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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1年高速公路交通事故警情全年通报一、事故总体情况2011年全省高速公路共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620起,造成359人死亡、89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800.9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89起、下降23.36%,死亡人数减少12人、下降3.23%,受伤人数减少379人、下降29.7%,直接经济损失增加606.48万元、上升18.91%。2011年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形势在新增近600公里,人、车、物流日益增加,交通安保任务十分繁重的条件下总体平稳。另共发生简易事故4770起。其中,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21起,共造成91人死亡、51人受伤,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上升5%;死亡人数增加15人,上升19.74%;受伤人数增加7人,上升15.91%;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6起,死亡42人,受伤10人;与上年相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上升50%,死亡人数增加16人、上升61.54%,受伤人数减少17人、下降62.96%,直属三支队第二大队辖区还发生了1起死亡17人的特大交通事故。另外,全省高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4770起,受伤291人,直接经济损失8036.35万元。全省高速公路百公里事故发生率为178.48起,同比减少69.34起(2010年247.82起)。百公里死亡人数为11.89,同比下降3.09人(2010年14.98人)。二、事故情况分析(一)从事故百公里发生率及百公里死亡人数分析。一支队百公里事故起数为422.81起,死亡率为16.44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61.19起,下降12.64%,死亡率减少12.76人,下降43.7%;二支队百公里事故起数为150.12起,死亡率为13.1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2.64起,下降13.1%,死亡率增加2.72人,上升26.2%;三支队百公里事故起数为82.38起,死亡率为14.44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72.33起,下降46.75%,死亡率减少2.41人,下降14.3%;四支队百公里事故起数为139.8起,死亡率为5.95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34.39起,下降19.74%,死亡率减少0.44人,下降6.89%;五支队百公里事故起数为201.22起,死亡率为10.64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15.48起,下降36.46%,死亡率减少6.9人,下降39.34%。(二)从事故发生的辖区分布及事故相关指数情况分析。直属二、三支队辖区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且幅度较大,直属一、四、五支队辖区事故死亡人同比下降。其中,二支队辖区发生事故121起,死亡72人,同比增加35人,上升94.59%;三支队辖区发生事故141起,死亡102人,同比死亡人数增加22人,上升27.5%;一支队辖区发生事故101起,死亡53人,同比死亡人数减少37人,下降41.11%;四支队辖区发生事故48起,死亡27人,同比死亡人数减少1人,下降3.57%;五支队辖区发生事故209起,死亡105人,同比死亡人数减少10人,下降9.57%。(三)从事故发生的不同流量路段情况分析在沪昆(梨温、温厚、昌樟段)、樟吉、大广(泰赣、赣定段)、福银(昌九段)高速等车流量较大的路段(共10个大队辖区),共发生事故316起,死亡214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50.97%和59.61%。事故较多的前3个大队辖区分别为:大广高速泰赣段(五支队第一大队),发生事故47起,死亡22人;樟吉高速(五支队第二大队),发生事故39起,死亡25人;沪昆高速昌樟段(一支队第三大队),发生事故37起,死亡25人。死亡人数同比上升幅度较大的2个大队辖区分别为:沪昆高速梨温段(三支队第二大队),发生事故31起,死亡50人,死亡人数上升138.1%;福银高速昌九段(二支队第二大队),发生事故34起,死亡20人,死亡人数上升81.82%。在沪昆(昌金)、杭瑞、福银(温沙段)、东西外环等车流量一般的路段(共9个大队辖区),共发生事故177起,死亡103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28.55%和28.69%。死亡人数较多且同比上升幅度加大的主要大队辖区有:杭瑞高速景婺黄段(二支队第四大队),发生事故23起,死亡19人,死亡人数上升375%;杭瑞高速九景段、澎湖高速(二支队第五大队),发生事故24起,死亡19人,死亡人数上升100%。在大广(武吉段)、景鹰、瑞赣、鹰瑞、石吉等车流量较小或新开通的路段(共14个大队辖区),共发生事故127起,死亡42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20.48%和11.7%。死亡人数较多的大队主要有石吉高速(五支队第八大队),发生事故14起,死亡10人;赣定、康大高速(五支队第五大队),发生事故26起,死亡9人;景鹰高速乐平至鹰潭段(三支队第五大队),发生事故17起,死亡7人。(四)从事故发生的月份、星期分布情况分析一、二、八月份事故发生率最高,共发生事故177起,死亡132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28.87%、36.87%,死亡人数同比增加41人,上升145.05%。全年当中,周六、日的事故发生率高,共发生事故186起,死亡132,分别占事故总数的30%、36.87%,死亡人数同比去年增加28人,上升126.92%。(五)从事故发生的时段分析事故高发时段为凌晨2时至7时,共发生事故119起,死亡116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19.41%和32.4%;其次是15时至19时,共发生事故119起,死亡67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19.19%和18.66%。(六)从事故发生时的天气状况分析晴天事故所占比重很大,发生320起,死亡194人,受伤459人,死亡人数同比增加50人,上升34.72%;雾天及冰雪天气事故同比下降,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5人,下降41.67%,但死亡率很高,共发生事故19起,死亡21人,受伤26人。(七)从事故发生的形态分析交通事故形态主要以车辆行进中追尾为主,共发生事故273起,死亡171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44.03%和47.63%。其次是单方车辆碰撞护栏、碰撞静止车辆;单方车辆碰撞护栏,共发生事故145起,死亡54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23.39%和15.04%;碰撞静止车辆,共发生事故67起,死亡53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10.81%和14.76%。(八)从肇事车辆使用性质分析货运车辆事故占的比重大,共发生事故246起,死亡161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39.68%和44.85%,同比事故起数减少81起,下降24.77%,死亡人数减少19人,下降10.56%。公路客运车辆事故的死伤率高,共发生事故43起,死亡41人、伤129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1起,下降20.37%,但死亡人数增加7人,上升20.59%。(九)从导致事故的违法行为分析机动车驾驶人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未保持安全行车间距等交通违法行为是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其中超速行驶(含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导致交通事故169起,死亡97人,受伤284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27.26%、27.02%、31.66%;未保持安全行车间距导致交通事故98起,死亡82人,受伤140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15.81%、22.84%、15.61%;疲劳驾驶导致交通事故123起,死亡50人,受伤163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19.84%、13.93%、18.17%;行人违法上路行走发生事故55起,死亡44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8.87%、12.26%,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7起,下降32.93%;死亡人数减少17人,下降27.87%。三、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分析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主要集中在二、三、五支队辖区。3个支队辖区3人以上事故的死亡人数占全省高速的86.81%。具体分布为:五支队7起,死亡25人,伤18人,分别占全省高速3人事故33.33%、27.47%、35.29%;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4人,下降13.79%;受伤人数减少10人,下降35.71%。分别发生在:第一大队1起,死亡3人;第二大队3起,死亡10人;第四大队1起,死亡5人;第八大队2起,死亡7人。三支队5起,死亡32人,伤16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下降16.67%;死亡人数增加12人,上升60%;受伤人数增加8人,上升100%。分别发生在:第二大队4起,死亡29人;第三大队1起,死亡3人。二支队5起,死亡21人,伤8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上升66.67%;死亡人数增加12人,上升133.33%;受伤人数增加7人,上升700%。分别发生在:第二大队1起,死亡5人;第四大队3起,死亡11人;第五大队1起,死亡5人。四支队2起,死亡7人,伤6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上升100%;死亡人数增加7人,上升100%;受伤人数增加6人,上升100%;分别发生在:第一大队1起,死亡4人;第二大队1起,死亡3人。一支队2起,死亡6人,伤3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下降50%;死亡人数减少12人,下降66.67%;受伤人数减少4人,下降57.14%。分别发生在:第三大队1起,死亡3人;第四大队1起,死亡3人。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2时至6时为事故多发时段。共发生特大事故6起,造成38人死亡,分别占特大事故总数的28.57%、41.76%。(二)雨雪雾天恶劣天气特大事故发生率高,共发生12起,造成41人死亡,分别占特大事故总数57.14%,45.05%。(三)以行进中车辆尾随相撞的事故形态为主。共发生11起,造成55人死亡,分别占特大事故总数52.38%、60.44%,同比分别下降35.29%、17.91%(四)涉及货运车辆事故所占比重较大,同比下降趋势;涉及客运车辆致死率高,同比上升幅度较大。货运车辆共发生事故8起,死亡44人,分别占特大事故总数38.1%、48.35%,同比下降46.67%、16.98%;其中涉及客运车辆事故5起,死亡19人,伤23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4起,上升400%,死亡人数增加9人,上升90%。(五)事故主要发生在沪昆高速公路梨温段、杭瑞高速景婺黄段、樟吉高速,同比事故大幅度上升。梨温段发生4起,死亡29人;景婺黄段3起,死亡11人;樟吉高速3起,死亡10人。(六)超速行驶(含夜间、雨雾等恶劣天气未减速行驶)是特大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共发生事故9起,死亡35人,分别占特大事故总数42.86%、38.46%;未保持安全行车间距5起,死亡16人;违法变更车道2起,死亡6人;违法掉头1起,死亡5人;违法超车2起,死亡6人;准驾车型不符的1起,死亡3人;妨碍安全驾驶1,死亡3人(七)车辆越过中央隔离护栏发生了多起重大伤亡事故。共发生4起,死亡27人,即:三支队第二大队沪昆高速梨温段“8.6”一次死亡17人特大事故;二支队第四大队杭瑞高速景婺黄段“10.20”一次死亡5人特大事故;一支队第三大队沪昆高速昌樟段“11.29”一次死亡3人特大事故;五支队第一大队大广高速泰赣段“12.18”一次死亡2人事故。另还有一起二支队第二大队福银高速昌九段“10.28”发生了大货车违法掉头,造成5人死亡的特大事故。(八)二次事故引发特大事故形势严峻。21起3人以上事故中有3起是二次事故,共死亡15人,受伤2人。分别发生在二支队第四、五大队,五支队第四大队。四、全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上升点和下降点分析(一)沪昆高速公路梨温段(三支队第二大队辖区)、杭瑞高速九景(二支队第五大队辖区)、景婺黄段(二支队第四大队)、樟吉高速(五支队第二大队辖区)死亡事故高发,同比事故大幅度上升。共发生117起,死亡113人,同比死亡人数增加65人,上升235.42%。(二)夜间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大幅上升,特别是二、三支队夜间死亡事故同比大幅上升。夜间共发生306起,死亡217人,同比死亡人数增加48人,上升28.4%。其中二支队共发生56起,死亡45人,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7人,上升150%;三支队共发生73起,死亡74人,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0人,上升37.04%。(三)雾天事故数量与死亡人数同比大幅下降。今年雾天相对往年较少,雾天共发生交通事故9起,造成9人死亡,同比事故减少19起,下降67.87%;死亡人数减少21人,下降70%。
本文标题:江西省2011年高速公路交通事故警情全年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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