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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发言提纲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新的重要要求,为xx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和保障。内蒙古xx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生态功能区xx万平方公里,拥有完备的森林、草原、湿地三大自然生态系统,是我国面积最大、保存最好的泰加林资源基地和生物基因库。林区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潜力在生态。xx年开发建设以来,森林覆盖率达到xx%,提高xx个百分点;森林面积达到xx万公顷,增加xx万公顷;森林蓄积达到xx亿立方米,增加xx亿立方米,面积、蓄积分别占自治区的xx%和xx%,森林年生长量1500—2000万立方米,占全区的三分之一,在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构筑北疆万里绿色长城、打造北疆亮丽风景线中具有十分重要的生态与战略地位。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牢记使命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努力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美丽林区,推动林区高质量发展,实现“林区美、林业兴、林工富”奋斗目标。一、坚持以生态保护建设为最大主业守住底线做亮底色,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在九次连清基础上,到2020年活立木蓄积达到xx亿立方米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xx%,湿地保护率提高到xx%以上;到2035年活立木总蓄积达到xx亿立方米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80.8%,自然保护地面积达到xx万公顷。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着力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树立大生态理念,认真落实国家《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全面落实天然林保护责任,对生态系统内所形成的“碳库”“水库”“木材储备库”“生物基因库”等进行整体保护与修复,着力建立全面保护、系统修复、用途管控、权责明确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加大xx北部原始林区保护力度,探索推进内蒙古xx国家公园建设,形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为基础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维护天然林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打造xx“生态名片”。构建大管护网络,对接金林工程、智慧林业等项目,采用卫星遥感、互联网等技术,采取飞机、无人机巡护、视频监控、地面巡逻等措施,结合卫星热点监测,建立“天空地”立体管护格局。开展大治理行动,加快一片林、一张图、一个数据库资源平台建设,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治理、毁林开垦、“绿卫”等专项行动,持续加大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推进大增效战略,承接国土绿化、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天然林资源保护、湿地保护与恢复等重点生态项目,科学制定实施森林经营规划。实施大提升工程,高质量编制智慧林业建设总体规划,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森林防火、森林管护、有害生物防治等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林区光纤和4G基站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研究引进卫星移动通信设备、智能光纤边界安防、特种无人机防火应用等现代高新技术,构建立体化生态监管体系和生态监测大数据平台,逐步推进装备换人,科技兴林。二、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最强动力全面落实国有林区改革要求,到2020年完成改革任务,推进“四分开”改革落地落实,建立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民生、有利于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国有林区新体制。全面总结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国有林区建设用地变更登记、人工林可持续经营等改革试点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不断创新森林资源管护机制,加快推进森林管护站、木材检查站、防火检查站多站合一,深入推进生态保护建设工程购买服务。加快“走出去”步伐,推动营造林、森林调查等林业技术对外合作,提升改革的综合效益。积极争取妥善解决政社性职能剥离、基础设施建设、历史债务化解等重大改革政策。切实巩固“两供一业”改革成果,与属地政府共同协调解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剥离改革后续问题。三、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区域发展,认真践行“两山论”,大力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动能,积极推动三产互动、三产融合,着力构建以生态旅游为核心的“1+N”产业体系,大力培育家庭经济、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提升职工组织化程度,促进林业增效、林户增收,把绿资源做优,把冷资源做热。打造地标性生态旅游目的地,积极融入乌阿海满旅游一体化建设,加快推进林区北部、中部、东部三大版块,根河等9个节点,莫尔道嘎等12个特色小镇“三区九点十二镇”旅游格局尽快形成。加强道路、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打通北部漠河、西部海拉尔、东部齐齐哈尔、东北部加格达奇4个交通要道,连接林区8个自然保护区、9个国家森林公园、12个国家湿地公园,形成旅游精品线路。依托中国(内蒙古xx)森林旅游节,继续创建森林美食节、冰雪节、户外运动节、国际房车自驾车露营大会等全域旅游、四季旅游品牌。深入挖掘森林文化、森工文化、驯鹿文化、狩猎文化、族源文化内涵,推动林区文化体系与绿色发展互动双赢。打造国内知名森林养生圣地,加快森林特色小镇和“森林康养基地”“森林养生基地”建设,积极推进保健养生、康复疗养、健康养老等森林康养服务产业发展,研究推进北药培育、森林食品和药材保健疗养功能研发,逐步构建集养生、康复、保健、养老、文化、体育等为一体的森林疗养产业体系。打造“国有林业最大碳汇储备区”,有序推进森林碳汇产业,探索碳汇金融合作方式,积极争取将林区和林业碳汇纳入国家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探索建立森林生态效益市场化机制、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打造国内重要森林绿色食品和中药材供应区,大力发展绿化苗木、特色种养殖、北药等绿色产业,积极创建“三品一标”,打造食药“绿色品牌”“森林品牌”,满足群众个性化、品质化、绿色化消费需求。打造“国家重要木材战略储备区”,依托现有苗圃和种苗基地,注重培育本土优质种苗、珍贵树种和优质大径级材。四、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注重保基本兜底线,着力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的突出问题,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实现均等化,社会保障和民生政策实现全覆盖,职工住房、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到2020年全面实现“十三五”增资目标。职工增收上,研究建立职工工资长效增长机制,积极引导扶持职工参与旅游、林下经济等产业发展,促进职工增收致富。基础短板上,积极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巩固扩大人居环境整治成果,突出抓好厕所革命和场容场貌整治提升。积极推进道路、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和局场址建设,建设森林特色小镇、红豆小镇、冷极小镇、慢生活小镇等特色小镇,提高林业城镇宜居水平。精准扶贫上,以国土绿化扶贫、生态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等产业扶贫政策为抓手,研究制定符合林区特色、林业职工特点的帮扶政策,把困难职工吸附在产业链上,不断增强困难职工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借此机会,提几点建议,林区正面临改革发展的关键期、攻坚期,亟待自治区党委、政府指导和帮助林区破解依靠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一是明确重点国有林管理模式和承接生态与发展任务的主体,根据“精简高效”的改革要求,需自治区统筹协调,尽快明确行使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所有权、经营权、监管权的履行主体。森工集团于2016年停止经营,因承接林业投资、处置债权债务、化解遗留问题等现实需要,难以撤销,亟待确认森工集团的存续方式,明确生态主业和以生态溢出效益发展绿色产业的经营方向。二是加快林区信息化建设步伐。林区信息化建设极度滞后,公网通信覆盖不足10%,防火应急通讯、远程视频监控、自然资源监测、遥感技术应用、电子政务管理等存在空白、手段落后。国有林管理局在完成《生态保护与建设信息化管理平台规划》的基础上,已着手编制智慧林业建设总体规划,建议将林区信息化建设融入全区总体规划,优先给予政策与资金的支持。三是合理确认人员招录方案。2015年按照“机构只减不增、人员只出不进”的要求,国有林管理局已停止高校毕业生招聘和员工招录工作,4年退休6246人。目前,林区4.6万在岗职工中,46岁以上职工占62.3%;专业技术和技能人员仅占30.4%;中层管理干部平均年龄53.8岁,83.73%超过51岁,职工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严重失衡。未来5年还将退休4718人,亟待解决“后继有林、后继无人”问题。建议自治区依据每年退休人数实行“退十进三”或“退十进五”,基本满足林区改革发展需要。四是推动国家落实国有林区改革支持政策。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在财政、金融、基础设施、深远山搬迁、产业转型等方面政策支持尚未全面实施。财政方面,林区主要依靠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需争取按省级管理单独下达计划,有效承接国家生态工程资金精准拨付;允许确保完成中央约束性指标的前提下,在合理范围内统筹调剂使用政策资金。金融方面,争取妥善化解棚户区改造贷款等政策性金融债务;拓展林业融资渠道,推动以森林旅游为带动的“1+N”发展体系。基础设施方面,进一步落实林区道路建设规划,逐步改造危桥危涵,明确养护主体和保障渠道;扩大电网覆盖,加快改造升级。深远山搬迁方面,争取落实棚户区改造税费减免政策,确认棚改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的减免措施;把林区的局、场、站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范围,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产业转型方面,支持林区落实已制定的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森林经营、产业转型等4类12项发展规划方案,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本文标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发言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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