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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档案事业第二章共三节:第一节档案事业及其构成,第二节档案事业的建立与发展,第三节档案机构与人员。第一节档案事业及其构成这一节共四个问题,一是档案事业的概念与内容,二是档案事业的地位与意义,三是档案事业管理体制,四是档案事业管理手段。一、档案事业的概念与内容(一)档案事业的概念工作是一个具体的概念,一般指的是从事体力或脑力劳动,一项具体的业务或任务,也可以是一种职业。工作可以定量,可大可小;工作有完成的时间,或长或短。而事业,是一个集合概念,更多的是指一种国家行为或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有既定的目标、规模和系统,对每个人的生活,对社会的发展有较大的影响。从工作到事业,一般具有三个特征:一是列入政府的职责范围,有各方面的条件保障,自上而下形成体系,具有国家规模;二是同社会各方面有着密切的关系,并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重视、关注和支持,具有社会性;三是建立起自我完善提高和发展的机制。广义的档案工作即档案事业,是指管理档案和档案工作的活动,它是以管理并开发利用国家和社会档案信息资源为手段,以为国家各项事业和社会各界服务为宗旨的具有国家规模的一项社会事业。(二)档案事业的内容(八个方面)我国档案事业由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馆、室工作)、档案行政管理工作、档案法治工作、档案教育工作、档案科学研究工作、档案宣传工作、档案中介服务和档案工作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档案国际合作与对外交流工作)等方面组成。1.档案管理工作(档案馆、室工作)是档案事业的主要组成部分,它是指档案馆、室等档案管理机构或档案人员,用科学的原则和方法管理档案并向社会提供档案信息服务的一项工作。档案馆和档案室虽然在管理档案的范围、工作权限和服务对象等方面有所不同,但都是收集、管理和提供档案利用的,并具体承担着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的任务。2.档案行政管理工作是以国家各项建设事业的需要为目标,国家和地方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依法对全国和地方的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的活动。档案行政管理工作的目的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地调节档案事业系统的内外部关系,推进档案事业在服务科学发展中得到自身的科学全面发展。3.档案法治工作档案法治是档案事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保障,也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档案法治建设应围绕“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总要求推进,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档案立法工作,制定完备的档案法规体系;二是档案行政执法,维护档案法律权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依法行政;三是档案行政救济,确保档案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四是档案法治宣传,营造自觉守法的法治环境。4.档案教育工作是社会教育机构和档案部门对预备从事档案工作或已经从事档案工作的人员进行档案学理论、专业技能和有关学科知识的传授活动。它是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又是国家档案事业的组成部分。档案教育的形式有全日制和在职档案高等、中等教育,在职档案业务培训、继续教育等。档案教育的目标就是负责传授专业知识,培养档案专业人才。档案专业人才是档案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一个由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在职档案人员岗位培训与继续教育相结合的多层次、多形式办学的档案教育体系。5.档案科学研究工作是指档案教育、科研机构、学术团体和其他档案机构对档案学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应用技术和档案专业发展史等的研究以及技术推广工作。档案科学研究目的是用以指导档案工作实践,为档案管理科学化、现代化服务,为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提供科技保障。档案科学研究是档案事业进步的动力,是档案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6.档案宣传工作是向社会灌输、普及档案知识,宣扬档案部门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新举措、档案工作服务社会的新成绩、档案人员投身现代化建设的时代精神,鼓动和吸引人们积极参与档案的保护和利用等事务,从而增强社会档案意识的过程和活动。档案宣传工作既为档案事业服务,又为社会公众服务。档案宣传工作要以正面宣传为主,立足档案、面向社会、贴近群众,加大力度、拓宽广度、挖掘深度。要精心设计宣传主题,创新宣传形式,从主要向系统内的宣传向全社会宣传转变,从单一宣传内容和宣传方式向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式宣传转变,从自娱自乐生硬说教式宣传向寓教于乐式宣传转变,不断推出有档案特色、有社会影响力、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档案宣传精品力作,努力形成“档案大宣传”的格局,为档案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7.档案中介服务是指依法设立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运用专门的知识和技能,按照一定的业务规则或程序为委托人提供档案事务咨询、评估、认证、培训、整理、鉴定、保护等的中介服务活动。档案中介服务是国家档案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规范并支持档案中介机构参与档案事务。8.档案工作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是指我国档案界与外国档案机构间的合作与交流。为了吸收并借鉴他国档案工作的经验和档案学理论成果,把握国际档案工作的新动向,不断提高我国档案工作的国际影响力,必须重视和加强档案工作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档案工作国际合作与交流的主要形式有:通过参加国际档案理事会及其地区组织的活动,国家间、中外城市间建立双边的档案工作合作关系,开展国际档案学术交流活动等。同时,近年来我国国家和地方档案馆还开展了对散失在他国档案的征集工作。在档案事业各组成部分中,档案管理工作(档案馆、室工作)是重点,是档案事业的业务系统,其中档案馆工作是主体,档案室工作是基础;档案行政管理工作是核心,对整个档案事业起到统筹协调和组织指挥作用;档案法治工作是根本,是档案事业发展的保障;档案教育工作、档案科学研究工作、档案宣传工作、档案中介服务、档案工作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是辅助,是建设和发展档案事业的重要条件,国家鼓励并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档案事务。组成档案事业体系的各个方面,虽然职责各不相同,但都是围绕着“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这一档案工作总目的、总任务而开展的,并发挥着整体优势。我国档案事业体系的显著特点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所谓门类齐全,即发展国家档案事业所必需的诸因素都有,而且构成一个有机整体。所谓结构合理,即组成体系的几个方面,既是几项相对独立的专门工作,又都是档案事业的组成部分,相辅相成。各地区、各行业的档案事业是国家档案事业的组成部分,这同国家的行政管理体制相一致,但不应追求大而全或小而全,要因地制宜,形成各自的优势和特色。二、档案事业的地位与意义档案事业作为为全局服务的一项基础性事业,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与意义。做好新形势下档案工作,对于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一)档案事业是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事业档案事业肩负历史的使命,是民族、国家、社会的历史得以延续的基础和必要条件,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的专门事业。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档案事业,1985年2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批转〈关于调整我国档案工作领导体制的请示〉的通知》中指出:“档案工作是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事业”。2014年2月2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指出:“档案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中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工作,做好档案工作是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重要职责。”(二)档案事业是党和国家各项建设事业必不可少的环节档案事业是为党和国家各项建设事业服务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在《批转〈关于调整我国档案工作领导体制的请示〉的通知》中指出:档案工作“是党和国家各项建设事业必不可少的环节”。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档案工作是各项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基础。这个基础不牢固,将来我们要负历史责任的。”胡锦涛同志强调:“档案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方面,是一项崇高的事业。”习近平同志在视察浙江省档案局(馆)时指出:“之所以说档案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主要是因为档案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经验得以总结,规律得以认识,历史得以延续,各项事业的发展,都离不开档案。”(三)档案事业是整个国家文献信息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作为一种原生信息,是国家的重要基础性信息资源。档案事业与图书馆事业、情报资料等信息资源管理和出版事业共同构成整个国家文献信息事业。(四)档案事业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永恒事业做好档案事业,不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具有长远的历史意义,档案事业是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的事业。档案事业要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千秋万代积累国家和社会历史记忆,为延续和发展我国文明史作贡献。档案事业是永恒的事业,也是前景光明伟大而又崇高的事业。三、档案事业管理体制(一)档案事业管理体制的概念管理体制,是指管理系统内部围绕权限划分和运行而形成的机构体系与制度。管理体制的核心问题是权力的划分与职能的运行。档案事业管理体制作为一个国家行政体制的组成部分,与国家行政体制有着天然的联系,其表现形式是不同类型和层次的档案管理机构,以及规范这些机构运作和发展的制度体系。管理体制的状态和变化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管理活动的质量和效率。档案事业管理体制,是指档案事业管理的体系和组织制度,包括档案行政管理和档案实体管理等机构的设置和管理权限划分及其相互关系的制度。世界各国档案事业管理体制,因国家的历史条件、国家结构和政治制度的不同,一般可分为集中式和分散式两种基本类型。所谓集中式,就是全国档案和档案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地方档案机构接受国家档案机构的领导或监督指导。所谓分散式,就是国家档案机构只管理中央或联邦政府机关的档案和档案事务,不管理地方的档案和档案事务。我国档案事业管理体制属于集中式,即党的机关、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国有单位的档案和档案工作实现集中统一管理的体制。管理体制是国家基本制度的重要体现,我国档案事业管理体制同国家政治体制相适应,有着鲜明的中国特色。我国档案事业管理体制主要包括“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专业和科技档案工作“块条结合”管理、局馆合一管理等内容。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是我国档案工作的原则,也是档案事业的组织原则和基本管理体制。我国是单一制的国家,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有直接的指挥权,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地方政府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在本行政区域内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宪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档案法》第六条规定:“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并对全国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指出:“县级以上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既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党的机关的档案工作,又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政府机关和其他单位的档案工作;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既集中管理本级党的机关的档案,又集中管理本级政府机关和其他单位的档案。”只有实行统一领导,才能确保档案事业政策统一、执法统一,避免政出多门。由于档案事业面广量大,实行分级管理,有利于档案事业的有效管理。因此,档案事业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是我国政府体制的必然要求,体现了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特点。这一体制在历史上曾经有过不同的表述,但其
本文标题:档案事业概论第二章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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