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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论文农业保险论文:浅析农业保险对西南地区中小型农业企业的保障作用[摘要]通过对四川、云南、广西、贵州和重庆中小型农业企业调查,分析西南地区中小型农业企业的经营特征,企业在经营中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以及中小型农业企业对农业保险的需求,发现由于风险转嫁,自然灾害保险对中小农业企业的保障作用有限。因此,在推进农业保险的过程中,要引导农户与企业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同时,在农业保险制度的设计上充分考虑企业需求。[关键词]农业风险;中小型农业企业;农业保险一、西南地区中小型农业企业经营特征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中国国情研究中心胡鞍钢认为,农业企业是指使用一定劳动资料,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从事商品性农业生产以及与农产品直接有关的经济组织。通常有三类农业企业:一是农产品生产企业;二是农产品加工企业,主要指农产品初级加工企业;三是农产品流通企业,即农产品的运输与销售企业。《中小企业促进法》将中小企业定义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家有关部门按行业确立了中小企业界定标准,但是行业划分并没有提及农业。本文所指中小型农业企业是指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企业经营的范围为种植业和养殖业。由于没有具体划分标准,本课题中的中小型农业企业是一个相对概念,主要是相对于大型农业企业集团而言。1.西南地区中小型农业企业概况本文所涉及的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中小型农业企业,其经营领域几乎涵盖了我国农业生产的所有范畴,并形成了各自的特色和优势产业。其中,四川的生猪养殖、水稻制种企业、云南的烤烟企业、广西的制糖企业以及贵州的林业企业都粗具规模。受历史、区位、交通等因素的制约,西南地区农业企业总体上看规模较小,中小型农业企业所占比重高,大型农业企业少,以贵州省为例,全省范围内无一家大型农业企业。除四川盆地外,由于广大山区交通闭塞,商品生产发展慢,中小型农业企业起步晚,在一些地区农业经济发展依然是以农户为主导。同时,由于政策等各种因素,区域内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中小型农业企业面临的外部环境不一,企业本身的市场化程度不一,企业通过市场化途径应对风险的手段和意识存在明显差异。2.西南地区中小型农业企业经营特征第一,依托乡土资源,发展特色农业。西南地区中小型农业企业多数属于初级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所占比重较小。中小型农业企业经营活动与农村环境紧密相连,由于自然条件和农业资源复杂,制约企业的因素较多,企业规模化生产存在难度。以贵州省从江县为例,该县依托其地理条件和气候条件,是贵州省农业产业化最早的地区,该县21个乡镇中,东部14个乡镇种植柑,西部7个乡镇养香猪,东部地区不能养香猪,温度高了,猪会变异,而西部因为气候原因,不能种植柑。西南地区农业资源丰富,具有独特的气候和自然条件,使得企业在生产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适于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农业生产具有多样性,农业风险也呈现多样性。第二,产业链条中的中间环节,以农产品初加工为主。中小型农业企业在产业链条中是基础环节,也是重要的环节。中小型农业企业介于农户与市场或下游企业之间,连接两端,对于农业产业化及农产品商品化具有重要意义。西南地区中小型农业企业农产品的深加工能力有限,企业规模偏小,加工层次低,研发能力弱,主要以出售初级产品或者简单加工品为主,多数企业直接面对消费市场,这也是企业规避市场风险的选择。第三,市场化程度不一,发展极不平衡。西南地区中小型农业企业发展极不平衡,四川省的农业龙头企业规模很大,有新希望等大型农业企业集团,中小型农业企业的市场化程度相对而言也较高。在四川资阳地区,建立了六方合作模式,以规避农业风险,是农业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应对农业风险比较成功的模式。而其余地区中小型农业企业起步晚,在经营思想、思维观念和管理方式上意识和目光都有不足。贵州省无大型农业企业,其农业龙头企业以政府支持为主,规模都较小,在市场竞争中,行政干预较多,与此相对应的是局部地区的市场开放程度低,由于产品具有特质,中小型农业企业的同业竞争压力相对较小,缺乏风险规避动力和意识。二、西南地区中小型农业企业面临的风险农业系统具有高风险性,其风险具有高度不确定性。农业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风险这些风险可概括为三类: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和人为因素。本课题调研的中小型农业企业从行业分布看,涉及奶牛养殖、母猪养殖、制种业、糖业、烤烟业、茶业、林业、果树共8种类型企业。对这些企业的调查可知:市场风险和人为因素是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因素,自然风险则视企业具体情况而定。1.自然风险。西南地区属亚热带与热带气候类型,年降水量一般都在1000mm以上,但由于降雨在地区上和季节上分配不均,造成水旱灾害都比较严重。四川盆地年降水量在1300mm左右,经常遭受洪灾。虽然西南地区雨量比较丰沛,但山高水低,河流湍急,加之暴雨集中在七、八、九月,因此,区域性、季节性的干旱灾害仍比较严重,特别是川中、川东、黔北、滇中,冬春干旱缺水对农作物生产影响很大。此外,风雹、低温也是造成农作物损失的重要原因。在极端天气以及重大自然灾害面前,几乎没有企业能独善其身,2008年发生的汶川地震,使得北川县大禹公司PIC祖代场在地震中损失将近百分之百;北川自然堂佛泉茶业建在北川的生产车间全部垮塌,地震对其造成的直接损失为1.3亿元,与企业资产规模基本相当。2008年初在南方地区发生的雪灾,企业损失惨重。贵州省黔东南州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雪灾期间,生产基地和基础设施设备损毁严重,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金额合计为4474.21万元,龙头企业基地(种植业)受灾损失金额为2589.77万元,龙头企业基地(养殖业)受灾损失金额为892.05万元。普通区域性、季节性灾害则体现出经营领域不同,自然风险对企业的影响具有不同的特点。调查所涉及的8个经营领域中,糖业、茶业、烟草、制种业受气候、灾害性天气影响较大;洪灾、霜冻、风雹是影响生产的主要自然灾害;人工种植的果树、经济林受病虫害影响较大;养殖业主要受疫病影响。2.市场风险。市场风险通常指由于市场供求因素及信息不完全导致的农业投入品与产出品的价格变动,主要表现为农产品市场价格的不稳定。随着我国农产品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农业企业在享受经济改革带来的收益的同时,需要应对来自市场价格波动风险。2001年,我国加入WTO,农业市场开放程度日益提高,市场空间不断扩大,市场领域不断拓宽,国内的农业企业不得不应对来自国际市场的冲击和挑战,面临的市场风险日趋复杂化、多样化。中小型农业企业相对于大型农业企业而言处于劣势,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更弱。对西南地区中小型农业企业的调查中可知,市场风险是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在市场开放程度较高的四川省,中小企业面临来自大企业的价格竞争。制种企业表示,国外公司通过入股中国大的种业公司,前几年先将国内种业公司做亏损,然后收购中国种业公司,以此试图控制中国种业,中小型制种企业生存空间日益狭窄。虽然在局部地区,由于市场化程度不高,行政干预等原因,企业的同业竞争压力小。但是,面对日益开放的国内、国际市场,中小型农业企业经营机制的落后、竞争力弱等经营特征,使得其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很弱。以贵州省从江县国有林场为例,2008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对林场影响很大,2008年度,共采伐1.31万方,但截至2009年4月,企业只销售了采伐总额的1/3,剩余的木材中有些已变质,将进一步影响其销售价格。从江县的庆蛆柑事件、金融危机、假冒伪劣柑多重因素叠加影响,也遭遇了前所未有的销售困难,价格下跌1倍以上。3.人为因素。对于西南地区中小型农业企业而言,影响其经营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人为因素,包括政策风险、火灾、突发事件等。这些因素一部分是可控的,企业可以通过加强管理降低风险发生概率;一部分是企业难以控制的,只能被动承受其带来的后果。三、农业保险对西南地区农业企业的保障作用一般认为,农业风险的规避方式有如下2种:一是农业保险;二是农产品期货市场。农业保险是西方发达国家规避农业风险的主要方式之一,但在我国还处于试点阶段。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生产因各种风险遭受损失时,主要依靠国家灾害救济来弥补部分损失,每年国家财政需要花费大量财力物力赈灾救灾。由于我国已加入WTO,在农业保护政策上必须遵循相关条约的规定,而相关规则对农业保险不予限制,因此,建立切实可行的农业保险制度是提高我国农业企业生产经营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无论是理论界还是政府,都提出通过农业保险以规避农业风险。目前,我国已在局部地区开展农业保险的试点,并在全国推广了能繁母猪与奶牛保险试点。农产品期货市场是通过期货市场所具有的价格发现功能与套期保值功能以规避农产品市场风险。农产品期货价格信息,通过期货市场的价格系统传递到全国各地,企业可以根据农产品期货价格合理安排生产,减少盲目性;企业还可以利用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规避价格波动风险,保护自身利益。在美国等发达国家,农产品期货市场的交易品种丰富,参与者众多。从国际范围来看,仍然在交易的农产品期货有21大类、192个品种,主要的参与者包括各种形式的农户、企业及中间商等。而中国目前主要在郑州商品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有农产品期货交易,主要交易品种有小麦、棉花、白糖、大豆、玉米、豆粕、豆油,交易品种有待进一步扩宽。资料显示,大连商品交易所的注册用户5万多个,其中法人户只有3000余个,相当一些企业没有参与期货交易。与国外不同,农户、企业及农业合作组织都不是农产品期货市场的积极参与者。特别是地处西南地区的中小型农业企业的参与意识以及参与所需的技术、人员等都很欠缺。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西南地区的中小型农业企业规避风险受制约的因素较多,企业实际规避风险的方式主要有如下2种:1.通过经营模式规避自然风险。西南地区属于自然风险高发地区,但一些企业却表示不愿参加农业保险。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矛盾呢?这主要在于企业已通过经营模式将风险转嫁给了农户,企业本身不承担由自然风险导致的损失。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企业采取的经营组织模式多为“公司+农户”的模式,企业与农户间是单纯的合同收购关系。在这样一种模式下,二者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并不紧密,公司按合同收购农产品,承担市场风险;农民按合同交售产品,承担生产和技术风险。由自然灾害引起的风险损失通常由农户承担,这一点越是市场经济不发达地区越明显。2.通过农业保险规避风险。广西柳州糖业公司和贵州从江县国有林场为甘蔗和林木投保了火灾险,从江县国有林场的火灾保险可谓历史悠久,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就为林场的中幼林投保火灾险。火灾属于可控风险,在严格管理下,可使风险最小化,保险公司愿意经营这一险种。而若有火灾发生,林场也能及时获得生产资金,恢复中幼林的种植,因此,企业也愿意投保。可以说,在这样的双赢局面下,通过农业保险,企业很好地规避了可能的风险,但这种自愿的商业保险模式在西南地区中小农业企业中不具普遍性。此外,在四川省以及其他省市的母猪和奶牛已开展了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可以部分规避风险。总体上看,西南地区中小型农业企业规避风险的方式较为单一,在面临的各种风险中,困扰企业的主要是市场风险和人为因素,对于这二者,企业目前无具体的应对手段。四、结论与启示综上所述,目前的农业保险对西南地区中小农业企业的保障作用有限,企业对目前试点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需求意愿总体而言并不高,主要原因有三点:首先,企业已将自然灾害风险转嫁给农户,而目前的农业保险险种主要是灾害保险,因此,保险对企业而言意义不大;其次,中小企业风险规避意识较为淡漠,调查中所涉及的企业多数不愿为自然风险投保,虽然在重大自然灾害中企业损失严重,但企业表示,由于属于极端情况,发生概率小,没有投保的必要性。第三,保险险种与企业需求存在差异,国外成熟的农业保险不仅对自然风险提供保险,针对市场风险也有相应险种,应对农业风险的保险机制比较完善。但我国现阶段的农业保险险种单一,在调查中,一些中小企业负责人对能够规避市场风险的险种表示出强烈兴趣,但目前我国农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