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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电气装置的接地第一节一般规定一、电机、变压器、电器、手携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等的金属底座和外壳。二、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三、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或钢筋混凝土构架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栏和金属门。四、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等的金属框架和底座。五、交、直流电力电缆的接头盒、终端头和膨胀器的金属外壳和电缆的金属护层、可触及的电缆金属保护管和穿线的钢管。六、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七、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八、装在配电线路杆下的电力设备。九、在非沥青地面的居民区内,无避雷线的小接地电流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杆塔和钢筋混凝土杆塔。十、电除尘器的构架。十^一、封闭母线的外壳及其他裸露的金属部分。十二、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和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十三、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十四、控制电缆的金属护层。一、在木质、沥青等不良导电地面的干燥房间内,交流额定电压为380V及以下或直流额定电压为及以下的电气设备的外壳;但当有可能同时触及上述电气设备外壳和已接地的其他物体时,二、在干燥场所,交流额定电压为127V及以下或直流额定电压为款系沿用《电气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中条文)。440VGB50169—92则仍应接地。110V及以下的电气设备的外壳(该三、安装在配电屏、控制屏和配电装置上的电气测量仪表、继电器和其他低压电器等的外壳,以及当发生绝缘损坏时,在支持物上不会引起危险电压的绝缘子的金属底座等。四、安装在已接地金属构架上的设备,如穿墙套管等。五、额定电压为220V及以下的蓄电化室内的金属支架。六、由发电厂、变电所和工业、企业区域内引岀的铁路轨道。七、与已接地的机床、机座之间有可靠电气接触的电动机和电器的外壳。一、能与地构成闭合回路且经常流过电流的接地线应沿绝缘垫板敷设,不得与金属管道、建筑物和设备的构件有金属的连接。二、在土壤中含有在电解时能产生腐蚀性物质的地方,不宜敷设按地装置,必要时可采取外引式接地装置或改良土壤的措施。三、直流电力回路专用的中性线和直流两线制正极的接地体、接地线不得与自然接地体有金属连接;当无绝缘隔离装置时,相互间的距离不应小于四、三线制直流回路的中性线宜直接接地。第二节接地装置的选择一、埋设在地下的金属管道,但不包括有可燃或有爆炸物质的管道。二、金属井管。三、与大地有可靠连接的建筑物的金属结构。1m。四、水工构筑物及其类似的构筑物的金属管、桩。一、建筑物的金属结构(梁、柱等)及设计规定的混凝土结构内部的钢筋。二、生产用的起重机的轨道、配电装置的外壳、走廊、平台、电梯竖井、起重机与升降机的构架、运输皮带的钢梁、电除尘器的构架等金属结构。三、配线的钢管。表224低压电气设备地面上外露的铜和铝接地线的最小截面名称铜(mm2)铝(mm2)明敷的裸导体46绝缘导体1.52.5电缆的接地芯或与相线包在同一保护外壳内的多芯导线的接地芯11.5一、材料的选择应符合设计要求。二、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并有合格证件。三、严格按照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操作工艺施工。第三节接地装置的敷设一、应便于检查。二、敷设位置不应妨碍设备的拆卸与检修。三、支持件间的距离,在水平直线部分宜为0.5〜1.5m;垂直部分宜为1.5〜3m;;转弯部分宜为0.3〜0.5m。四、接地线应按水平或垂直敷设,亦可与建筑物倾斜结构平行敷设;在直线段上,不应有高低起伏及弯曲等情况。五、接地线沿建筑物墙壁水平敷设时,宜为10〜15mm。六、在接地线跨越建筑物伸缩缝、第四节接地体(线)的连接一、钢为其宽度的2倍(且至少3个棱边焊接)。二、圆钢为其直径的6倍。三、圆钢与扁钢连接时,其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沉降缝处时,应设置补偿器。补偿器可用接地线本身弯成弧状代替。离地面距离宜为250〜300mm;接地线与建筑物墙壁间的间隙四、扁纳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时,为了连接可靠,除应在其接触部位两侧进行焊接外。并应焊以由钢带弯成的弧形(或直角形)卡子或直接由钢带本身弯成弧形(或直角形)与钢管(或角钢)焊接。第五节避雷针(线、带、网)的接地一、避雷针(带)与引下线之间的连接应采用焊接。二、避雷针(带)的引下线及接地装置使用的紧固件均应使用镀锌制品。当采用没有镀锌的地脚螺栓时,应采取防腐措施。三、建筑物L的防雷设施采用多根引下线时,卡应加保护措施。四、装有避雷针的金属筒体,当其厚度不小于接地体对称连接。五、独立避雷针及其接地装置与道路或建筑物的出入口等的距离应大于措施或铺设卵石或沥青地面。六、独立避雷针(线)应设置独立的集中接地装置。当有困难时,该接地装置可与接地网连接,但避3m。当小于3m时,应采取均压4mm时,可作避雷针的引下线。筒体底部应有两处与宜在各引下线距地面的1.5〜1.8m处设置断接卡,断接雷针与主接地网的地下连接点至15m。35kV及以下设备与主接地网的地下连接点,沿接地体的长度不得小于七、独立避雷针的接地装置与接地网的地中距离不应小于3m。八、配电装置的架构或屋顶上的避雷针应与接地网连接,并应在其附近装设集中接地装置。第六节手携式和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接地一、移动式机械自用的发电设备直接放在机械的同一金属框架上,又不供给其他设备用电。二、当机械由专用的移动式发电设备供电,机械数量不超过2台,机械距移动式发电设备不超过50m,且发电设备和机械的外壳之间有可靠的金属连接。第三章工程交接验收一、整个接地网外露部分的连接可靠,接地线规格正确,防腐层完好,标志齐全明显。二、避雷针(带)的安装位置及高度符合设计要求。三、供连接临时接地线用的连接板的数量和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四、工频接地电阻值及设计要求的其他测试参数符合设计规定,雨后不应立即测量按地电阻。一、实际施工的竣工图。二、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三、安装技术记录(包括隐蔽工程记录等)。四、测试记录。
本文标题:电气装置接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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