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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校门出入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校园校门出入管理,确保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根据国家、地方、上级主管部门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校园学生、教职工、车辆、外来人员、物品等出入工作的管理。3、职责3.1保安负责校园校门出入的日常管理工作。3.2办公室负责对保安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4、程序4.1在校学生出入校门4.1.1在上课期间,我校的每一位在校生必须按校方规定持有接送卡片方能进校。接送卡片不得故意损坏、转借他人,或涂改;如接送卡片丢失或损坏应立即申请补办。在非上课期间,学生未经允许一律不得入校。4.1.2除放学期间外,学生一律不得擅自出校门,若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学生,必须有家长申请,经过本班班主任同意,交门卫验证后放行;派出人员由门卫登记时间及号码。4.2我校教职工出入校门,要自觉遵守校园规定,工作期间,本园教师一律不得随意出入校门,如有事需外出办理,必须持请假条方可出校门,无假条随意出入校门者按旷职处理。言行举止文明规范,衣冠整洁。4.3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出入校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4.3.1持校园或校园教师的书面通知。4.3.2持本人的有效证件;4.3.3直接向门卫讲清进校事由,并由门卫造册登记。4.4车辆出入校门非本园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门。4.5物资出入校门4.5.1严禁把危险品、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品、管制刀具、反动淫秽书画音像制品和国家明令违禁品带入校内。4.5.2根据校园内禁止摆摊设点的规定,禁止运入零售商品。4.5.3校园的一切有形物资出校门要持有相应在物资管理门签署的“放行证”由门卫查验后才能放行。4.5.4校园内教职工及居住人员的私有财物出入校门要货与主人同行,并向门卫说明情况,重要财物门卫要进行登记。4.6其它人员进入校门:4.6.1禁止小商贩、捡拾废旧物品者进入校内叫卖或捡拾。4.6.2外来的服务人员;如水、电、气、家电维修、医疗、炊事或来校探视访问校内人员的,应由校内相关人员陪同向门卫说明情况。并由门卫登记造册。
本文标题:幼儿园校门出入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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