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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3—2004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法学专业国际公法试题2004年1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1.18世纪末首次将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称为国际法的学者是()。A.格劳秀斯B.边沁C.奥本海D.卢梭2.国家作为国际不当行为的主体,不仅包括国家本身的行为,也包括可归因于国家的行为,下列行为中哪一项不应视为国家行为?()A.国家机关的行为B.军队的行为C.叛乱运动的机关的行为D.成为一国新政府或导致组成一个新国家的叛乱活动的行为3.最早把大陆架作为法律概念提出的是()。A.《大陆架公约》B.马耳他外长帕多C.美国总统杜鲁门D.《海洋法公约》4.外层空间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A.是对全人类开放的开发范围B.应在联合国主持之下进行开发活动C.各国可按国际法加以占有D.适用国际法中领土取得的“先占”方式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6》规定,对于因为()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经中国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准许在中国居留。A.经济B.战争C.政治D.宗教6.条约由于期满或其他法定原因在法律上终止存在而不再具有拘束力被称为()。A.条约的中止B.条约的终止C.条约的失效D.条约的停止施行7.被称为“国际人权法案”的国际文伺:是()。A.《世界人权宣言》B.《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C.《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D.《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E.上述四个公约8.第一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国际法院法官是()。A.梅汝傲B.倪征噢C.史久镛D.王铁崖9.派遣国在正式任命使馆()前需征得接受国的同意。A.领事B.武官C.参赞D.秘书10.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非常任理事国由()选举产生。A.联合国大会B.联合国秘书处C.安全理事会D.行政与预算委员会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每题至少有一项答案正确,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1.和平共处原则的含义()。A.仅指社会制度相同国家和平共处B.仅指社会制度不同国家和平共处C.指多种不同制度国家和平共处D.包括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和平共处2.国际法律责任的主体有()。A.国家B.政府间国际组织C.民族解放组织D.法人3.领海属于国家领土,沿海国对领海的主权及于()。A.领海的水域B.领海的上空C.领海的底土D.海湾4.明确规定国家对其领土上空享有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权的国际公约是()。A.《巴黎航空公约》B.《海牙公约》C.《芝加哥国际民用航空公约》D.《华沙公约》5.战争结束的法律后果包括()。A.恢复外交关系B.恢复条约关系C.恢复国家间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往来D.恢复人民的往来三、填空题(每题2分,共10分)1,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具有____________的性质,它构成______________的基础。2.国际法的渊源主要有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3.大陆架的宽度为______________海里,最长不得超过_______________海里。4.国际人权保护从权利主体的角度可分为: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5.国际法院的职权包括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四、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登临权2.国际地役3.引渡4.斡旋五、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简述南极的法律地位。2.简述条约的定义和特征。3.简述国际法院的咨询管辖权。六、论述题(20分)试述联合国的宗旨。试卷代号:1018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3—2004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法学专业国际公法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供参考)2004年1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lo分,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1.B2.C3.C4.A5.C6.B7.E8.B9.B10.A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lo分,每题至少有一项答案正确,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1.CD2.ABC3.ABC4.ABCD5.ABCD三、填空题(每题2分,共lo分)1.强行法国际法规范2.国际条约国际习惯3.2003504.个人人权集体人权5.诉讼管辖权咨询管辖权四、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L登临杈:是指军舰在公海上对于有合理依据认为外国船舶(享有完全外交豁免权的除外)有从事海盗行为、奴隶贩运、从事未经许可的广播、没有国籍或虽然悬挂外国旗帜或拒不展示其旗帜、而事实上却与该军舰屈同一国籍的嫌疑时,可命令该船舶停船并派人登临和检查的权利。2.国际地役:是指一国根据条约承担的对其领土主权的特殊限制,其目的是为了满足别国的需求或者为别国的利益服务。国际地役的主体是国家,客体是国家的领土,不构成国家领土组成部分的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不能柞为国际地役的客体。3。引波:是指一国应外国请求,将位于本国境内而被请求国追诉或判刑的人移交请求国审判或执行刑罚的行为,现代引渡制度是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有关国家有效行使管辖权和制裁犯罪的重要保障。4.斡旋:是指由第三方为争端当事国提供有利于他们接触和谈判的便利条件,提出自己的建议或转达各方的意见,从而促使当事国开始谈判或者重新开始已停止的谈判。五、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简述南极的法律地位。《南极条约》对南极地区的法律地位作了规定,(2分)主要内容有;(1)和平利用南极。为了全人类利益,各国在南极地区禁止采取一切具有军事性质的措施;(2分)(2)南极科学考察自由和国际合作。任何国家都有在南极进行科学考察的自由并为此目的开展国际合作;(2分)(3)冻结各国对南极的领土和权利要求;(2分)(4)维持南极地区的公海制度。条约的规定不应损害或影响任何国家在南极地区根据国际法享有的对公海的权利或行使这些权利。2分)2.简述条约的定义和特征。条约是国家间所缔结并受国际法支配的国际书面协定,不论其载于一项单独文书或两项以上相互有关之文书内,亦不论其特定名称为何。(2分)条约具有如下特征:(1)条约是国际法主体之间缔结的协议。(2分)(2)条约是受国际法支配的协议。(2分)(3)条约是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协议。(2分(4)条约通常是书面形式的协议。(2分)3.简述国际法院的咨询管辖权。国际法院的咨询管辖权,是指国际法院可以对联合国大会、安理会提出的任何法律问题发表咨询意见,联合国大会授权的联合国机关及其专门机构对其职权范围内法律问题也可以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4分)法院行使咨询管辖叔的目的,是对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权威性的意见,以使联合国机构更好地遵照《联合国宪章》进行活动。法院的意见是咨询性的,原则上没有法律拘束力。但法院对重大问题发表的咨询意见,往往被作为权威性的解释而受到重视。此外,有些国际条约规定法院的咨询意见具有法律拘束力而应予以执行,如《联合国特权与豁免公约》等。(6分)六、论述题(20分)《联合国宪章》在序言和第1条中规定了联合国的宗旨,主要包括4项(2分):1.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这是联合国的首要目的。《联合国宪章》规定“采取有效集体办法,以防止且消除对于和平之威胁,制止侵略行为或其他和平之破坏”;“以和平方法且依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情势”。(5分)2.发展各国间的友好关系。《联合国宪章》规定“发展国际间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根据之友好关系,并采取其他适当办法,以增强普遍和平”。(5分)3.促成国际合作。《联合国宪章》规定“促成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属于经济、社会文化以及人类福利性质之国际问题,且不分种族、性别、语言或宗教,增进并激励对于全体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之尊重”。(5分)4.构成一协调各国行动的中心,以达成上述共同目的。(3分)
本文标题: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1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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