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骨干教师推荐选拔细则为做好兰州市第十三片区2019年骨干教师推荐选拔工作,根据《兰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评选和管理办法(修订)》(兰教师〔2015〕166号)要求,和市教育局组织开展推荐选拔《关于推荐选拔2019年中小学市、县区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通知》(兰教师〔2019〕115号)精神,特制定本细则。一、骨干教师选拔认定条件:(一)参加骨干教师评选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中学教师须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2.参评市级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的人员,职称必须为中级及以上;参评县区级骨干教师的人员,职称必须为初级及以上。3.中小学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参评教师年龄须在50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参评市级骨干教师须工作8年以上、参评县区级骨干教师须工作5年以上。4.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师德良好、爱岗敬业、为人师表。5.认真履行教师职责,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工作量饱满;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科学有效;熟悉所任教学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圆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业绩突出,反映良好,近五年年度考核全部合格且至少有一次优秀。6.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将信息技术整合在学科教学中,教育技术能力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7.积极参加学科教育教学改革活动,积极参与科研课题研究或实践,至少有一项市级规划或个人课题立项并结题;教育教学论文在县区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二)参评市级骨干教师还应当分别具备以下条件中任意3项,参评县区级骨干教师还应当分别具备以下条件中任意2项:1.近五年来获市级及以上优质课1次,或县区级2次以上。2.近五年来主持完成(以结题时间为准)1项县区级科研课题,或作为骨干成员(排名前三)参与1项市级科研课题并结题。3.近五年来在市级及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本人独撰(或第一作者)教育教学论文至少1篇,或主编、参编由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编写的教育教学论著不少于2万字,或主编、参编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累计3万字以上。4.获得市级基础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1次以上(排名前三),或在市级及以上论文、课件、教学案例等评选活动中获一等奖1次以上。5.获得县区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等授予的荣誉称号1次。6.承担学生德育工作、年级主任、班主任工作累计5年以上,且所带年级或班级获校级先进集体奖3次或县区级以上德育方面奖励1次。7.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成绩突出,所指导教师获得县级以上教学、科研等方面奖励。8.所指导的学生在学科竞赛、体艺展演、科技创新等活动中获得市级以上的奖励1次。9.承担县区及以上部门组织的教师培训任务,或在县区及以上部门组织的培训、送教等活动中承担示范课、观摩课1次以上,效果良好。10.在农村中小学任教10年以上,或城区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1年或到薄弱学校支教2年以上,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业绩突出。二、推荐选拔原则:1.坚持“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择优选拔,严格认定。选拔过程要公开,选拔结果要公示。2.坚持德才兼备、师德师能并重原则,坚持标准,好中选优。同等条件下,有三年以上班主任经历或有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支教经历的教师优先考虑。3.坚持面向在职一线教师原则。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参加骨干教师选拔的,每周兼课须达到本学科专任教师课时量的30%(2017-2018年度为限),且所占比例不超过推荐名额的20%。三、有关要求:1.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保证推荐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绝不允许敷衍了事、弄虚作假。2.县区级骨干教师才有资格申请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初次申报者只能申报县区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3.推荐选拔主要采取优质课评比、材料审核两个环节,按市上制定的标准统一评分。4.优质课评选采取各学校组织申报人员提前录课、提交光盘由评课评委打分评课的方式(此项由学校统一安排)。四、需提交的资料:1.《兰州市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材料审核情况表》。2.个人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继续教育合格证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以来的获奖证书、论文、专著、教研课题结题报告,以及其他所有反映个人工作业绩的证书、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装至一档案袋(档案袋可在办公室2013领取,材料排列顺序请与材料审核情况表填写顺序保持一致)。
本文标题:骨干教师评选细则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873275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