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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地震局机关制度汇编——机关党建类机关党建类目录1.XX市地震局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2.XX市地震局机关支部“三会一课”制度3.XX市地震局机关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4.XX市地震局机关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5.XX市地震局机关支部党员学习制度6.XX市地震局机关支部党员管理制度7.XX市地震局机关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8.XX市地震局机关支部党员教育培训制度9.XX市地震局机关支部党员活动日制度10.XX市地震局机关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1.XX市地震局机关支部党员党费收缴制度12.XX市地震局机关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13.XX市地震局机关支部党内监督制度XX市地震局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党支部党建工作实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和支部委员根据各自分工开展工作。二、工作责任(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二)定期分析机关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按时收缴党费,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党费交纳比例。(五)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八)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性义务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三、支部委员职责(一)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2、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4、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二)党支部副书记主要职责1、协助支部书记协调处理支部日常事务。2、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日常会议。(三)纪检委员主要职责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2、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下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4、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违反党的纪律事件。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四)组织委员主要职责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5、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五)宣传委员主要职责1、了解和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4、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征订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四、责任考核(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局党组的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机关支部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二)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和局党组,使之成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一项依据。(三)落实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机关党支部应在年度总结中向局党组作出书面报告,并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五、责任追究(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机关党支部书记应在支委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研究改进意见,在限期内作出改正;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支部委员也应在支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积极研究落实改进意见。(二)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无起色的,建议提前改选该支部。(三)支部书记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党支部应及时给予教育。教育无起色的,应及时予以调整。XX市地震局机关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是我党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组织生活制度。为确保市地震局党组织全面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特制定本制度。一、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内容(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支部书记统筹安排,提前一周通知,主要活动内容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有关文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听取、讨论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党员的表彰或处分等问题;讨论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讨论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要问题。根据每一时期党的中心工作要求和党员的思想教育实际需要,确定有关专题学习教育活动方案、实施计划及党课主讲总体安排。(二)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委员参加。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支部书记统筹安排,提前一周通知,主要活动内容是: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结合本支部实际研究本支部党建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工作情况;分析本支部党员状况,制定党员教育管理措施;讨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和考察问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其他需要支部讨论的重要问题。(三)党小组会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党小组成员参加,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组长安排,提前一周通知,主要活动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围绕支部近期的工作,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支部安排的其他工作。(四)党课党课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课一般每月进行一次。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向全体党员讲一次党课。支部党课教育内容可根据每一时期党的中心工作要求和党员的思想教育实际需要确定。当前主要内容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相关要求(一)“三会一课”必须精心组织,精心安排,注重实效。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积极有效的方法,不断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要克服和防止为开会而开会的“走形式、走过场”的做法。(二)严格“三会一课”考勤制度,健全“三会一课”记录,会后及时小结,使“三会一课”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党支部应挑选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熟悉党务工作的同志担任“三会一课”的记录人员。会议记录人员应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更换或临时指定;(三)“三会一课”活动必须单独召开,不能用业务会议或其他工作会议代替。(四)局党组成员要切实规范和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三会一课”。全体党员要自觉参加,不能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对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党支部及时提醒并给予批评教育。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经批评教育仍无转变,属预备党员的延长预备期直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正式党员的不能参加优秀党员评比。(五)局党组、党支部要加强对“三会一课”活动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解决。(六)对参加“三会一课”活动确有困难的可指定专人向其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保持经常联系。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XX市地震局机关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一、机关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不搞临时性动议。三、议事范围:1、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组织指示的贯彻实施。2、对机关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3、研究分析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指导群团组织工作。4、讨论决定党员干部奖惩。5、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四、支部委员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干部和决定干部的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支部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七、支部委员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一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召开支部委员会要充分讨论,进行表决。XX市地震局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为使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组织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3、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4、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二、组织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本着“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组织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三、召开时间:支部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四、组织生活会的内容: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2、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3、艰苦奋斗,清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