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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认证/考试 > 建造师考试 > 2011年陈印二级建造师法规讲义
1单选70*11、施工管理(120/62~72)3小时多选25*2单选60*12、法规(100/45~60)2小时多选20*2单选20*13、实务(120/55~68)多选10*23小时案例4*202考试政策:成绩两年内滚动有效为什么实务是最关键的一科?☺实务是三合一的概念☺全科通过率完全受限于实务通过率☺实务现在就要开始自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公开课·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31、正确的判断(学习?研究?还是应试?)考哪里学哪里(考点)2、方法:怎么考怎么学(题型)先看题后看书3、依据:历年真题(听课)边做题边翻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公开课·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44、真题研究的基本方法(1)09年真题情况☺题目质量极高,配套《复习题集》作用有限;☺绝大多数题目在重复往年的题型、考点;☺全新考点10来个,主要是劳动合同法、物权法等第三版教材新增内容。(2)翻书做题,反复操练真题四遍以上(3)模拟题为什么是毒药?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公开课·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55、学习进度安排:☺5月中旬以前真题做的烂熟,掌握全部被历史证明的重点、熟悉题型的演进、变化;真题只帮助信它的人。☺5月15-6月15日将从未考过的点,熟悉配套《复习题集》上的题型,逐个掌握。☺最后两周要将自认为绝不可能考到的点逐个复习到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公开课·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66、实务如何着手?(1)案例占80/120,与案例有关的内容占教材篇幅不超过100页。目标明确将节省大量时间(2)5月底以前解决案例问题,选择题放在6月份解决。(3)案例先看二级真题,后看一级真题;先看本专业,后看外专业。(4)案例务必要做一遍,让自己的答题有章法。做一遍顶的上看十遍(5)不要迷信“踩点给分”,“踩点给分”只是个传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公开课·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77、题型分析:(1)单选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这告诉了我们什么?(2)考试的关键在于多选题多选题的游戏规则:ABCDE(2分,0.5/0)0.50.5~1.5AAC赔率:1:1~1:310.5~1ACACD赔率:2:1~1:11.50.5ACDACDE赔率:3: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公开课·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88、其他事项:(1)上有关考试论坛了解、学习前人的一些经验,摸清方法(2)二级真题资料正式开课后提供给学校,一级实务真题可以到网上下载。9、课后答疑联系电话:13901774996博客地址:shishuoblog.com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公开课·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9分值建设工程法律制度50%合同法25%司法解释5%建设工程纠纷的处理20%建设工程法律责任10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Z201000建设工程法律制度2Z201010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1.掌握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体系由六大标准支撑。2.掌握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的有效期规定。3.掌握全国统考取得二级资格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执业。4.掌握继续教育要求。5.掌握建造师业绩应载入信用档案。6.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的签字盖章。注意:“应当”是指令性规范,“必须”是强制性规范。违反强制性规范的,文件确定无效。1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注册建造师卫某2006年1月办理了延续注册,2007年1月因工作调动办理变更注册,变更后他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年内有效。A.5B.2C.3D.42.注册建造师卫某2006年1月通过全国统考取得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2007年1月取得二级机电安装专业建造师资格并办理增项注册。则赵某()。A.应当在2009年1月前办理延续注册,注册后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执业。B.应当在2010年1月前办理延续注册,注册后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执业。C.应当在2009年1月前办理延续注册,注册后只能在本省范围内执业。D.应当在2010年1月前办理延续注册,注册后只能在本省范围内执业。B;A12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3.建设工程活动中形成的以下施工管理文件,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签字盖章的是()A.索赔报告B.沉降观测纪录C.施工组织设计D.工程竣工报验单4*.王亮是某施工单位注册建造师,其执业专业为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则其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接受()学时的继续教育。A.120B.140C.180D.2405.王亮是某施工单位注册建造师,其信用档案不包括()A.工程业绩B.继续教育证书C.良好行为D.被投诉举报处理情况D;C;B132Z201020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2Z201021法律部门注意:劳动法是独立部门;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分属于不同部门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宪法部门宪法、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立法法民法部门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知识产权法、婚姻法商法部门公司法、保险法、票据法经济法部门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行政法部门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部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诉讼法部门行政诉讼法、仲裁法142Z201022法的形式1、法的制订机关:几个要点:1)全国人大不负责法律解释;并注意法律解释与司法解释根本不同2)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合称“法规”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合称“行政规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宪法全国人大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法律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司法解释:最高法院行政法规国务院地方性法规省、较大市人大及常委会民族自治地方人大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地方政府规章省、较大市政府152、法的纵向效力: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3、法的横向效力:(前提:同一机关制订的)新法优先于旧法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64、难点: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的冲突解决:适用地方法规,国务院决定;适用部门规章,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定。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的冲突解决:国务院决定。同一机关制订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之间的冲突解决:本制订机关裁决。但要注意:不同机关制订的,按纵向规则处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71、以下不属于民法部门的是()。A.物权法B.担保法C.知识产权法D.劳动法2.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说法,错误的有()A.法律体系是由法律部门构成的B.劳动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C.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属于行政法部门D.仲裁法归属民法部门3、国务院制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属于()A.法律B.行政法规C.单行条例D.政府规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D;C;B184、光华建筑公司是甲省一家建筑施工企业。2005年,公司参与承建乙省的某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现发现就某一事项的规定,《甲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与《乙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发生冲突,而《乙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又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冲突,但《甲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则规定一致。应如何适用?()。A.适用《甲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B.适用《乙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C.适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D.由国务院裁决适用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C19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Z201030宪法1.某建筑公司通过最低报价中标承包了一栋写字楼的施工任务,为了保本赶工期,规定施工中节假日不休息,工人每天工作10个小时。施工期间,工地现场多次发生失窃事件,有人认为近来木工王某形迹可疑,极有可能是王某行窃。项目经理遂立即开除王某并安排人对王某居住的集体宿舍和王某身体进行了搜查,但一无所获。此后,王某向劳动部门投诉并要求支付施工期间的加班工资,但施工单位认为建筑行业、建筑施工现场有其特殊性,断然拒绝。本案中,王某被侵犯的权益不包括()A、人身自由B、财产权C、劳动权D、休息权B20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Z201040民法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里,每一个人都是一整个国家。——孟德斯鸠争你自己的自由就是争国家的自由,争你自己的权利就是争国家的权利。——胡适2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民法体系民法物权法人格权法婚姻家庭法债权法合同法继承法知识产权法22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Z201041民事法律关系一、法律关系的本质是受到法律调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是指由于出现了某些法律事实,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得以发生、变化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的财产关系或人身关系。掌握民法的基本原理、框架和范围财产所有关系(如:所有权)财产关系财产流转关系(如:债权)民事法律关系人格关系(如姓名、名称、名誉等)人身关系身份关系(如收养、监护等)23自然人主体法人其他组织(非法人组织)二、法律关系构成要素客体民事权利内容民事义务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4民事权利能力一般权利能力出生——死亡(如:继承)特殊权利能力如:婚姻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或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18周岁,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例外:16周岁~18周岁自食其力的要点:(一)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依法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行为能力的前提。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而民事行为能力则取决于年龄和精神健康状况。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5(二)法人掌握法人的定义。掌握法人成立的四个条件,注意“能独立承担责任”是使得法人组织与非法人组织区分开来的核心特征。注意法人行为能力与何者相关?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有三个不同:(1)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均同时始于成立终于消灭。(2)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与年龄和精神状况有关;法人的行为能力受到其成立宗旨、经营范围、资质等级限制。(3)自然人超越行为能力的民事行为属于效力待定;法人超越行为能力的民事行为一般有效,但违反特许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无效),详见P164(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总复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6支配权对权利标的直接进行支配而不受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请求权请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形成权依自己的行为,使自己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撤消权、解除权、追认权抗辩权依法对抗他人请求权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等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三)“客体”既不是权利也不是义务,而是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那个东西,是权利义务得以发生的基础、标的、纽带。(四)民事法律关系内容补充关于民事权利的分类的四个概念,以加深对民事权利的理解:27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三)法律关系的变更重点掌握客体变更1)主体变更:掌握合同转让要求客体和内容不发生变化;2)客体变更:范围变更、性质变更。如何区别?范围变更是量的变化,性质变更是新的客体取代旧的客体例如:债转股、租赁转联营属于性质变更,因工程量增减的设计变更属于范围变更(四)掌握法律关系的终止方式之间的区别自然终止(设立法律关系的目的得以实现);协议终止(目的未实现,双方共同解除或
本文标题:2011年陈印二级建造师法规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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