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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为有效防范局属管理区域范围各类突发事件(事故)失控和恶化,维护正常的办公、教学、生活及安全生产环境秩序,最大程度地保护公私财产安全和机关工作人员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某某市突发公共事件治安维护应急行动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本预案。一、适用范围本预案仅适用于发生在局属管辖区域范围内的爆恐袭击、异常上访、火灾扑救、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及其他防台抗灾行动、各类治安等事件。二、管辖责任区域某某市行政大楼1号楼(主楼)、2号楼、3号楼,由机关服务中心负责管理;某某市枫南小区、开元小区、康平小区为市级机关主要住宅区,由机关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管理;康平幼儿园园区、云港幼儿园园区由机关中心幼儿园负责管理;机关食堂生产服务保障区域由市级机关食堂负责管理;市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车辆及办公区域,由市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负责管理;临海市各处局属管理房产区域,由临海留守处负责管理。其他局属统一管理的市级机关办公区域,由局委托的物业服务管理单位体负责管理。三、处置原则(一)预防为主原则。加强安全法规知识宣传教育,落实防范措施,常备不懈,认真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二)快速反应原则。落实日常值班执勤、节假日值班备勤制度、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情况,正确判断事件性质,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降低社会负面影响。(三)以人为本原则。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始终把保障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凡是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前,要及时采取避险措施;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优先开展抢救人员的紧急行动。(四)依法处置原则。按照《某某市处置市行政中心群众异常上访工作预案》,对群众异常上访等突发事件,在控制事态的基础上,要严格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置。四、组织机构与职责(一)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局长副组长:分管副局长、局分管领导成员:安全保卫处及相关处室、下属单位的负责人(二)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决定事项;(2)决定启动本级应急预案;(3)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本局管理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4)研究决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5)督促局属单位开展安全教育训练、落实防范及应急处置措施。(三)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保卫处,主要工作职责:(1)负责处理局应急管理日常工作;(2)接收、了解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及时向局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3)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并根据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决定具体协调落实;(4)完成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四)应急救援力量局本级应急救援小分队由局机关45岁以下男性工作人员组成;市级车辆保障服务中心、市级机关服务中心、市级机关物业中心应急救援力量主要由本单位保卫科、警卫人员组成应急小分队。五、信息报送要求(一)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事件信息的个人,在第一时间向单位上级负责人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情况紧急严重的,可以越级报告或者拨打110、119、120报警。(二)各单位收到信息后,在组织先期处置的同时,及时报告属地有关部门,在30分钟内将初步了解情况向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初报,在1小时内查明详情向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续报。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局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在2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上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三)涉及市行政中心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在第一时间报市委市政府值班室和公安、信访等有关部门。(四)信息报送内容1、事件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伤亡情况;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3、事态发展情况、处置过程和结果。(五)信息报送方式采取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到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属地有关部门。六、应急处置(一)先期处置。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区域管理责任单位立即启动本级相应专项应急预案,设立现场处置机构,组织应急力量开展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力争把事件解决在萌芽中。(二)中期处置。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视情派员赶赴现场,进一步加强对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在有关部门的协同下做好抢险救援工作;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决定应急持续、应急扩大或应急结束。(三)后期处置。应急处置接近尾声时,有关处室和单位展开情况统计、善后赔偿、恢复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等善后处理工作。(四)调查评估。应急处置结束后,有关处室和单位组织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教训,对事件的预防、预警、指挥、处置、救援、保障等能力进行评估,并结合实际提出对预案的修订意见和要求。(五)责任与奖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参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日常管理(一)安全教育宣传。经常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二)加强安全防范。各单位安排专项经费保障,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和日常维护管理,完善各类安防设施的操作使用和日常管理制度,确保应急队伍拉得出、物防用得上,技防效果灵。(三)开展预案演练。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开展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统一规划,分项实施,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进行指导和协同。通过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四)及时修订预案。局下属各单位和有关处室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专项预案。根据形势发展,及时修订预案。八、节假日值班各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区域按照值班制度的相关要求,落实节假日安保值班,督促检查值班岗位执勤保障工作情况,确保各区域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发现异常情况,信息报告及时顺畅、启动预案及时有效、情况处置及时准确。九、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本文标题: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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