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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小额信贷的运作与管理研究摘要:当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农户小额信贷业务的政策还处于完善阶段。在广大农村,还存在着农户贷款难的现实。本文通过分析农户小额信贷的特征以及在现实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从宏观制度环境和微观管理模式两个方面提出完善农户小额信贷运作与管理的建议,力求解决农户贷款难的问题。关键词:农户;农村经济;小额信贷一、引言“三农”问题是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的问题,2011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方面的支出首次超过1万亿元,2012年党中央连续第9年以中央一号文件锁定“三农”工作,但是农户贫困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根据美国经济学家罗格纳.纳克斯的贫困恶性循环理论,资本投入不足是落后地区形成贫困恶性循环的重要因素;孟加拉国经济学家穆罕默德·尤努斯在利用小额信贷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对于我国来说,有效增加资本投入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因此,探讨农户小额信贷的政策、信用环境等管理措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二、农户小额信贷存在的主要问题小额信贷(smallcredit)是为贫困、低收入人群和微型企业提供的信贷服务,比较集中地体现在广大的农村家庭。2010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在《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号)中将小额贷款明确定义为五万元人民币以下。近年来,农户小额信贷业务的快速成长,也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依然隐藏着诸多问题和风险,农户小额信贷成为金融改革的薄弱环节。(一)贷款交易成本高农户小额信贷交易成本较高主要有三个形成因素。首先是信用体系不健全。我国的个人信用体系建设起步较晚,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还很不完善。在广大的欠发达农村地区,农户贷款主体的信用体系更是不健全,有的地区甚至还完全空白。信用体系的缺失,增加了农户小额信贷的管理成本。其次是需求层次多样。农户小额信贷面向千家万户,涉及种植、养殖、手工作坊等多个行业,需求层次千差万别,个体主观还款意愿、行业客观风险程度各不相同,银行需要对各种需求层次进行调查评估,增加了银行的成本。最后是户数边际成本大。户数边际成本(marginalcost)是指每增加一个贷款户所增加的贷款成本。根据测算,当户数相同时,增加贷款额度所带来的手续费、管理费等成本增加较小;而当额度相同时,贷款户数增加所带来的贷款成本增加很大。我国农村地域广阔,有的在高山深处、有的在荒漠边缘,点多面广、居住分散,这种额度小、户数多的现状成倍地增加了农户小额信贷的交易成本。(二)贷款易形成信用风险剖析农户小额信贷的信用风险主要存在三个方面。一是由于部分农户认识错误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对信贷知识宣传不到位等原因,导致部分农户对小额贷款的认识产生偏差,把农户小额贷款当成“国家扶贫款”,降低了农户的还款意愿,形成信用风险。二是农业的弱质性、农户收入来源的不稳定性扩大了贷款的风险程度,农村地区不少资金需求的投资回报率低于贷款利率,增加了贷款的道德风险。三是农户居住分散、管理难度大,加上少数农户素质、自身诚信意识不强,存在可以不归还贷款的“侥幸”心理,增加了贷款的信用风险。(三)贷款受产业特性影响产业特性主要表现为产业政策、市场行情、气象灾害等影响因素。其一产业政策。农户小额信贷主要投向种植业、养殖业,它直接或间接地受国家宏观政策调控的影响。如2010年新疆籽棉价格达每公斤13元左右,而2011年价格每公斤仅8元左右,宏观因素是由于2011年服装业不景气,同时国家对游资进疆抡购棉花严格监管,促使价格合理回归。其二市场行情。该类风险的症结是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如2010年大蒜、生姜的价格波动及2011年山东大白菜的价格波动都影响到农户小额信贷的风险程度。其三气象灾害。种植业和养殖业抗大风、洪水及冰雹等自然灾害能力较弱,如2011年9月份陕西省大部分地区持续强降雨,造成全省农作物大面积减收、绝收,这种风险会传导到农户小额信贷。(四)资金来源不足农户小额信贷与投放给大型企业动辄几千万元、上亿元的信贷资金相比,风险更大、管理成本更高;出于风险偏好,金融机构更愿意把从农村地区吸收来的存款投放给大型企业,从而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随着全国整体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也在多元化、多样化地快速增长,农村地区对信贷资金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造成农户小额信贷资金来源不足。(五)贷款寻求担保难农户向金融机构申请信贷资金,大多数情况都需要提供担保。“联户担保”要求农户必须寻找多户有担保实力的担保体,农户往往难寻找这种即有实力又相互信任的联保体;“资产抵押”现实中农户可供抵押的资产较少,农村住房无权证,虽然有的地方政府已经推行农村住宅抵押,由于登记制度还不成熟,现实中仍缺乏操作性;“个人担保”必须是“公务员”、“正式工”或有较强经济实力的企业主,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易寻找。担保难成了制约该项业务发展的一大瓶颈。三、完善农户小额信贷的几点建议(一)从宏观上强化制度建设1、营造信用环境。信用风险主要表现在借款人对借款行为不负责任,没有按时偿还贷款的责任心。良好的信用环境胜过规章制度,积极营造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使信用好的借款人能够持续获得信贷资金支持,信用差的借款人被列入黑名单。良好的信用环境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培养。一是通过“五老”建设信用村。通过老支书、老村长、老党员、老干部、老组长等农村“五老”对贷款农户进行监督,与当地政府合作开展信用村、信用乡建设,从多层面寻找有用信息,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发挥信息在贷前调查、贷后管理等方面的协助作用,真正使信用好的农户得到良好评价。二是完善信息平台信用体系。人民银行应进一步加强征信系统建设,建立更为完善的个人信用基础数据,提高信用数据的开放共享程度,扩大信用数据的使用范围,使征信系统数据成为银行放贷的重要参考指标。三是积极宣传法律知识。不少农户法律意识不强,对该项业务持有“国家扶贫贷款”、“可以不还款”的侥幸心理。因此,要积极宣传《合同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知识,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四是加大失信惩治力度。加大金融诉讼案件的立案、审理和执行力度,切实采取措施对恶意逃废债务的行为通过法律、行政等手段予以打击,维护社会信用秩序。2、创新抵押担保方式。对银行来说,有效的抵押担保,能减小贷款风险敞口。但由于农村经济欠发达,符合金融机构要求的抵押物品和担保主体,在实际操作中较难寻找,创新抵押担保方式有很强的现实需求。2010年7月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198号),指出“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和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探索开展相应的抵押贷款”。笔者建议探索物权抵押贷款,如贷款无法归还,由产权交易中心按评估值对物权资产进行处置,耕地、林地等由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收益用于偿还贷款,到一定期限后物权资产归还农户,这样既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又不损害农户承包权益,农民手中的土地还是那亩地,林还是那片林,但把物权变成了资本,实现农户得实惠、金融得发展、经济增活力的局面。3、加大保险补贴力度。农业保险是发展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的有效保障,可以提高农作物的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对规避农业风险有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农业自然灾害频繁,农业保险风险大、赔付率高,商业保险不愿涉入“三农”领域。从国外的成功经验来看,各国政府往往都对农业保险进行补贴,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日本对农业保险补贴已达到总保费收入的59%、美国也达到49%,2006年我国在内蒙古等6省区拨付10亿元资金进行保险保费补贴试点,2007年~2010年中央财政实际拨付补贴资金分别为21.33亿元、49.05亿元、59.6亿元、67.7亿元,截止2011年8月中央财政已累计拨付保险补贴262亿元,见图1。近几年来,我国的农业保险补贴范围正逐步扩大,但总体来看,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差距,2009年中央财政对中西部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仅为40%。笔者建议采取直接对农作物保险费率给予补贴,对农业保险经营主体所发生的管理费用进行补贴,由财政部对农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提供比例再保险、超额损失再保险等方式进一步加大补贴品种、提高补贴比例、扩大补贴区域,通过一系列的措施提高农户的参保意识。4、完善直补配套政策。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及地方政府为了发展“三农”经济,采取了多项配套措施,如农户大棚修建补贴、农户小额信贷财政贴息等。2004年国家开始实行粮食直补,并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2006年出台了农资综合补贴政策,不断完善了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四项”补贴政策。2007年~2010年中央拨付农作物良种补贴金额、农机购置补贴金额见表1。建议不断提高农业“四项”补贴的幅度,完善由政府牵头建立风险补偿基金,用于弥补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形成的贷款损失。这些配套政策一是可以减轻农户负担,增加农户的资金积累,使其不断扩大生产规模。二是使信用差的农户难以享受配套政策,不断增强农户的信用观念,促进信誉环境的良性循环。5、加大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的税收优惠力度。2010年5月7日人民银行、财政部和银监会发布《关于深化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0]151号)规定:农业银行纳入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县域支行的涉农贷款,对试点地区的涉农贷款利息收入执行3%的营业税税率。该通知仅是对农业银行涉农贷款利息收入的营业税在5%的基础上减少2%,对营业税减少幅度较小,且对所得税等其他税种未进行减免。建议扩大涉农贷款税种的优惠范围,并加大减免幅度。(二)从微观上完善管理模式1、建立农户小额信贷互助金。由贷款农户缴纳一定比例的互助金,如果贷款出现风险,先用互助金归还农户贷款,互助金由专门账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不允许挪用,收入和支出情况接收社会监督。这种方式可以使贷款户相互监督,有利于培养良好的信誉环境。海南省在这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2011年海南省信用联社出台了《小额贷款伤残互助金管理办法》,对农户小额信贷试点实行伤残互助金制度。农户在获得5万元以下小额贷款时可自愿缴纳伤残互助金,缴纳过互助金的农户或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法定配偶,在借款期间因死亡或伤残造成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无法偿还小额贷款时,贷款户可申请互助金抵消或减免贷款本息,互助金在贷款发放时一次性缴纳,金额为贷款期内每年千分之三。这是一种人性化的社会风险防范机制,也是小额贷款风险防控机制的一种创新。2、借助专业合作社。2007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户专业合作社法》指出农户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对社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国家通过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和金融、科技、人才的扶持以及产业政策引导等措施,促进农户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力量为农户专业合作社提供服务。建议推行专业合作社、财政、担保公司等多方参与的农户小额信贷模式,运作上采取合作社担保、多户联保及财政贴息的方式,取得信贷资金后由专业合作社统一使用,贷款到期后,由专业合作社归还贷款。3、推广“公司+农户+政府”信贷模式。即由公司组织实施种植业、养殖业项目,并对农户提供相关服务,最后由公司向农户收购产品并完成销售。例如新华达白莲鹅种鹅场在海南省澄迈县是一个知名度较高的公司,公司在经营管理上采取“公司+农户+品牌+政府”的模式。当地农业银行在公司担保、商标质押的条件下向农户提供政府贴息贷款,取得了多方互赢,较好地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村增产、农户增收,是一种值得推广的农户小额信贷管理模式。4、发展“科技+良种+补贴”信贷模式。我国的人均耕地约为1.38亩,还不到世界人均耕地面积的一半,虽然2011年粮食产量跃上1.1万亿斤的新台阶,实现了八年连续增产,但中国的粮食需求也在不断上升,农产品对外依存度逐步攀升的压力很大。鉴于此,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突出强调农业科技,以科技手段推动农业增产、农户增收。建议探索选择基础好、科技水平高的县乡推
本文标题:农户小额信贷的运作与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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