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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商业银行的消费信贷制度创新消费信贷作为一种信用交易其特殊性在于将现在的财产权转化为将来收回的债权这个未来债权具有不确定性取决于借款者的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1而中国作为一个经济转轨的国家是在缺乏相应的管理消费信贷风险的制度安排的背景下开展这项业务的因此如何规避和处理消费信贷风险一直是国家和商业银行面临的首要问题本文从分析我国商业银行管理消费信贷风险的现状入手指出其风险管理的困境提出促进消费信贷可持续发展的制度安排一、制度约束下商业银行发展消费信贷的次优选择——高抵押的消费信贷合约供给中国发展消费信贷有其特殊的市场背景一是消费信贷作为扩大内需刺激居民消费提高最终消费率的一种政策手段具有很强的政策推动的特征;二是个人消费信贷在我国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产品缺乏相应的管理风险的制度安排;三2是作为消费信贷产品的供给者——国有商业银行正处在市场化改革的过渡阶段在此期间国家既要求商业银行的信贷合约行为市场化但同时又限制商业银行对信贷利率或其他某些合约变量的自主制定一般来说商业银行为区分不同风险类型的借款人可通过组合不同的贷款利率、贷款抵押额和贷给概率等条件来设计信贷合约以达到使借款人自发选择商业银行所期望的信贷合约的目的而中国商业银行开展消费信贷业务是在利率限制、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缺失、消费者信贷担保资源、途径缺乏的条件下进行的为达到将高风险的借款人阻挡在消费信贷市场外将低风险借款人保留在市场之中的目的商业银行采取了单一的、高抵押的(或质押)、高进入壁垒(如繁琐手续、高准备费及服务群体圈定)的消费信贷合约供给而这种消费信贷供给模式之所以能在短期内发挥作用是因为有以下的经济背景一是近些年来中国的宏观经济一直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GDP年均增长率达到7%-8%)消费者风险类型表现得不明显;二是中国消费信贷发展的历史还不长传统的高储蓄习惯和政策限制使中国的部分消费者积蓄了一定的财富水平能够满足商业银行较高的抵押要求三是国家在住房、汽车、教育等方面的福利制度改革激发了人们对消费信贷的需求3二、制度缺失下高抵押的消费信贷合约所隐含的系统性风险分析在我国当前的制度环境下这种单一的、高抵押的消费信贷合约供给是商业银行防范风险的一种客观选择但从涉及消费信贷业务三方的国家—商业银行—消费者的整体效益来看这种合约设计是低效的因为其面临着发展困境隐含着一定的金融风险首先从宏观上看在消费信贷合约中设置过高的担保要求可能造成消费者有限的担保资源的浪费因而是一种宏观上的非效率选择从微观来看随着我国消费信贷的快速发展向不同类型的借款人提供单一的消费贷款合约可能是无效的因为它使得低风险的借款人不愿承担太多的抵押担保和交易费用而退出市场而高风险借款人则由于获得“信息租”而减少偿付这将激励他们进入市场2可能使银行蒙受更多的损失其次要求信贷担保虽然可以节省商业银行的监督筛4选成本但是也造成了商业银行监督筛选激励不足消费信贷合约设计过分依赖于担保来规避风险的问题这在当前我国商业银行预算软约束的背景下易导致商业银行的道德风险即将所有的贷款损失都推由国家负担而国家为防范其道德风险必然会采取紧抓松放的行政干预手段造成信贷政策的不连贯性这不仅影响商业银行的长期发展规划也影响了消费者对信贷政策的理性预期最后在我国当前的法律制度环境下高抵押的信贷合约隐含的金融风险不可小视1998年我国个人消费信贷余额只有456亿元到2004年6月末消费信贷余额已达17952亿元近六年间增加了约40倍其中个人住房信贷余额13878亿元占全部个人消费信贷余额的77.3%3;汽车消费信贷余额1833亿元占10.2%;各项助学贷款余额75亿元占0.4%目前我国各大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不良贷款率约为1%-2%不良贷款约为138.78亿元—277.56亿元虽然目前的不良贷款率很低但从国际经验看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一般是在发放贷款后3~8年中逐步显现而我国的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中80%是2000年以后发放的即只有20%的贷款开始进入第三年因此未来几年个人住房不良贷款很有可能陆续暴露而汽车消费信贷的不良贷款率近几年已呈上升态势据有关方面报道截至2003年底国内银行有超过945亿元的个人汽车贷款无法回收不良贷款率5超过50%4目前由于我国住房、汽车的二级交易市场发展还很不完善市场参与者无法通过产权重组来分散和转移风险商业银行持有的债权或抵押资产权会因不易变现而产生流动性风险因此抵押贷款需要相应的市场环境和支持体系来分散其蕴含的金融风险三、管理风险的根本出路金融制度创新通过以上分析可知相应的制度安排和市场手段来增强商业银行的风险甄别能力是我国消费信贷顺利发展的客观需求;而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如何增强中、低收入阶层的抵押担保能力提高其承贷能力是消费信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参考国外经验结合我国现状本文提出以下的政策建议61.基本制度安排建立全国性的个人征信体系从消费信贷供给角度而言个人信用制度是商业银行评估借款人、实施信贷监管以及控制消费信贷风险的基本制度安排尽管个人信用制度无法完全消除消费信贷中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但是个人信用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消费信贷配给行为的影响此外个人信用制度内在地具有对违约者的惩戒作用谨慎的银行家将会拒绝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借款人的消费贷款申请个人信用制度的这种惩戒作用和共享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商业银行和借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从而有利于商业银行识别借款人的风险类型设计出分类的消费信贷合约目标在中国个人征信体系的建立受到社会的信息结构、法律制度环境、市场化发展程度的约束从现实条件来看如果没有政府部门的支持或相关措施的推动任何一个企业要想建立起覆盖面广的个人信用信息库都是极其困难的因此在目前个人信息主要集中在各个政府部门以及国有银行和公用事业机构的情况下政府运作模式有利于借助政府力量强制推动这种制度安排的实施而且由于征信机构经营的是个人信用信息这种特殊产品在当前相关法律缺失的情况下需要政府的特殊监管与约束因此政府主导式的征信体系也许是我国个人信用7体系初始阶段的理性选择2.辅助措施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型的个人信用担保体系由于我国缺乏充足的抵押担保途径借款人在申请信贷时很难选择有效的担保形式商业银行也难以为消费贷款实施有效的风险保障因此本文提出创建以政府机构为主的个人消费信贷担保、保险一体化的机制以此来提高居民的承贷能力首先成立各省市的个人信用担保机构我们可以借鉴美国、日本政府的经验成立抵押贷款担保机构专门为中低收入者提供抵押贷款担保这些机构担保的购房者首付的比例可以适当降低贷款期限可以延长可以实行一定的优惠利率政策;其次采用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的双重保证措施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消费信贷只有与保险相结合才能获得发展在法国仅国家人寿保险公司就向800万借款人提供了借款保险在信用消费最为流行的美国向借款人提供保险成为最大的保险市场目前我国北京、上海、四川、厦门等地保险公司针对个人住房贷款保险的市场需求也陆续推出了新险种保险费率也有所降低这种及时防范商业银行贷款风险、降低借款人负担的做法值得8推广;最后随着市场条件的成熟成立一批私营抵押贷款保险公司形成一个以政府为主的全国性贷款抵押担保网并在此基础上引进再担保保险机制这种做法对分散一级抵押市场上的贷款风险提高贷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促进住房信贷资产良性循环以及金融机构在二级市场上顺利转让债权或发行抵押债券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53.市场手段逐步实现个人贷款利率市场化在消费信贷业务上逐步实现不同信用等级不同利率水平的市场化手段是基于以下原因一是金融市场的发展与创新极大地弱化了利率管制的效果利率逐步市场化是我国金融改革的大势所趋;二是由于个人信用交易的不确定性较低其逃债的代价也较大因此个人消费信贷作为一种风险相对较小的金融产品可以优先尝试利率的市场化改革;三是全国性的个人征信体系为逐步实现个人贷款利率市场化提供了技术支持对守信用的客户实施利率优惠对不守信用的客户实施处罚会产生社会正效应提高社会的整体信用水平94.强制性约束机制形成基本的消费信贷法律体系作为由第三方实施的行为规范法律为诚信交易提供了强制性的约束机制我们都知道美国信用经济得以健康、快速地发展与其配套的法律法规的完善是分不开的从20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的20多年期间美国信用管理的相关法律纷纷出台逐渐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信用管理立法框架体系主要包括16项信用相关法律如公平信用报告法、公平信用结账法、公平债务催收作业法、平等信用机会法、诚实租赁法、银行平等竞争法等等在这16项法案中法律直接规范的目标都集中在规范授信、平等授信机会、保护个人隐私权因此商业银行、金融机构、房地产商、消费者资信调查、商账追收行业受到了直接和明确的法律约束6尽管在社会信誉的建立过程中法律常常是缺位的但法律作为维护信誉的底线作用不可低估作为后发的国家选择“规则优先”的法律改革方式来推动法律体系的完善是理性的选择因此我国现阶段的当务之急是以立法来推动个人信用制度建立明确个人信用制度的管理部门制定统一征信标准和征信办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建立信用惩罚机制等6105.补充机制硬化社会信誉制度在法律制度存在缺陷的情况下信誉制度的安排对于促进市场交易的进行就显得比较重要信誉是用来衡量一个人的承诺值得信赖的程度表现为他人对其偏好或行为可信性的概率7在我国立法、执法环节落后法律往往流于表面化的现状下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激励企业、个人讲诚信也许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具体到信贷领域银行可以为信誉良好的长期客户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并在其出现流动性困难时得到银行的融资帮助;而对于那些出现在商业银行黑名单上的企业或个人对其日后融资需求的惩罚性许诺必须是可信的和切实的参考文献[1]DeatonA.S.,J.Muellbauer.EconomicsConsumerBehavior[M].NewYork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80,16-2811[2]哈维尔·弗雷克斯让·夏尔·罗歇著.刘锡良主译.微观银行学M.四川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109-112[3]徐平生.住房与教育支出过大我国居民消费倾向逐年走低N.上海证券报.2004年9月24日第4版[4]张为文.汽车不良贷款率超过50%N.经济观察报2004年7月28日第5版[5]刘萍.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探析J.金融研究2002(8)105-110[6]“信用消费比较研究”课题组.借鉴国际经验推动我国信用消费发展M.财贸经济2000(11)21-26[7]张维迎.市场秩序的信誉基础C.产权、政府与信誉.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9-19
本文标题:中国商业银行的消费信贷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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