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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切入点,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贴近一线、贴近科室、贴近职工”的原则,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深入宣传各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夯实安全基础,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促进中心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安全保障。二、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三、活动时间6月1-30日。四、活动内容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上旬,利用各种会议和疾控资讯网、办公自动化、宣传栏、电子显示屏、12320卫生服务热线等多种媒介,对X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将活动精神传达到每位干部职工。结合“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在全中心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人人保障安全”的良好氛围和工作合力。(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中旬,有关科室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自查工作。其中,保卫科负责消防、安保检查;质量管理科负责生物安全检查;结核病防治中心负责医疗安全检查;行政办、技术服务中心负责道路交通、车辆安全检查;设备管理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剧毒药品、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配电室、水暖煤气、食堂、招待所等安全检查;信息中心负责网络安全检查;放射卫生科负责放射源安全检查;行政办、党办、纪审办、工会、老干科、保卫科等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做好职工思想稳定工作;处突中心负责疫情值班和人员、物质、预案等应急准备;应建办负责云南省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管理;所有对外服务窗口按照“首问责任制”要求,严格问责。各相关科室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薄弱环节,要向中心分管领导做专题汇报,并制定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并将每年的6月16日定为中心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中下旬,中心组织检查组对有关科室的自查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指导验收。检查组由分管领导带队,成员由行政办公室、保卫科、质量管理科、结核病临床治疗中心、设备管理科、后勤服务中心、放射卫生科、信息中心等科室人员组成。同时,中心将适时在工作区内组织全体人员开展应急疏散演练,以检验成效。(四)总结提高阶段6月下旬,有关科室针对自查和检查组督查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总结,积累经验,并将总结报告于6月25日前报保卫科。各科室“安全生产月”工作开展情况,将在中心第二季度综治分析会上进行通报。在各科室总结的基础上,形成中心“安全生产月”总结报告,于7月1日前上报省卫生厅。五、活动要求(一)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加强作风建设相结合有关科室要把此次活动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反对“四风”的重要途径和载体,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责任”的使命意识,克服检查中的厌烦情绪和敷衍塞责现象,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基层,深入一线,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把科室内的自查活动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坚决克服走形式、搞变通、打折扣的“打沾水”和“一阵风”现象。(二)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落实边整边改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根据情况分类汇总,制定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由中心分管领导负总责,做到组织、人员、责任、任务“四落实”。对能够立即整改的事项,要做到即查即改,当场落实;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制订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坚决杜绝带故障使用,确保不留后患。(三)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安全生产月”开展活动,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必须长期坚持,切实践行。既要立足当前解决实际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建章立制,统筹设计。要特别注重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突出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把健全制度与规范管理结合起来,标本兼治,总结推广,努力形成完善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安全正规化管理水平和质量。
本文标题: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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