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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垦造水田工作情况汇报五华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5月11日)一直来,我县高度重视垦造水田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补足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落实占补平衡的指导意见》(国土资规〔2016〕8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2017〕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垦造水田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7〕272号)、《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耕地提质改造和开发补充水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明电〔2017〕55号)等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占补平衡政策,全力推进耕地提质改造和开发补充水田工作。现将我县垦造水田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我县兑现承诺耕地提质改造总体任务情况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精神,我县在交通、城乡、园区和其他重点项目建设上,按照“占优补优、占水补水”原则,我县2014年以来承诺至2019年需兑现完成的耕地提质改造和提升耕地等级面积共9589.64亩(包含耕地提质改造面积3880.36亩、提升耕地等级和产能指标5709.28亩)。其中,2016年至2019年四个年度的耕地提质改造数量任务分别为825.6亩、247.23亩、1775.3亩、130.14亩;我县大丰华高速、华陆高速用地报批已报国土资源部审批,两个项目承诺改造水田面积共902.09亩。二、我县垦造水田工作推进情况(一)我县垦造水田工作情况1.年度任务及落实情况。2017年,省、市下达我县的垦造水田任务共1629亩。其中兑现承诺提质改造(现有旱地提质改造为水田)任务1073亩(含2016、2017年度兑现承诺提质改造任务),开垦水田(现有未利用地开垦为水田)任务556亩。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涝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我县为完成2017年度垦造水田工作任务,通过前期调查和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分两期进行。第一期垦造水田项目安排在华城镇河子口村(90亩),河东镇联岭村(285亩),横陂镇杨恩村(50亩),华城镇观源村(120亩),横陂镇坝头村、华阁村、夏阜村(350亩)等进行建设,5个项目规划建设规模1041.15亩,计划新增水田面积共895亩,预算总投资约3692万,直接施工费约2026万元。项目建设全部使用我县本级财政资金。5个项目已于2017年12月29日完成招投标工作,其中横陂镇杨恩村、河东镇联岭村2个项目分别于2018年1月8日和17日进场动工建设,现已完成工程量约60%;其余3个项目因为土地集约工作问题,暂未进场施工。第二期垦造水田项目安排在华城镇城东村(57.52亩)、葵富村(39.36亩),岐岭镇王化村(40亩),河东镇牛石村(118.13亩),梅林镇梅东村(417.69亩),河东镇牛石村、河口村(259.6亩)等进行建设,6个项目规划建设规模1115.03亩,计划新增水田面积共932.3亩,预算总投资约4550.55万,直接施工费约2818.13万元。6个项目已于2018年3月7日完成招投标工作,其中河东镇牛石村、华城镇城东村、岐岭镇王化村等3个项目分别于仅年3月29日、30日和4月2日进场施工,现已完成工程量约15%;其余3个项目因为土地集约工作问题,暂未进场施工。与此同时,我县与省建工集团合作垦造水田项目有2个,分别落在安流镇福岭村和安流镇福龙村,2个项目规划建设规模283亩,计划新增水田面积共276.13亩,预算总投资约1933.62万,直接施工费约1331.14万元。2个项目的规划设计和预算于2018年2月初通过了专家评审,现已完成土地集约工作的40%,因土地集约工作问题,暂不能进场施工。2.主要工作做法1.强化组织领导。我县专门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各镇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耕地提质改造和开发补充水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指导、督促、协调耕地提质改造开发补充水田各项工作;并在县国土资源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切实加强垦造水田工作的组织保障作用。在具体工作中,我县不断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大力推进垦造水田工作,会议规模和规格,一次比一次大、一次比一次高,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加强垦造水田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如,2017年8月3日,分管县领导詹庆东常委主持召开全县耕地提质改造和开发补充水田工作推进会,对垦造水田工作进行全面详细的布置,明确各镇完成垦造水田工作中土地集约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以及镇村工作费、土地集约补偿费、种植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的标准和其他相关具体要求等;2017年11月2日,我县召开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对垦造水田工作进行专题部署;2017年11月19日,在县委常委会议上县委主要领导对垦造水田工作进行强调部署;2018年1月15日,我县召开全县2017年度卫片执法检查整改暨垦造水田工作会议,再次对垦造水田工作进行部署,认真分析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求想尽千方百计按时完成垦造水田任务;2018年3月29日,县委吴晖书记率队到垦造水田项目现场进行专题调研,强调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垦造水田任务。通过会议,对垦造水田工作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及时研究解决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垦造水田工作任务。2.制定工作方案。2017年12月,我县印发了《五华县耕地提质改造和开发补充水田工作实施方案》(华府办函〔2017〕257号)等文件,分别明确了年度目标任务、建设内容和标准、时间要求、保障措施等,使垦造水田工作目标清晰、任务明确、职责清楚,时间节点要求具体详细,促使垦造水田工作有序推进。3.严格执行制度。我县在高度重视垦造水田工作的同时,严格执行上级相关文件规定和制度要求,确保做到专款专用,专户专账;严格执行好“公告制、法人制度、招标制度、监理制、合同制、审计制”等六个制度,确保项目建设各环节程序履行到位,依法依规、按章办事;在资金使用上,实行按计划、按进度拨付;严格执行资金拨付程序,一切资金往来通过国库拨付,确保资金安全、使用管理到位。同时,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我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还邀请项目所在村1到2名责任强、公道正派的群众或村干部全程参与工程建设监管,发挥主人翁的精神,更有效地起到监督管理的作用。三、主要存在问题(一)垦造水田资源少。一是耕地提质改造的旱地资源少。通过前期调查摸底和现场踏勘,我县旱地资源连片100亩以上的地块约有217个,面积约48000亩,大部分属超25度坡的山地或山坡地,土层薄、缺水源。按照《广东省垦造水田方案》的文件要求,耕地提质改造地块必须连片100亩以上,且已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旱地不得用于提质改造水田。经调查统计,我县实际可提质改造水田的地块约16个,面积约3600亩。可用以耕地提质改造的旱地资源相当不足。二是开发补充水田的后备资源少。按照《广东省垦造水田方案》的要求,我县连片50亩以上的未利用地、水工建筑用地、工矿用地有277个,面积约33900亩。但绝大部分属超25度坡的山地或山坡地,土层薄、缺水源;水工建筑用地基本为原水库坝址,不具备开垦水田的条件。按照省厅要求,我县连片50亩以上具备开发水田条件的共有9个地块,面积共1047.67亩,预计可开发补充水田面积820.16亩。可开发水田的后备资源相当少。(二)集约工作难度大。耕地提质改造需要进行统一集约、统一规划、统一平整,改造后统一返还。涉及千家万户,部分地块分布在群众房前屋后,村民种植了果树等旱生作物,部分群众提质改造意愿不强,部分地块由于多年弃耕,经营权属界址不清楚,造成土地集约难度大。(三)兑现承诺压力大。我县2014年以来承诺至2019年需兑现完成的耕地提质改造和提升耕地等级面积共9589.64亩,与我县本身资源少、承诺兑现任务重、水田指标需求量大的实际相对比,形成突出矛盾。四、工作建议(一)建议降低垦造水田面积限制。根据省文件要求,耕地提质改造项目要求连片100亩以上,开发补充水田项目要求连片50亩以上。鉴于我县符合现有垦造水田条件的后备资源严重匮乏,因此建议上级部门对山区地区适度降低垦造水田的面积限制,比如,将耕地提质改造项目降低到50亩以上,开发补充水田项目降低到20亩以上,这样垦造水田项目工作将更具可操作性。(二)建议将“十二五”期间农业综合开发已实施项目允许列入垦造水田范畴。过去我县在“十二五”期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个村只做了几条沟渠,就把整个村的水田、旱地全部列入整治范围的情况;而根据现行的政策文件,这些在“十二五”期间已实施农业综合开发的项目不得列入垦造水田范畴,这大大限制了垦造水田工作区域范围和工作实效。因此建议上级部门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考虑允许将“十二五”期间已实施农业综合开发的项目列入垦造水田范畴,使垦造水田工作的覆盖区域范围更广、垦造水田工作的实效性得到进一步提高。(三)建议垦造水田地类以数据库统计为准。我县为山区县,旱地基本上分布在山坡上,且由于人口多、人均耕地少,很多农户为解决粮食问题,在低坡度、有水源的旱地上种植水稻,因而出现数据库里地类登记为旱地、现状为水田的实际情况。因此,为切实加大和加快垦造水田工作力度与进度,建议上级部门考虑根据实际情况,将垦造水田的地类以数据库统计为准。五、下一步的工作计划一是加快土地集约。我们将督促各项目所在镇加快推进土地集约工作,并做好地块的造册登记、制图、签名确认以及青苗补偿核实清算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建设。二是加快工程建设。我们将加大统筹协调,加大投入力度,科学合理安排施工力量,排除困难,切实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尽快完成建设验收。三是加强质量监管。落实专人负责,采取不打招呼,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施工现场,并组织村干部和广大群众参与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达标,切实把这一民生实事办实办好。四是加大政策宣传。吸取当前个别镇土地集约工作进度偏慢的教训,进一步加大垦造水田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知晓垦造水田的相关政策规定,知晓垦造水田工作能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粮食生产,是真正让农业受益、农民受惠的民生工程,以此获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并扩大影响,为今后大力推动垦造水田工作创造有利环境。五是认真挖掘资源。我县将继续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认真查找旱地和未利用地资源,挖掘潜力,有符合垦造条件的,我县将尽快组织进行垦造水田工作。六是借助外力推动。继续加大与省建工集团沟通衔接,争取更多的项目落地,以合作共赢的方式加快推进我县的垦造水田工作。七是科学处理耕作土层。我县将严格按照省厅《关于印发〈非农建设占用水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对今后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要求用地单位将所占耕地的耕作土层进行剥离,并集中堆放,用于耕地提质改造或开发补充水田项目的耕作土层,解决耕作层需求问题,提高改造项目的耕地质量等级和降低改造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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