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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发挥合作社优势,促进乡村振兴的几点思考和建议(最新)近年来,我市按照“先行试点、以点带面、边发展边规范”的原则,指导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型农村经济实体,已经成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中坚力量和引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基础,成为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带领农民增收致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抓手之一。目前,现代农业发展、农业规模化经营都要求合作社更好地发挥其经营主体作用,针对我市合作社发展现状,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就如何充分发挥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作用,促进乡村振兴提出一些思考和建议。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增长迅猛,但发展质量相对滞后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规范运行。截至6月30日,全市共有注册登记并在农牧业主管部门备案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975家,X年新增63家,社员总数3.92万人,带动农户10.06万多户,涉及种植、养殖、林业、渔业、农机服务等多个领域。其中有74家合作社注册了商标,有18家合作社的产品通过了“三品”(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有6家合作社开展了“农超对接”业务。获得自治区级示范社64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23家。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农民承包地29.02万亩。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创新中不断发展,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不断拓展服务内容。全市越来越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从生产领域合作逐步向流通、加工等经营领域合作拓展,实现农产品流通和加工增值,形成统一农资供应。二是逐步扩大产品销售范围。合作社的产品销售范围逐步由本市本地为主逐步向跨市跨省拓展,有的已进入国际市场,如X县X农民合作社的土豆已通过家乐福超市进入国际市场。三是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合作社通过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注册商标、建立信息网络等,增强合作社对入社社员的服务能力。目前,全市已有“阴山红”李子、“川宝”马铃薯、“伊牛”小香米、“蒙禾”西瓜、“一溜弯”红辣椒等74个合作社商标。X县农丰马铃薯种薯专业合作社的“川宝”马铃薯获2009年“中国最具影响力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品牌”殊荣。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合作社规模普遍偏小,整体水平偏低,带动作用不明显;二是合作社机制不健全,运行不规范,经济效益差,制约其可持续发展;二、制约合作社作用发挥、质量提升的主要因素(二)青壮劳力流失严重,各类人才匮乏。目前,农村年轻人大多外出打工,留三是合作社品牌化建设滞后,目前,全市3975家合作社中,仅有74家合作社注册了商标,18家合作社产品通过了“三品”认证,所占比例非常之小。(一)各主体对合作社的性质、作用等认识不深,不重视合作社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户认识不高。许多农民群众对合作社的性质认识不清,以为加入组织就是简单的“归大堆”“合伙干”,甚至认为是回到“大集体”时代,从而害怕失去生产经营自主权;二是发起人理解不深,缺乏合作意识,偏离立社初衷。一些农业规模企业设立合作社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享受国家优惠政策,从而组织当地农民凑人数设立合作社。这种合作社只具有法律形式,成立后并没有按照合作社的章程进行运作,更没有以合作社的名义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合而不作,成为“空壳合作社”;三是乡村干部重视不足。一部分乡村干部对发展合作社认识不高,缺乏切合实际的发展规划,发展思路不清晰,在指导、扶持和服务合作社发展方面不够有力。守农村多是中老年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大多在50岁以上,平均受教育程度低,对如何将产业做大做强、引导合作社长远发展缺乏思路,对创建合作社品牌方面的意(三)合作社管理机构不够明确。目前由工商局颁证,原则上是谁发证、谁监管,识相对缺乏,导致推动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动能不足。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综合性人才,信息渠道较窄,不能围绕产前、产中、产后切实为社员提供更多有用的市场信息,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创新和发展。但在实际中是由农牧业局在管理合作社,造成部门交叉管理,不利于合作社有序、壮大发展。此外,目前农业、环保、城管等部门就各自职能范围对合作社都有一定的管理权限和内容,有时存在多头管理、要求不一,需要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合力推进合作社发展。(四)缺乏资金支持,发展难有后劲。合作社资金来源主要是入股农民自筹,导致大多数合作社的资金不足,经济实力不强,虽然财政对农民合作社有所扶持,但扶持资金有限,扶持方式单一。目前运行的合作社普遍缺乏外部力量的扶持,尤其缺乏各大商业银行的信贷支持,融资渠道狭窄,举步艰难。三、发挥合作社优势,促进乡村振兴的几点思考和建议(一)多元宣传,典型引领。广泛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宣传活动,让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入人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通力合作,建立样板合作社,培养合作社带头人,坚持典型引路,让农民看得见,摸得着,见到实实在在的效益,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大创新力度,认真抓好典型的培育、宣传和推广工作。(二)政府指导,加强扶持。结合国家开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将农民合作社作为支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载体,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参与申报和实施惠农项目,并在项目建设、土地使用、税收减免等方面给予合作社更多的支持;财政、农牧业、科技、经信、市场监督等部门要对合作社进行分类指导,结合部门实际分类进行扶持,并支持有一定基础和实力的合作社申报自治区、国家级示范社。(三)培训能人,创新发展。市场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人才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发展的关键。一是继续大力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基层农技推广示范等项目,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培训力度,提高其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合作社可以通过与高校合作,引导热爱农村的有志青年参与合作社经营管理,组建懂生产、会经营、善管理的高素质经营管理团队,通过团队整体力量规避风险、提高农产品竞争力、提升农业科技服务水平。(四)信贷激励,土地支撑。一是针对农业领域长期缺乏有效抵押物、担保的问(五)完善监督,优化环境。建立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管制度,加强政府对合题,积极推动农业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创新信贷方式。坚持“财政承担有限风险、银行开展金融创新、引入第三方参与风控”的原则,借鉴“无抵押、无担保,弱抵押、弱担保”的江苏农业融资新模式。积极探索致富带头人、农村能人担保、农户联保和农业龙头企业为农户担保等担保方式,以及林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抵押方式,创新农村贷款担保方式,扩大有效担保物范围。创新农业保险模式,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和覆盖面,减少农业生产经营风险,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尽快启动建立全市旗县(区)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以利农户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发展合作生产,方便产业机构调整,同时还能使政府获得真实的交易信息,方便落实支农补贴政策,真正实现“三变”(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作社的外部监督,制约合作社内部运作不够规范、产权不明晰、监督机制流于形式、财会制度和利益分配机制缺失等现象,并依法对之进行制裁,优化农民合作社生存环境;引入竞争机制,及时淘汰那些不合法、不规范、无生命力的合作社,促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有效运行。
本文标题:心得体会:发挥合作社优势,促进乡村振兴的几点思考和建议(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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