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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汇编党总支工作职责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保证上级党组织各项决议、决定在机关的贯彻执行。二、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防腐倡廉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抓好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勤政廉政能力。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探索组织生活的新方法、新形式,负责机关党总支所属党支部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以及党费收缴。五、负责机关党员的发展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审批新党员并向市直机关工委报备。六、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七、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机关内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关心机关干部和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和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八、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党总支委员工作职责党总支书记岗位职责:主持机关党总支全面工作,按规定向常委会党组、常委会机关党总支所属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党的建设工作规划,审核、签发机关党总支的工作文件;负责评先选优、民主评议党员、机关党总支及所属党支部换届选举等工作;抓好机关党总支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党总支副书记岗位职责:协助书记做好机关党总支党的建设工作。做好机关党建的调查研究工作,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负责党员的来信来访,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参与民主政治建设,实现群众工作与党的工作的协调发展;指导抓好各党支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和普通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完成机关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组织委员岗位职责:负责党员组织管理和党员发展工作。起草组织工作文件,提出组织工作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了解掌握党的组织状况,对党支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党组织按时过好组织生活,定期公布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指导做好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协助机关党总支书记组织起草机关党总支工作文件;做好机关党总支会议记录和接转组织关系等具体工作;协助做好评先选优、民主评议党员、机关党总支及所属党支部换届选举等工作;完成机关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宣传委员岗位职责:负责思想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宣传工作的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和宣传鼓动工作;负责党建工作信息的收集和发布、报送,加强党支部宣传工作的指导;完成机关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纪检委员岗位职责: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了解掌握党员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及时向组织反映;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监督、检查党员遵守纪律,协同有关部门调查党员案件;受理党员的申诉和对党员的控告,帮助、教育并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完成机关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党总支会议制度一、机关党总支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调整。二、机关党总支会议由机关党总支书记组织召开,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召开。书记、副书记均不在时由书记委托一名委员主持召开。三、参加会议人员为机关党总支委员,机关党总支会议在讨论各支部工作时,可邀请各支部书记或委员列席会议。四、每次召开会议前应由党建办工作人员作好充分准备,力求做到每次会议均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会议做出的决议和决定,会后应由党建办工作人员进行具体落实,对有关情况应有文字记载。五、机关党总支会讨论、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上级党组织有关决议和规定,在本机关党总支的贯彻意见。(二)机关党总支的工作计划、发展规划、工作总结和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问题。(三)机关党总支工作机构的设置、调整及有关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或废除。(四)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以及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批。(五)研究制定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有关协调工作。(六)研究按照党章规定的应在机关党总支会议上讨论决定的其他问题。党支部工作制度一、党支部是常委会机关党总支的基层组织,是党组织联系党员的桥梁,各党支部受机关党总支领导,其基本任务是:(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上级组织和常委会党组、机关党总支的决议,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不;常委会机关党内外群众,努力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二)组织支部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人民代表大会业务知识。(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教育和监督党员认真履行义务,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教育和监督党员严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切实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和培养积极分子、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改进和创新工作。(六)吸收新党员,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加强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及时收缴党费。(七)审查和考核党员,及时表扬党员中的先进事迹,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二、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任期两年,如有缺额,应当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及时补选。三、各党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委员等人员,支部委员可以兼任。四、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负责,贯彻执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审查和监督。五、各党支部应根据本支部所辖部门党员分布情况,将党员划分为若干个党小组,每个党小组选举小组长一人。每个党员都必须在一个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党小组应定期组织党员开展党的活动,主要是组织党员进行政治学习和其他有意义的活动;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督促党员执行机关党总支、支部决议;讨论发展党员及预备党员考察、转正工作;向群众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等。六、党支部书记和委员的主要职责:(一)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召集支部大会和支部委员会,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常委会党组、机关党总支的决议。研究部署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检查执行情况,了解掌握本支部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定期向机关党总支、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二)组织委员分管党支部组织建设工作,了解和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制定党员发展计划,负责对入党的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做好支部会议记录和接转组织关系等相关工作;做好发展新党员和考察预备党员及转正工作,收缴党费。(三)宣传委员分管党支部宣传工作,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和党员、群众思想状况,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常委会党组、机关党总支及本支部的决议。紧密配合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人大工作的实际,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党员和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开展党课教育、党建调研、党建信息工作,组织文体活动,充分调动党员和群众的工作积极性。(四)纪检委员分管党支部纪律检查工作,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落实各项廉政措施,负责检查党员执行纪律情况,对有违纪行为的党员进行帮助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申诉和控告。(五)党支部委员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支部的重大问题,都要提交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委员要根据各自的分工,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坚决执行支部党员大会和支委会的决议。(六)、党支部必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重要事项需要讨论决定时可随时召开;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课教育每季度进行一次。党支部每季度末召开一次党员思想汇报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党支部的各项活动和会议均应有记录。(七)、党支部必须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之间、支委之间应经常谈心交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团结,不断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员学习教育制度一、总体要求。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创建“学习型党支部”和争当“学习型党员”活动为载体,以更新学习教育理念、营造学习教育氛围,创新学习教育机制为着力点,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为推进人大工作的全面发展提供保障。二、组织领导。常委会机关党员学习教育工作由机关党总支负责组织安排,由各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三、学习教育内容。1.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理论、党章以及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学习和教育。2.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和常委会党组重大决定、决议、工作部署的学习和教育。3.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和党的光荣传统的学习和教育。4.进行人大业务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技知识、历史知识、反映当代世界发展的各种新知识的学习和教育。5.进行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知识的学习和教育。6.进行爱岗敬业、拼搏奉献和增强事业心、责任心的学习和教育。7.进行学习英模先进事迹正面典型的学习教育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8.进行反腐倡廉、廉洁从政的学习和教育。9.进行遵纪守法、遵章守纪的纪律学习和教育等。四、学习教育方式。一是集中学习教育与党员个人自学相结合;二是机关党总支组织学习教育与各党支部自行组织学习教育相结合;三是思想政治学习教育与科技知识、人大业务知识等的学习教育相结合;四是传统的灌输性学习教育与灵活多样的趣味性学习教育相结合;五是专题辅导与专题讨论、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经验交流等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相结合;六是常委会机关人员授课与“请进来讲,走出去学”相结合。五、学习教育时间。原则上每月的单周星期五为党员政治理论学习时间。六、学习教育纪律。实行学习教育考勤制度。党总支学习教育,由机关党总支负责考勤;支部学习教育由各支部负责考勤。因故不能参加学习教育的党员,应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会后由党员所在支部负责对其补课。七、学习教育考核。为了确保学习教育效果,对党员学习教育情况进行考核,各支部都要建立党员学习教育情况记载,机关党总支要建立全体党员学习教育档案。机关党总支每季度对党员学习教育情况进行一次抽查,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年终进行考核。党员全年3次无故不参加学习教育活动的,不能参加评选优秀党员。党课教育制度一、党课由机关党总支和党支部共同承担,分别由党总支书记、支部书记主持,主要由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专题备课讲解,也可以请上级领导、理论专家、英模人物、优秀党员等讲课,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也可以参加上级党组织的党课学习。二、党课教育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党课教育情况要作好记录和考勤登记,接受上级党组织检查。三、党课教育主要内容:一是党的基本理论教育;二是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三是党的宗旨教育;四是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五是党纪党规教育;六是党员标准教育;七是党员道德规范和法律意识教育;八是形势任务教育等。四、党课教育的形式:党课教育要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做到党课教育与当前的形势任务相结合、与大家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使广大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认清形势,胸怀全局,自觉地把个人工作与党的事业结合起来。党员谈心制度坚持党员谈心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的重要形式。通过谈心活动,党组织可以了解本单位党员的思想动态,解决党员思想上、认识上存在的问题,确保党员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上级的要求一致。同时,党内同志之间、领导与被领导之间也可以及时沟通思想,消除隔阂,增进了解,加强团结,促进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一、组织形式。党总支书记与总支委员、总支书记与各支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