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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备案号:Q/JDL广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JDL0012S-2019液态调味料文稿版次选择2019-01-20发布2019-01-30实施罗定市佳得利食品有限公司发布备案号:44530014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3月25日Q/JDL0012S-2019I前 言本标准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定编写。本标准由罗定市佳得利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梁耕志、刘启明、李均会。本标准于2019年01月20日首次发布。Q/JDL0012S-20191液态调味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液态调味料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标签、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饮用水、食用盐、白砂糖、酿造酱油、酿造食醋、白酒为主要原料,选择性添加呈味核苷酸二钠、谷氨酸钠、柠檬酸、焦糖色、安赛蜜、黄原胶、山梨酸钾、苯甲酸钠、复配着色剂(红曲红、姜黄、栀子黄)、食品用香精,经萃取、抽提或浸出后,再调配、煮制(灭菌)、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液态调味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317白砂糖GB1886.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GB1886.4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黄原胶GB1886.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姜黄GB1886.6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焦糖色GB1886.17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GB1886.1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红曲红GB1886.18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苯甲酸钠GB1886.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GB2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百草枯等4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T4789.3-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Q/JDL0012S-20192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5009.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栀子黄GB/T8946塑料编织袋通用技术要求GB/T8967谷氨酸钠(味精)GB/T12456食品中总酸的测定GB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GB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18186酿造酱油GB/T18187酿造食醋GB19778包装玻璃容器铅、镉、砷、锑溶出允许限量GB255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乙酰磺胺酸钾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QB/T2142碳酸饮料玻璃瓶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辅材料质量要求3.1.1饮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3.1.2食用盐应符合GB2721的规定。3.1.3白砂糖应符合GB317、GB13104的规定。3.1.4酿造酱油应符合GB/T18186的规定。3.1.5酿造食醋应符合GB/T18187的规定。3.1.6白酒应符合GB2557的规定。3.1.7呈味核苷酸二钠应符合GB1886.171的规定。3.1.8谷氨酸钠应符合谷氨酸钠的规定。3.1.9柠檬酸应符合GB1886.235的规定。Q/JDL0012S-201933.1.10焦糖色(普通法)应符合GB1886.64的规定。3.1.11安赛蜜应符合GB25540的规定。3.1.12黄原胶应符合GB1886.41的规定。3.1.13山梨酸钾应符合GB1886.39的规定。3.1.14苯甲酸钠应符合GB1886.184的规定。3.1.15红曲红应符合GB1886.181的规定。3.1.16姜黄应符合GB1886.60的规定。3.1.17栀子黄应符合GB7912的规定。3.1.18食品用香精应符合GB30616的规定。3.1.19以上原料还应符合GB2761、GB2762、GB2763及GB2763.1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呈红褐色,色泽均匀滋味与气味具有该类产品应有的滋味与气味,无异味性状呈均匀液态状,无霉花浮膜允许有少许沉淀物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总酸(以乙酸计),(g/100g)≤5食盐(以NaCl计),(g/100g)≤25氨基酸态氮(以N计),(g/100g)≥0.01铅(以Pb计),(mg/kg)≤0.9总砷(以As计),(mg/kg)≤0.5黄曲霉毒素B1,(μg/kg)≤5.03.4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和表4的要求。表3指示菌指标Q/JDL0012S-20194项目指标菌落总数,(CFU/g)≤30000大肠菌群,(MPN/100g)≤30表4致病菌指标致病菌指标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表示)ncmM沙门氏菌500--金黄色葡萄球菌52100CFU/g10000CFU/g注1:样品采样和处理,按GB4789.1执行。注2: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5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要求3.5.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3.5.2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14880的规定。3.6净含量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5试验方法5.1感官要求将产品放入洁净的观察皿中,在自然光下用肉眼观察,检查其色泽、性状及杂质,用鼻嗅其气味,用口品尝其滋味。5.2理化指标5.2.1总酸按GB/T12456规定的方法测定。5.2.2食盐按GB5009.44规定的方法测定。5.2.3氨基酸态氮按GB5009.235规定的方法测定。5.2.4铅Q/JDL0012S-20195按GB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5.2.5总砷按GB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5.2.6黄曲霉毒素B1按GB5009.22规定的方法测定。5.3微生物检验5.3.1菌落总数按GB4789.2规定的方法检验。5.3.2大肠菌群按GB/T4789.3-2003规定的方法检验。5.3.3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按GB4789.4、GB4789.10第二法规定的方法检验。5.4净含量按JJF1070中规定的方法测定。6检验规则6.1原辅材料入库检验原料入库前应由生产单位技术检验部门按原料质量标准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2出厂检验6.2.1组批和抽样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生产日期、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每批抽样数独立包装应不少于5个(不含净含量抽样),样品量总数不少于2kg,检样一式二份,供检验和复检备用。6.2.2检验项目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总酸、食盐、氨基酸态氮、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及标签。6.2.3判定规则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时,判定为合格。检验结果中如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不得复检。如其它项目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仍有1项指标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3型式检验型式检验正常生产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Q/JDL0012S-20196a)新产品投产前;b)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c)原辅材料产地或供应商发生改变时;d)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的结果有较大差异时;f)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6.3.1组批和抽样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生产日期、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每批抽样数独立包装应不少于10个(不含净含量抽样),样品量总数不少于3kg,检样一式二份,供检验和复检备用。6.3.2检验项目本标准第3章的全部项目和标签。6.3.3判定规则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为合格品。在检验结果中,若感官、微生物指标有不合格项目,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不得复检;其余指标不合格,允许从该批产品中随机加倍抽样,并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7标志和标签、包装、运输、贮存7.1标志和标签预包装产品的标识应符合GB7718、GB28050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纸箱大包装的标志按GB/T191规定执行。标签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企业、生产地址、配料表、营养成分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生产日期、标准号、贮存条件等注意事项。7.2包装产品包装整洁完好、封口严密,不泄漏,包装材料应符合GB/T6543、GB/T8946及相应国家食品包装的卫生要求,其中内包装应符合GB4806.7、QB2142和GB19778及相应国家食品包装的卫生要求的规定,封口应严密,无渗漏的要求。7.3运输运输工具符合运载食品的卫生要求,运输时避免日晒雨淋,装卸时要小心轻放。7.4贮存7.4.1产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地面须有垫板,堆叠高度以不损坏外包装及食品为宜,且离墙离地不得小于10cm,不得与有毒、有特殊气味的物品混贮。7.4.2在符合以上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18个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标题:QJDL 0012 S-2019 液态调味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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