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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为贯彻落实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规划,支持公司战略转型和业务发展,建立健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和保障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参照《“双百企业”推行经理层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操作指引》(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的经理层成员,是指公司通过董事会签订契约进行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和章程规定的应由董事会选聘的其他经营管理层领导人员。第三条任期及契约管理公司加强对高管的任期制管理和契约化管理,任期内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年度/任期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考核期内,高管职务发生变动的,由新任人员继续执行所任岗位已约定的“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经理层成员分工原则上任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第二章组织与任期管理第四条组织管理公司董事会为任期制与契约化绩效管理的最高机构,其下设的薪酬与考-1-核委员会作为专委会协助董事会开展经营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第五条任期管理经理层成员每届任期为3年,任期结束后自然解聘。第三章薪酬管理第六条薪酬结构主要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三部分构成,也可以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探索任期超额利润分享激励。薪酬结构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因企业发展阶段、效益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进行调整的,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第七条绩效年薪绩效年薪体现业绩导向,严格按照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兑现。年度标准薪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基数)的60%为绩效工资,超过绩效工资部分为绩效奖励第八条绩效年薪发放绩效年薪采取月度预发与考核兑现相结合的方式。按月预发不高于绩效年薪基数的50%,其余部分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于次年兑现。年度绩效考核得分70分以下评定为“不胜任”,取消发放当年绩效年薪。对于已预发绩效年薪进行追溯收回。第九条任期激励任期激励根据任期内年度绩效考核得分与任期绩效考核得分综合确定,任期结束后,经任期考评、审计等综合评估无问题分两年进行递延发放,每年发放任期激励的50%。第十条超额利润分享任期净利润指标设定目标值、挑战值两档目标,挑战值在目标值基础上适当上浮。当任期净利润总和完成值超过挑战值可按比例计提超额部分作为奖励,计提比例采取分档累进制,即超额比例越大,计提比例越大。-2-第四章考核管理第十一条经理层成员考核分为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第十二条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以自然年为考核周期。年初由董事会制定并与经理层成员签订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一)考核构成总经理年度考核指标由组织绩效指标、民主评议指标和激励约束项三项构成。其他高管年度考核指标由组织绩效指标、各高管岗位重点工作指标、民主评议指标和激励约束项四项构成。(二)考核结果经理层年度考核结果与绩效年薪相挂钩,年度考核得分低于70分为不合格,扣减全部绩效薪酬。高管连续两年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应形成诫勉谈话的内容,责令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视具体情况提出调整其职务、降职使用等建议,按程序依次提报审批后执行。第十三条任期考核任期考核以3年为考核周期,从当年1月1日起至第三年12月31日止。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具体由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一)考核构成任期考核指标由公司战略指标、任期内各年度考核结果指标和任期综合考评构成。(二)考核结果任期考核结果与高管任期激励相挂钩。第五章契约化管理第十四条契约签订-3-(一)根据岗位聘任协议,签订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双方基本信息;2.考核内容及指标;3.考核指标的目标值、确定方法及计分规则;4.考核实施与奖惩;5.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二)绩效指标与目标值。由公司董事会下达。根据高管岗位职责和分管领域,确定每位高管的绩效指标与目标值。年度和任期适当区分、有效衔接。目标值原则上一经确认不再调整。(三)签约程序。考核期初,一般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其他高管签订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第十五条考核实施年度考核在当年年末或次年年初进行,任期考核一般结合任期届满当年年度考核一并进行。考核期末,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经审计的财务决算数据等,对高管考核内容及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形成考核与奖惩意见,并反馈给高管。高管对考核奖惩意见有异议的,可及时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映。最终确认的考核结果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第六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监管机制公司根据需要组织对经理层薪酬管理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第十七条离任审计与薪酬追溯扣回机制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的成员任期届满后,上级部门、公司内设机构通过离任审计、清产核资等程序,如发现因经理层任期内存在不作为、失职渎职等情况,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下一任期形成不良资产、投资损失、国有资产流失的,-4-按有关规定对该领导人员任期内的考核结果进行追溯,调整、扣回相关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第十八条监督管理(一)严格任期。高管的任期期限、最多连任届数和期限等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延长。(二)履职监督。公司建立健全高管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监督体系,党组织、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主体,以及纪检监察、巡视、审计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做好履职监督工作。坚持以预防和事前监督为主,建立健全提醒、诫勉、函询等制度办法,及早发现和纠正其不良行为倾向。(三)责任追究。高管在聘任期间应当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得侵吞、贪污、输送、挥霍国有资产。高管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在经营投资中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第七章退出管理第十九条退出管理(一)连续两年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小于“70分”或任期考核得分小于“70分”的;(二)任期内年度绩效考核有两年排名末尾,且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下的;(三)年度民主评议和任期综合评价被评为不胜任的,或年度综合评价连续两年排名末尾,经公司研判不胜任的;(四)因其他原因,公司董事会认为不适合在该岗位继续工作的。第二十条退出企业薪酬管理(一)自然解聘自然解聘的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经理层三年任期已满,绩效年薪及任期激励根据考核结果,经审计无问题的,于任期结束后按规定进行递延发放。因退-5-休、健康问题或协商解聘的,参考自然解聘进行薪酬发放。(二)主动辞职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任期未满的,视为放弃任期激励,取消任期激励发放,绩效年薪根据本人实际在岗时间及贡献经考核于次年兑现。(三)按退出规定解聘对考核未达到底线要求、严重违纪违法或因违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当期一切任期激励取消发放,对已递延的部分视情节发放。当年绩效年薪根据本人实际在岗时间及考核结果进行发放。(四)退出规定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的成员在解除(终止)聘任关系的同时,如有党组织职务应当一并免去。第二十一条鼓励探索创新,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公司鼓励重大科技创新,对经营业绩未达预期的,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和有关规定,可在考核上不做负向评价。第二十二条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绩效突出、素质好、进步快、有创新能力的高管,通过岗位轮换、重点培训等方式,从素质和能力上进行全面培养,使其尽快成长。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三条专职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副书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四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执行。国家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6-
本文标题:603227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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