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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副主席在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上的发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引领经济新常态的必由之路。怎么改,不管政府还是市场主体,都有很多要解决的现实问题。一是理清思路。我市除了房地产行业存在去库存压力,还有煤炭、电力、煤机制造等传统制造业,同样面临优化产能去库存的问题。煤炭、电力行业产要如何依托市场出清主动减量,煤机制造业等传统产业要如何立足转型升级调整存量,房地产行业特别是商业地产要如何调整结构消化库存等等,都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二是把握好方法和政策。要采取政府引导、行业主导、企业主动的模式,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统筹起来,更多地使用市场化手段化解供给侧结构性矛盾,同时强化政府组织引导和政策配套,着力解决好那些单靠市场力量不能有效解决的问题。三是坚定不移、真抓实干。尽管一系列改革短期内会对一些行业带来影响,对地方经济带来冲击,对增长和就业带来一定压力,但我们不能抱有任何幻想,“长痛”不如“短痛”,“被动”不如“主动”。优化产能去库存工作必须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落实责任、细化举措、形成合力,推动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使政府和企业都能更好地适应和引领新常态,为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是减少经济发展中能源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加快增长方式转变的迫切需要,也是有效增加就业、扩大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带动作用的重大举措。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切实把现代服务业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作为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战略举措,紧紧抓住发展机遇,拓宽发展思路,创新发展举措,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再上新台阶,通过推动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使全市的经济发展在现有基础上实现更好更快发展。二是明确服务业发展目标。要按照城市功能定位,在改组改造传统服务业的同时,着重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以社区邻里中心、农贸市场等为重点,着力打造若干个社区生活服务中心,不断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加快发展信息、金融、保险以及会计、咨询、法律服务、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行业,促进服务业行业结构优化。三是提高服务业发展的质量。重点在于改善服务模式,增强人性化、便利化、信誉化的服务特色。特别是以人力资本为主的服务业,更需重点强调规范服务和诚信服务,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行业自律和外部监管,加快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和服务标准制定。在当前各地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浪潮中,我们必须立足自身实际,增强自信,创新思路,开拓眼界,明确优势,抢抓机遇,以切实有效的工作推动我市现代服务业的健康良性发展。“四新”经济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新常态下推动经济发展的新动能,而做好“僵尸企业”的处置,对加快我市“四新”经济发展、加快去产能步伐、盘活资产资源、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市委、市政府把“僵尸企业”处置作为加速工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顺应经济发展新趋势,符合我市实际,是一项战略性、基础性、管长远的工作。处置“僵尸企业”,前提是识别认定。“僵尸企业”是指那些无望恢复生产,但由于获得放贷者或政府的支持而免于倒闭的负债企业。“僵尸企业”不同于因“问题资产”陷入困境的企业,在困境中的企业得到帮助后能很快起死回生,而“僵尸企业”的特点是“吸血”的长期性、依赖性,放弃对其的管理和处置,会带来一些社会问题,因此还具有绑架勒索性的特征。中央及各级政府对“僵尸企业”的处置特别重视。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了“僵尸企业”处置;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僵尸企业”处置的有关问题;专题报告会也提到了“僵尸企业”的处置,详细介绍了相关案例。目前,各级提到的“僵尸企业”指的是国有企业,这些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我市国有工业企业的破产改制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现在我市的“僵尸企业”都是民营企业。经过初步摸排,我市有8家民营“僵尸企业”,分布在太平镇、北宿镇、峄山镇,已有2家进入了破产程序,4家停产,2家未建成。最近一个时期,企业改制暨“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组,认真学习了“僵尸企业”处置相关政策、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就民营企业处置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法院的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交流。通过研究发现,民营企业的处置与国有企业的处置相差甚远。比如:在职工安置、工资拖欠等问题上,国有企业的处置过程中可以采取政府托底的方式来保障,民营企业的处置在一些政策的掌握上应不一样;在资产处置问题上,国有企业是划拨用地,政府可以直接收回,民营企业就不样,这8家“僵尸企业”有的办了房产证,有的办了土地证,收回这些土地,要有一系列法律手续和程序。再则,民营“僵尸企业”也不是想处置就能处置的简单问题,需要协调,需要依法办事。等等这些,都是需要在下步工作中重点研究解决的问题。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对不符合国家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和长期亏损的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实行关停并转或剥离重组;对持续亏损三年以上且不符合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予以“出清”。根据这一原则,下步,我市“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将坚持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的原则,认真研究法律政策,更加注重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制办法,通过兼并重组,债务重组及破产清算,积极稳妥地处置。
本文标题:市政协副主席在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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