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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总则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为推进自治区矿产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变,加快矿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涉及自治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的相关行业及区域规划,应当与本《规划》相衔接。《规划》适用范围为内蒙古自治区所辖行政区域,不包括黑龙江省管辖的大兴安岭松岭地区和加格达奇地区。《规划》的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6-2020年,展望至2025年。第一章现状与形势第一节现状与成效一、现状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丰富,是我国重要的矿产资源大省。截至2015年底,全区已发现矿种144种(亚矿种164种),占全国发现矿种的83.72%。全区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共109种(含亚矿种)。列入《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表》的矿产为105种(不包括石油、天然气、铀、地热)。上表矿产地共有1874处,其中大中型矿产地678处。全区有43种矿产的保有资源储量居全国前三位,其中天然气、铀、煤、铅、锌、银、稀土、铌、锗、普通萤石、晶质石墨等矿产是我区的优势矿产。全区非油气类矿产登记矿业权共计8051个,其中探矿权3785个,采矿权4266个。开采矿产120种,年产矿石总量8.13亿吨。2015年,采矿业总产值为6330.45亿元,占全区工业总产值的27%,规模以上采矿业从业人员共计30.59万人。是我国重要的能源、有色金属冶炼和煤化工基地。二、特点自治区矿产资源具有矿产种类多、分布较集中、资源潜力大的特点。以煤为主的能源矿产资源优势明显,全区煤炭勘查累计估算资源总量为8518.80亿吨,其中保有资源储量为4110.65亿吨,居全国第一位。已探获的铀资源量位居全国首位,已初步形成我国北方重要的铀矿资源勘查开发基地。全区页岩气资源潜力巨大,鄂尔多斯地区页岩气预测资源量11.2万亿立方米。全区煤层气资源丰富,分布广、数量大、类型多,据国家最新煤层气资源评价数据,全区2000米以浅煤层气潜在资源总量约为5.8万亿立方米;地热和浅层地温能资源丰富,但全区非常规能源矿产总体勘查和开发利用程度较低,尚未大规模开发利用。有色金属和贵金属矿产资源分布集中,有色金属以铜、铅、锌、锡、钼矿为主,贵金属以金、银为主,集中分布于中西部狼山—乌拉山地区和东部的大兴安岭中南段,具有规模化开采的天然禀赋条件。稀土资源得天独厚,已探明的稀土氧化物保有资源储量占全国98%以上,位居全国第一,具有占领国内市场的潜力。非金属矿产种类繁多,分布广泛,多数可以保证国家与自治区经济发展的需要。三、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成效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时期,是全区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迅速发展时期,基础地质工作程度全面提高,矿产资源勘查成果丰富,发现并探明了一批具有重要影响的矿产地,开发利用布局和结构不断优化,形成了能源、有色金属、稀土等支柱产业,初步奠定了全区现代矿业发展的基础,取得了非常重要的成效,为国家和自治区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一)基础地质工作程度大幅提高开展了各种比例尺的基础地质调查,共完成1:25万区域地质调查面积39.21万平方公里;1:5万区域地质调查面积17.32万平方公里;1:20万、1:25万区域地球化学测量面积34.18万平方公里;1:20万、1:25万区域重力测量面积45.58万平方公里;在重要成矿区带开展1∶5万区域矿产远景调查,面积33.36万平方公里。在二连—东乌旗、大兴安岭中南段以外重要成矿带开展了1∶5万航空物探综合站测量,面积为49.70万平方公里。所确定的各项指标基本达到且大部分超过了预期要求,获得大量新的基础性地质资料,取得多项重要成果,提高了全区基础地质工作程度和综合研究水平,发现了大量的找矿线索,为矿产资源勘查工作部署提供了重要依据。(二)矿产资源勘查成果丰硕国家和自治区政府对地质矿产勘查工作十分重视,投入了大量地质勘查资金,拉动了社会资金大量投入。煤炭资源家底基本摸清,新增查明煤炭资源储量1466.62亿吨。清洁能源调查取得新进展,页岩气、浅层地温能调查评价填补了自治区空白,首次在鄂尔多斯市发现页岩气,相继发现了乌海市乌兰淖尔景区、鄂尔多斯市恩格贝地区等十余个地区的地热田。战略性新兴矿产勘查成果突出,新发现大营、努和廷、钱家店、纳岭沟、皂火壕等7处大型及超大型铀矿床,以及查汗木胡鲁特大型晶质石墨矿床、扎木敖包大型铁锌石墨矿床等。开展了“三稀”矿产调查评价工作,发现了赵井沟大型铌钽矿床。金属矿产勘查取得了重大突破,新发现并勘查了双尖子山银多金属矿床、二道河铅锌银矿床、扎拉格阿木铜矿床、维拉斯托锡多金属矿床、曹四夭钼矿床等一大批金、银、钼、铁、铜、铅、锌等大中型矿产地,同时在一些老矿山的深部及外围也取得了较好的找矿成果,矿产资源保障程度大幅提高。(三)矿业产业集约化水平明显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和矿山企业结构明显优化,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矿产资源集约化、规模化和可持续利用水平得到显著提升。2015年,全区共有矿山4776家,其中大型矿山213家,中型矿山366家,大中型矿山比例达12.12%,较规划基期提高4.33%。现代煤化工、稀土新材料等产业规模居全国前列。基地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已初步建成锡林郭勒、呼伦贝尔、鄂尔多斯三大煤电基地,蒙西、蒙东两大新型煤化工基地。矿业转型升级,积极化解过剩产能以实现优势矿产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2015年全区煤炭、钢铁产量明显下降,有色金属矿山产量有所增长,由“一煤独大”逐步向产业多元转变。(四)矿业经济社会效益良好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实现超常规发展,其中矿业发挥了关键作用。自2008年以来,全区规模以上采矿业总产值累计达35785.52亿元,累计创造矿业利润6000亿元。规模以上采矿业产值和采矿业从业人数分别在2013年(5958.44亿元)和2012年(38.48万人)达到顶峰,之后由于我国经济处于深度转型调整期,全区矿业经济增速减缓。2015年全区工业总产出为23424.87亿元,采矿业占比27%;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为19415.1亿元,规模以上采矿业产值为5631.14亿元,占比29%。矿业仍然是全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五)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效果明显矿业开发反哺生态环境建设已经成为新常态。鄂尔多斯市等地区通过制定并组织落实矿山企业生态建设责任制度,进一步加大了生态建设力度,林草等植被覆盖率逐年增加,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第二轮规划期内重点解决了资源型城市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和国有矿山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投资金额22.88亿元,实施项目212个,治理面积218.79平方公里。通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使大部分历史遗留的地面塌陷(沉陷)、煤矸石、废石土、露天采场和排土场得到了综合治理,有效地改善了矿山地质环境,收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执行效果良好。截至2015年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实际缴存300237.04万元,返还12671.41万元,结转59771.41万元。全区矿业活动占用土地资源以大型能源矿产居多,据最新监测数据显示,全区生产矿山采矿权总面积共计770489公顷,因矿业开发占用土地面积183521.76公顷,累计治理恢复面积66452.93公顷,治理率36.2%。绿色矿山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15年底,全区建设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35家,其中12家荣获国家级绿色矿山称号。(五)境外勘查初见成效自2011年起,区内矿业公司和地勘单位开始“走出去”,进行境外地质勘查,分别在蒙古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赞比亚、津巴布韦等国成立独资、合资公司15家,其中蒙古国公司已取得蒙古国批准的勘查资质并组建了化验室,初步形成境外勘查全球布局的构架。独立登记探矿权46宗,面积近1000平方公里,完成了从合资合作勘查向自主勘查的初步转变。开展矿产勘查开发合资合作项目60个,完成投资额度为8.03亿元,为带动选冶加工和矿业开发“走出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六)矿产资源行政管理成效显著坚持问题导向,主动作为,以整装勘查、集中勘查、合资合作勘查等形式,出台配套管理办法,全力推进地质找矿突破。通过“双随机”、“约谈”等措施,加强自治区勘查项目管理。健全矿业权市场交易体系,以招拍挂市场竞争方式出让矿业权,全面实行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围绕矿业开发的集约、集聚和产业链发展,有效引导和促进全区矿产资源整合工作,促进矿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实行建筑用砂石土矿业权审批下放,提高国土资源管理审批效率。颁布实施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办法及其配套的实施细则和相关的技术标准,创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监管机制,有力提升一线执法能力。逐步由重事前审批转向重事中事后监管,由重微观管理转向加强和改善宏观管理,基本构建起更加符合自治区实际的国土资源管理新机制。第二节形势与要求“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发展方式逐步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产业结构加速向中高端迈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深入推进,深入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大力推进“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互利共赢、内外联动的开放格局加速形成。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给自治区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全区面临着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用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再造地区经济发展新优势,全方位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的重大机遇。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将为地勘行业转型升级带来新的机遇,自治区党委提出的促进“五化协同”发展战略为基础地质工作开拓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将拉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地质调查与城市综合地质调查的投入增加。自治区政府确定的“五大基地”发展战略,为区内优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提供了重大契机。能源和其他重要矿产资源的需求总量仍将处于高位,清洁能源需求将持续增长,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迫切需要加大新能源、新材料矿产勘查力度。自治区地质勘查程度相对较低,发现大矿、富矿的机率较大,尤其煤层气、页岩气、铀矿、地热、干热岩等非常规能源及稀土、铌、钽、锂、晶质石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矿产,在全区具有良好的成矿条件和丰富的找矿信息,为全区地质勘查业的发展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内蒙古自治区面积广大,国土开发强度仅为1.3%,为自治区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清洁能源的生产输出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国家“一带一路”和自治区“向北开放”战略,为积极稳妥地实施地质工作“走出去”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同时自治区未来发展也面临众多困难和挑战。近年全区地勘投入逐年减少,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受到较大冲击。找矿难度日趋加大,找矿风险越来越高。矿业产业结构比较单一,煤炭等资源型产业比重偏高,产业链短、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不足,已开采的120多种矿产,能形成产业化、产业链的不多,优势资源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全区小矿多、贫矿多,露天开发、低水平利用引发的问题日益显现,推进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兴产业规模化、支柱产业多元化的任务艰巨。煤炭、钢铁、水泥等行业产能过剩,不少矿业企业经营困难,新常态下的新矛盾新问题逐步显现。有效需求和有效供给不足并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供给侧改革任务繁重,矿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十分紧迫。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生态环境约束趋紧的态势增加,推进矿业绿色转型、实现发展与保护双赢的任务艰巨。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环境保护要求日益严格,矿业开发与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本文标题: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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