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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及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财政监督的影响力和威慑力,根据《预算法》、《会计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29号)、《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某某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财政大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某政发〔2013〕66号),结合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的整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局党组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财为政服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将财政监督融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敢于担当,拉高标杆,全面加强对预算单位的财政财务监督,逐步将财政监督贯穿于预算管理的全过程,大力加强对县(市、区)的指导和督促,以更大的作为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立体化”的财政大监督体制机制,推动财政监督由“宽松软”转向“严紧硬”,促进财政管理提质增效,提升财政监督在市域治理体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助推我市“两个健康”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基本原则(一)坚持财为政服务原则。财政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履行财政监督职能过程中,要将“财为政服务”理念贯穿其中,自觉服从服务改革大局,始终在研究谋划工作、人员力量配备、工作安排部署、工作机制运转等方面,以市委、市政府和财政部门中心工作为重心,推动财税改革和重大政策的落实。(二)坚持依法监督原则。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依法加强财政监督,防范财政执法风险。同时,主动向监督对象传导法治理念,共同营造良好法治生态环境。(三)坚持统分结合原则。财政监督职责由财政监督专职处室和业务管理处室共同履行。财政监督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原则,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财政监督专职处室与业务管理处(局)室根据各自职责实施。实施监督时两者应当协调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切实将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管理的全过程。(四)坚持稳步推进原则。专项监督与日常监督有机协调、高效运行,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涵盖财政运行全过程的财政大监督运行机制,现仍在持续构建完善过程中,还需要紧密结合地区和部门实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前瞻思考,科学谋划,先易后难,由点及面,逐步实施,稳步加强。三、主要任务(一)加强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提升服务大局水平。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对“三大攻坚战”、集中财力办大事、产业新政、逆周期调节、“六稳”、“六保”等方面重大财税政策、重点项目的专项监督,每年有针对性地选择若干个政策(项目)开展重点检查,及时纠正政策落实不到位、财政资金补助不合理、兑现不及时等问题,促进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和重大财税政策的有效落地。围绕财政收入稳增长这一中心工作,加强对非税收入政策落实和收缴情况的监督,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二)加强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监督,逐步建立覆盖财政预算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一是开展预算编制质量监督。结合财政内控执行检查,在预算下达前,从合理性、合规性、科学性等方面入手,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的预算编制质量开展全过程的审查,重点关注资金使用与结转结余情况、绩效管理情况及当年安排依据与数额等,提出相关审查意见供领导决策参考,确保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合理。二是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相关财政业务管理处室要充分利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加强对资金拨付使用进度、预算追加等事项的日常性动态监督,做到及时预警,分类处置:对能整改的立整立改,及时纠偏;如发现涉嫌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重大事项或问题,则推送财政监督专职处室,启动重点检查程序。三是加强决算审查。财政业务管理处室对归口部门决算进行全面审核。财政监督专职处室对重点支出、重大项目支出决算的真实性、合规性开展专项监督,同时对业务管理处室的决算审核工作进行再监督。四是加强政府投资预算监督。厘清政府投资与企业投资行为边界,将国有集团公司代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纳入政府投资预算监督管理。加强对工程项目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含重大变更)、竣工结算、财务决算进行监督,并对项目资金(含债券资金、土地出让金、其他财政专项资金等)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绩效评价。五是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监督。重点对市本级所属国有企业及有关单位执行相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政策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加强财经纪律监督,规范预算单位财政财务管理。一是强化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监督。以资金绩效目标为中心,在加强资金管理合规性监督的基础上,重点关注资金管理制度的合理性及事权部门资金使用管理的有效性等问题,强化资金使用效益监管,促进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二是加大对政府采购的监督。重点对单位政府采购的计划编制、评审过程、合同实施等环节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情况开展检查,查处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监督。重点对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收缴等关键环节,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年报等专项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为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奠定基础。四是加强财会监督。根据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管理考评相关制度,结合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上年度财务管理考核排名靠后的部门单位,开展财政财务综合监督检查,重点关注部门单位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实施等情况,进一步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规范单位内部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资产评估机构行政监管,理清局内部日常监管与专项监督的职责边界,规范相关投诉举报件的办理流程,防止执法风险。(四)加强财政内部监督,提高财政业务与廉政风险防范能力。认真落实《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改进内部监督的方式与方法,结合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的整改,围绕财政内控“1+9+X”制度的落实,对处室的核心业务开展全流程、穿透式、提醒式的内控检查,重点对履行财政管理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财政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同时加强财政内控与纪检监察的业务融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在防范业务与廉政风险的作用。同时,继续组织制定财政核心业务全流程操作规程,不断完善财政内控制度,加快建立规范、有效、系统化的内控执行体系。结合财政业务一体化建设进度,着力推进内控信息化建设。按规定组织内部审计,积极参与对下属企业的内部巡察,重点检查市局下属单位和企业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资产的完整性、安全性。(五)加强对县(市、区)的指导和督查,共同提高财政监督工作水平。加强对县(市、区)财政监督的业务指导、辅导和工作督促,引导各县(市、区)局切实增强财政监督的主体责任意识和争先创优的积极性,提升我市财政监督工作在全省的整体影响力。一是加强对基层财政监督业务的指导和培训。建立财政监督局负责人挂钩联系县(市、区)局制度,结合“五好服务”活动,定期分片开展基层走访调研活动,及时了解和指导帮助基层解决财政监督业务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与问题。定期举办全市财政监督业务培训活动,提高基层财政监督干部的履职能力。二是加强对县(市、区)局财政监督工作的督查。每年开展一次全市财政监督工作交叉督查,重点关注财政监督建章立制、制度执行、监督人员配备及乡镇财政监督管理等情况,及时掌握各地实情,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市对县(市、区)财政监督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增加乡镇财政资金监督考核内容,以考促管。三是开展上下联动式专项检查。结合省厅布置的重大财政政策落实、会计信息质量、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等专项检查,每年抽取1-2个项目开展上下联动式检查,共同提高财政监督工作水平。四、保障措施(一)整合资源,提升能力,全力打造财政监督“铁军”。一是优化职能,强化组织保障。设立财政监督案审委员会,研究重大疑难案件,提升办案质量,防范执法风险。为落实综合选案、监督检查、案审执行“三分离”的要求,规范财政执法,优化监督资源配置,提升内部协作效率,财政监督局内设综合业务组、监督检查组、内控内审组。二是充实力量,强化人员保障。充实财政监督专项处室人员力量,优化人员配置,同时建立业务管理处室财政监督联络员制度。组建财政监督中介库、专家库,积极培育和利用第三方力量参与财政监督业务。三是加强培训,强化能力保障。通过技能培训、岗位交流、业务实践等方式,培养财政监督干部的政治担当精神,提升查案办案、理论研究、创新思考、信息分析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积极打造复合型财政监督干部队伍。四是加强融合,强化内部协作。加强财政监督与政府采购监管、绩效管理、资产管理、会计管理等局内部其他监督类业务的融合,明晰专职监督处室与业务、资金管理处室的监督职责范围,加强信息共享,形成专职监督和日常监督紧密融合、通力协作的财政大监督格局。(二)健全机制,创新手段,提升财政监督质量和效率。一是改进财政监督选案模式。立足中长期财政监督工作的重点方向,探索建立财政监督基础数据库、项目库和案例库,积极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进一步提升财政监督选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精准性。二是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根据资金政策涉及面、问题集中度、工作要求等因素,采取自查、督查、委托第三方购买社会服务、市县联动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探索建立以3-5年为一个周期的财政巡回检查制度,增强财政监督对部门单位的震慑作用。三是健全财政监督结果运用机制。统筹好“治已病”和“防未病”的关系,以推动解决问题为关键,以点带面、以查促管,促使被查单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监督结果运用,真正起到“整改一点,规范一片”的效果。四是加强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推广运用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加快推进“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和“掌上执法”在财政监督“双随机”抽查工作中的应用。按照“服务+监管”思路,配合市大数据管理局打造“惠企直通车”2.0版,以加强对“两直资金”、产业奖补资金等重大资金兑现使用情况的监督。探索搭建财政监督内部审理平台,通过平台统一操作规范,共享各类信息,提升监督检查质量。(三)主动沟通,加强宣传,积极营造和谐的财政监督外部环境。一是建立财政重大专项检查结果报告和通报制度。以信息简报、专报、财政监督APP等多种宣传形式,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市局领导报送,向有关部门通报。二是认真总结提炼,积极策划,加大财政监督改革创新性工作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及时发出温州财政监督的“好声音”和最强音,提升财政监督的影响力与威慑力。三是深化与市委巡察、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部门的业务融合和战略合作,加强与人大、司法机关、新闻媒体等部门单位的协调沟通,探索建立计划协商、协同执法及监督成果和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各监督主体功能的结合,形成优势互补、共同监督的格局。
本文标题:某市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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