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 DB32T 2513-2013 食用樱花盐渍加工技术规程
ICS65.020.20B61备案函:41328-2014DB32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2513—2013食用樱花盐渍加工技术规程TechnicalregulationsforedibleblossomprocessingbypickledofPrunuslannesiana2013–12–20发布2014–02–20实施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2/T2513—2013I前言为规范食用樱花的的加工条件、产品分类、加工技术、质量控制、包装运输贮藏等内容,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结构和编写》进行编写。本标准制定由扬州大学提出。本标准制定单位:扬州大学、扬州邗江华实特种林食品经济合作社、扬州市邗江区林业技术指导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卫星、王龙宝、陈兴荣、花艳敏、周云、代为奇。DB32/T2513—20131食用樱花盐渍加工技术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用樱花的加工条件、产品分类、加工技术、质量控制、包装运输贮藏等。本标准适用于以樱花为原料,采用清洗、腌制、分级、真空包装、杀菌而制成的樱花加工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987—2007食品添加剂柠檬酸GB2763—2012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5461—2000食用盐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GB6782—2009食品添加剂柠檬酸钠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SN/T0301—1993出口盐渍菜检验规程DB32/T2119-2012樱叶加工技术规程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盐渍pickled原料用盐水浸泡处理的食品加工过程。4加工条件4.1加工厂房参照DB32/T2119-2012执行。4.2加工设备参照DB32/T2119-2012执行。5盐渍过程DB32/T2513—201325.1基地采收根据客户订单需求,结合樱花开放程度,确定樱花的采收,江苏地区一般在3月下旬至4月上旬开始采收。采收时,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工作帽,相关人员做好原料采收记录。5.2原料验收加工用的原料必须来自生产基地,附有基地标识卡,验收人员按加工工艺要求选择原料,原料要求新鲜、整齐、无病变,并建有台账,原料验收时通过目测法检验,去除枝条等异物。5.3清洗采收的合格的樱花原料,要在12h内经专用超声设备清洗,洗净表面泥土,除去杂质,将洗净的樱花晾干后腌制,清洗用水符合GB5749—2006的要求。5.4腌制5.4.1第一次腌制清洗的原料,要在12h内开始腌制,先要用10L水:2.5kg盐:530g柠檬酸的配比配制盐水溶液,并以樱花与盐水溶液比为2:1浸泡,浸泡24h后捞出,进行第二次浸泡。盐渍用盐符合GB5461—2000的要求,盐渍用柠檬酸符合GB1987—2007的要求。5.4.2第二次腌制以10L水:2.5kg盐:530g柠檬酸:200g柠檬酸钠配成盐水溶液,以樱花重量:盐水溶液重量=6:4继续浸泡30天以上,腌制温度控制在10℃以下。盐渍用柠檬酸钠符合GB6782—2009的要求。腌制期间每隔7天左右检查一次,检查时,从盐渍槽中取出100ml卤水加入量筒,放入波美计,看盐度是否大于20°Be。5.5挑选、分级按照加工樱花的出口标准,将盐渍樱花进行挑选、分级,先用目测法剔除机械伤、畸形的花,再用刻度尺,测量花瓣长度和花头直径,将樱花加工品分为L级、M级、S级,其规格尺寸详见表1。表1原材料分类规格等级花瓣长度(L)cm花头直径(Φ)mmL2.0L≤2.510Φ≤15M1.5L≤2.05Φ≤10S1.0L≤1.55以下5.6废物处理樱花盐渍加工过程中的废弃物及废水应妥善处理,不得污染环境。6检验食用盐渍樱花的检验参照SN/T0301—1993进行。DB32/T2513—201336.1农药残留检验食用樱花采摘前、采后、加工过程中、盐渍的成品,要分别进行农药残留检验,检验的方法和标准参照GB2763—2012执行。若发现允许使用的农药残留超过标准或检出禁用的农药,产品一律清理,进行无公害化处理。6.2半成品检验加工的半成品,先看其色泽,闻其气味,再用直尺检查其状态、长度、直径,称其净重等。6.3包装检验主要看塑料袋内的气泡是否排净、桶盖是否严密,卤水的盐度是否达到要求,内包装有无漏卤现象。7包装产品的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包装无毒、无害的要求。包装袋应符合GB/T10004—2008的要求,真空包装好的成品应存放于阴凉处、防止阳光照射而变味变质,产品包装按客户要求,不得混乱规格或短缺数量。产品内用塑料袋包装,外用瓦楞纸箱包装,也可用塑料桶包装。8标志、标签标志按照GB/T191—2008规定执行;标签按照GB7718—2011执行。9运输与贮存9.1运输樱花加工制品,可用一般的交通运输工具,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运输途中,应防止雨淋、暴晒、包装损坏,严禁与有毒有害的物品混运。9.2贮藏加工产品应当贮存在低温、清洁的保鲜库或冷冻保存,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合贮存,产品保质期一般为18个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标题:DB32T 2513-2013 食用樱花盐渍加工技术规程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871522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