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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城区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的实施方案为提高我区社区建设的整体水平,加快推进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步伐,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补贴结构,调动广大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根据《关于规范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的通知》(某民[2018]65号)的文件的规定,按照我区实际情况,现就我区社区工作者薪酬有关事项做如下规范:一、适用范围享受政府生活补助的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居委会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不含已纳入同级政府事业编管理的人员和兼职人员)。二、调整时间从某某年某月1日开始实行。三、薪酬结构社区工作者薪酬由基础工资、绩效奖金、补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五部分组成。(一)基础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等级工资。1.岗位工资。社区书记(主任)岗位工资为1700元/月,社区副书记(副主任)岗位工资为1500元/月,社区专职干事岗位工资为1300元/月。2.等级工资。根据社区工作者的社区工作年限和岗位确定等级工资系数,以1500元/月为基数,计算等级工资金额,共分为三类12级。(二)绩效奖金包括基础性绩效奖金和奖励性绩效奖金。绩效奖金发放标准根据社区工作者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其中优秀和称职等次的社区工作者计发绩效奖金,月度考核结果不称职等次的社区工作者停发当月绩效奖金,年度考核结果不称职等次的社区工作者停发下一年度绩效奖金。1.基础性绩效奖金。按照社区工作者月考核结果发放,基础绩效每人1270元/月,按月发放。2.奖励性绩效奖金。分为社区奖励性绩效和个人奖励性绩效两部分:①社区奖励性绩效:按照社区工作者月考核结果发放社区奖励性绩效。社区书记(主任)700元/月;社区副书记(副主任)550元/月;社区专职干事400元/月,按季度发放。②个人奖励性绩效:按照社区绩效考评结果,确定为优秀的社区书记(主任)2400元/年;优秀的社区副书记(副主任)1800元/年;优秀的社区专职干事1200元/年。(三)补贴1.出勤补贴。根据社区工作者月出勤情况发放,满勤为500元/月。2.职业资格补贴取得国家社会工作师资格的社区工作者每人补贴200元/月,取得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社区工作者每人补贴100元/月。3.全科补贴。取得全科社工资格并在全科社工岗位上工作的社区工作者给予全科补贴,补贴标准为200元/月。4.采暖补贴。130元/月。(四)社会保险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为社区工作者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其中个人缴费部分从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生育津贴与社区工作者薪酬不兼得,两者取其高。(五)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以社区工作者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存基数,新录用的社区工作者以其入职第二个月工资为缴存基数,按照个人及单位各5%的标准执行。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部分从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四、其他事项1.社区工作者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一年期限内计发岗位工资、出勤补贴和职业资格补贴,并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待遇一年后按相关规定计发等级工资、绩效奖金。2.社区工作年限以入职时间整年连续计算,间断任职的按照最近一次入职时间计算。3.社区工作者职务发生变化,从任职下月起调整工资。4.本通知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自某月1日起执行。
本文标题:规范城区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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