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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农村饮水安全持续保障工作专题调研报告一、基本情况(一)水资源概况xx县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四季不明显,冬季寒冷,夏季温凉,年温差小,日温差大,日照多,辐射强,平均气温在13.8℃左右,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049.7毫米。县境内水资源河流分属长江和珠江两大流域,属长江水系的主要河流有牛栏江,属珠江水系的主要河流有可渡河。整体来看,xx水资源相对缺乏,总量约31.3亿m³,(地表水23.75亿m³,地下水7.55亿m³)。全县人均水资源占有量1800m³,低于全市人均1993m³水平,更是远远低于全省人均2800m³和全国人均2240m³平均水平,只有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5。我县中部为缓丘台地,四周为深切割的河谷,由于75%的水资源分布在平均海拔1700米左右与云南省交界的几条河流当中,但人口和耕地主要分布在海拔1800米以上的地方,大量水资源开发利用难度较大、成本较高。目前,全县已建水库12座,总库容3988万m³,常年正常蓄水量约37000万m³。水源工程建设相对滞后,喀斯特岩溶独特的水循环特点,水资源调蓄能力低、开发利用率低。现有水资源中,可开发利用的水资源量占总水资源量的30%左右,已开发利用的水资源量还不到总水资源量的15%(现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仅7.8%)。(二)工程建设概况自2015年以来,全县已谋划实施农村饮水工程1321处,投资5.46亿元,解决农村人口70万人、学校饮水安全人口3.21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辖区内所有农村人口已全部满足《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完善脱贫退出标准的通知》(x扶领通〔2020〕1号)明确的“饮水不愁”标准。二、存在问题及成因(一)水源水量不足或枯竭。自去年入冬以来,我县持续干旱少雨,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分析,近段时间主要以晴热天气为主,加之我县辖区8座水库在死水位以下运行,旱情趋势逐渐凸显,农村供水形式更加严峻,部分水厂因水源枯竭,影响水厂正常运行,导致水厂供水覆盖范围内存在不同程度停水现象。2019年以来,全县累计平均降水量仅972.8毫米,较常年同期降水量865.9毫米减少100毫米,减幅7.6%。(二)凝冻天气导致设施受损。今年年初,我县遭受三轮低温凝冻天气,城乡供水管道、水表、闸阀等供水设施遭受不同程度损坏。(三)管理体制有待完善。因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产权界定不够明晰、管理职能不够明确等问题,导致地方政府和水务主管部门在管理过程中,经常因为权责划分不够清晰,相互之间出现推诿,根本原因在于城乡饮水供给模式多元化、相关责任不够明确。如xx镇集镇供水工程,因权责划分不清,政府和供水企业相互推诿扯皮,导致工程效益发挥不正常,不能全面满足群众饮水需求。(四)部分供水工程效益不明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主要为集中式供水工程和分散式供水工程,点多面广,部分工程只在枯水期、群众缺水时才启用,难以实现规模化集中运营,导致供水工程效益较低。一是农村饮水安全补偿机制不健全,部分项目建后未落实管护经费,农村供水费用收缴困难,未形成良性的运行管理机制;二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成本高,水费收取难度大,供水管理单位难以正常运营。如xx镇对格村提引工程因供水定价较高,群众意见大,没有适合的供水单位进行管理,工程未全面发挥效益。三、对策建议(一)全面落实建后管护责任一是落实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保障等工作。统筹制定考核标准,细化考核方案,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护纳入各乡镇、村(社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由各乡镇抓好本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护的组织、协调和监管,督促指导供水管理单位做好辖区内供水设施维护等有关工作。二是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安全运行管护的行业监管部门,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项目实施审查等前期工作,指导各乡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等工作。三是落实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供水单位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措施,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等相关工作;集中式供水工程的管理单位要明确负责人、供水服务电话并设立工程标志牌。(二)健全完善建后管护机制一是健全运行管理机构。乡级人民政府要建立乡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机构,健全完善运行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专业管理人员,制定应急供水预案,推行市场化运营管理。小水源供水工程可由村(社区)委会(居委会)负责组建村民用水户协会进行管理,或按照“自建、自管、自用、自有”原则,由村(社区)委会(居委会)督促受益农户自行管护。二是制定出台运行管理办法。各乡镇结合实际,制定适宜本乡镇的管理办法,落实专业管理人员,将供水单位负责人、供水服务电话和标志牌对外公布。三是落实项目运行管护经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水农〔2015〕306号)《xx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定及水费计收管理办法》(xx省人民政府令第13号)等有关规定,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管理”和“以水养水、节约用水,有偿使用、适当补助”的原则,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实行分级指导、分级承担维修管护费用、为了保证工程良性运行和持续发挥效益,县级财政按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受益人数每人每年补贴2元的标准将维修管护费用补贴纳入县级年度财政专项预算,并专项储存于县财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专户,对供水成本高、水费收入难以保障正常运行的工程予以适当补助。(三)创新运行管理模式积极推进创新运行管理模式,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要接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在城镇建立供水公司,实行专业化管理。日供水千吨受益万人的供水工程,要健全完善运行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专业管理人员,饮水工程建立应急供水预案,推行市场化运营管理。日供水千吨受益万人以下的供水工程,要因地制宜实行专业化公司、用水户协会、村集体或委托专人管理等模式,充分利用农村设立公益性岗位的政策,落实专业管理人员,县、乡两级政府要提供技术支持等服务;有条件的地区,鼓励以乡镇为单元,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租赁承包等方式,推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分散供水工程,由农户自行管理。(四)提高建后管护水平地方人民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负责完成水源地划界工作。按照《xx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办法(试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相关技术标准和指标要求,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保护工作,合理划定水源保护区和供水工程保护区,加强水源保护区保护监督与管理,通过设立明显保护标志,保护区居民搬迁集中安置等措施,加强水源地生态环境的保护体系与制度措施的规划建设,加大检测设备经费投入力度,千吨万人以上工程要加快水质化验室建设进度,做到日检测、月检测、季检测、年检测,确保现有水源不遭受污染和生态破坏。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供水单位强化对供水工程的日常运行管护,要建立记录、供水卫生安全巡查、检测制度,明确各个环节责任,确保供水安全。供水单位要根据要求,统一外观形象和标识,设立宣传标语或宣传栏,保证管理范围内环境优美、干净整洁,建筑物外立面清洁、卫生。重要岗位如净水工、化验工等要实行持证上岗,确保工程安全运行、提高管护水平。(五)强化建后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成立由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制度,压实工作责任,统筹协调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落实管理机构,强化对供水单位运行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确保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形成合力。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机构、供水技术服务体系为主体,整合辖区内供水管理单位相关技术力量,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和水质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氛围。通过网络、电视、广播以及海报等对用水户进行安全用水、节约用水、有偿用水等知识普及宣传,大力提倡用干净水意识和用水缴费观念,引导和改变用水户的传统用水方式,树立水商品消费观,努力营造社会公众爱护供水设施、节约用水的良好氛围,增强公众饮用安全水、珍惜水、爱护水、保护水的意识。四是强化督查考核,狠抓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各乡镇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的考核,对于责任不实,管理不当、经营不善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地方人民政府通报并按要求落实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按程序约谈乡镇主要负责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季度、年度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对责任不落实,压力传递不到位,供水单位敷衍塞责,导致供水工程管理不到位,效益发挥不好的,要按程序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乡镇要对本辖区内供水单位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月考核,对于管理不善,政策落实不到位的,督促供水单位抓好整改,整改不力的,及时变更供水单位。
本文标题:如何做好农村饮水安全持续保障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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