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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NMW001-2018饮用天然矿泉水水源质级评价标准2018-12-10发布2019-01-01实施中国矿业联合会天然矿泉水专业委员会、长白山天然矿泉水文化研究会发布目录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总则5、饮用天然矿泉水分级评价前提条件6、天然矿泉水水资源条件7、天然矿泉水量评价8、天然矿泉水水质评价9、天然矿泉水分级评价前言为促进饮用天然矿泉水资源合理开发和保护,提升矿泉水产业信誉度,增强消费者对矿泉水行业的认知,规范对饮用天然矿泉水资源的科学评估,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矿业联合会天然矿泉水专业委员会、长白山天然矿泉水文化研究会提出。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廖雷、葛明明、黄伟、庞振国、王斌、苗慧帅、纪如军1范围本标准对符合GB853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及GB/T13727-2017《天然矿泉水地质勘探规范》要求的水源水质条件、水量条件、水源地保护条件等评价方法和赋值进行了规定。本标准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源的分级评定,可供饮用天然矿泉水资源评估提供参考和依据。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适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3727-2017《天然矿泉水地质勘探规范》GB853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19304-2018《包装饮用水生产卫生规范》GB5749《生活用水卫生标准》GB8538《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GB/T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CAC/RCP48《国际瓶装/包装饮用水(除了天然矿泉水)卫生规范》CODEOFHYGIENICPRACTICEFORBOTTLED/PACKAGEDDRINKINGWATERS(OTHERTHANNATURALMINERALWATERS)CAC/RCP33《国际采集、加工和销售天然矿泉水卫生规范》RECOMMENDEDINTERNATIONALCODEOFHYGIENICPRACTICEFORTHECOLLECTING,PROCESSINGANDMARKETINGOFNATURALMINERALWATERSCODEXSTAN108《天然矿泉水国际标准》CODEXSTANDARDFORNATURALMINERALWATERS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饮用天然矿泉水资源从地下天然涌出或经钻井采集,含有一定量矿物盐类、微量元素或二氧化碳气体的适合人体饮用的天然矿泉水资源。水中所含化学成份对人体具有有益的特性,不会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害,水质符合GB8537要求,在一定区域未受污染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污染的水。在通常情况下,其化学成分、流量、水温等动态指标在天然周期波动范围内相对稳定。3.2.矿泉水允许开采量在矿泉水水源地设计的开采时期内,以合理的技术经济开采方案,在不引起开采条件恶化和环境地质问题的前提下,单位时间内,可以从含水层中取出的最大水量,常用于表征矿泉水水源地的允许开采量。3.3.矿泉水动态观测建立泉(井)动态监测点(网),掌握矿泉水天然动态、对已开发的泉(井)应在已有观测点(网)的基础上继续进行监测,了解开采动态变化规律。观测内容和要求:矿泉水的水质、水量、水位、水温动态,每月观测,连续观测一个水文年以上,以确定其在枯、丰、平水期的动态特征。3.4.水量监测对于井(泉)水源地应定期观测井水量或泉流量的变化,每月1-2次,并应逐月统计其开采量。3.5.水质监测一般每年2-3次,选择在每年的丰、平、枯水期进行取样分析,了解水源开采后的水质年际变化与多年变化。3.6.水质污染水质污染是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超过了水体的自净能力,导致其物理、化学、生物等方面特征的改变,从而影响到水的利用价值,危害人体健康或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水污染主要是由人类活动产生的污染物造成,它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和生活污染源三大部分。3.7.水源地保护水源地保护是指为防治水源地污染、保证水源地环境质量而要求的特殊保护。一般水源地保护应当遵循保护优先、防治污染、保障水质安全的原则。矿泉水水源地,尤其是天然出露型矿泉水水源地应严格划分卫生保护区。保护区的划分应结合水源地的地质、水文地质条件,特别是含水层的天然防护能力,矿泉水的类型,以及水源地的卫生、经济等情况,因地制宜地、合理地确定卫生保护区划。4总则本标准规定了天然矿泉水水源分级评定的前提条件、天然矿泉水水源评价指标及赋值。5饮用天然矿泉水水源分级评价的前提条件5.1水源地经由具有资质的专业地质勘查单位进行了地质勘查,水源地的地质条件、矿泉水水质、可采资源量及其开发与保护条件已查明,提出了资源评价报告。报告已通过省级主管部门评审、鉴定认可。5.2在不同水文地质周期,由相关资质单位进行了枯、平、丰不同时期的水质检测,提出水质检测报告,符合GB8537-2018《饮用天然矿泉水》国家标准要求。6天然矿泉水水资源条件(30分)6.1天然矿泉水形成机理及范围独立性评价(4分)天然矿泉水形成机理及范围独立性评价得分内容1矿泉水形成机理明确,含水层补给区域明确的1矿泉水形成区域与补给、径流、降雨、蒸发、水源水龄关系吻合的1汇水或含水层形成区域相对独立封闭的1汇水区域或含水层形成区域面积相对较小,有利于做全域保护的6.2矿泉水含水层补给区(Ⅲ级保护区、外保护区)环境条件评价(6分)依据矿区水文地质勘察报告或评价报告矿泉水含水层补给区环境条件评价得分内容备注6含水层补给区域生态环境原始、且天然优美;无任何人类活动,无任何农牧活动;在整个含水层补给区域实施了完全的隔离保护;矿泉水形成区域内地质环境稳定不同时得分4含水层补给区域生态环境天然;有林业、牧业等不影响生态环境的少量人类活动;矿泉水形成区域内地质环境稳定2含水层补给区域生态环境良好可控;有人类活动,无造成水与环境改变的工农业污染;矿泉水形成区域内地质环境稳定1含水层补给区域生态环境可控;存在较频繁的人类活动,没有对水与环境造成持续改变的工农业污染,且有措施趋于改善的;经济工程活动对矿泉水形成区域内地质环境没有任何危害的0含水层补给区域生态环境基本可控;存在较频繁的人类活动、有造成水与环境改变的工农业污染,但趋于改善的;存在经济工程活动,但对矿泉水形成区域内地质环境没有直接或持续危害的不予评级补给区域生态环境不可控;有造成水与环境改变的持续工农业污染;经济工程活动对矿泉水形成区域内地质环境存在直接或持续危害的。6.3矿泉水资源出露形式与收集难易特性评价(10分)矿泉水资源出露形式与收集难易特性评价(对钻井揭露)以成井报告为准得分内容备注3岩层或地层构造存在隔离地表水的天然结构,隔水层性能良好(如致密黏土层等),已经良好封闭了隔水层以上的地表水或浅层地下水通道的不同时得分2矿泉水源成井结构显示地质构造有天然的隔水层,隔水岩层或地层结构较为致密,隔水层性能一般,地表水质对矿泉水影响轻微1与地表水有隔水岩层或地层结构,存在裂隙串水或局地透水现象,但可实施封堵和隔离的0岩层或地层为透水结构,隔水性差,受地表水影响,不易(或无法)实施矿泉水源与地表水源隔离3成井揭露后,地下水为单一矿泉水质水层的不同时得分2含多层地下水源,各层水源可以完全隔离,各层水源及混合后水源都符合矿泉水水质要求的1含多层地下水源,各层水源混合后符合矿泉水水质的0含多层地下水源,各层水源中有符合矿泉水水质标准的水层,混合后不符合矿泉水水质,但各地下水层可以完全隔离的0含多层水源,各不同水质地下水层不充分隔离,但各层水源混合后符合矿泉水水质的不予评级含多层水源,各不同水质地下水层不充分隔离,各层水源混合后不符合矿泉水水质的。2矿泉水源为承压上升泉,有压力,且利于实施封闭收集的1在允许开采量下,井的动水位静水位差小于30M的1易于获取,井深小于400m的矿泉水资源出露形式与收集难易特性评价(对涌泉)以勘察报告为准8涌泉出露口周边岩层或地层结构致密(无张性裂隙或大面积透水层),或存在天然保护层与地表水隔离明显且与周边形成一定天然隔离范围的不同时得分4涌泉出露口周边岩层或地层为透水结构(如玄武岩或砂层),且无天然保护层但可明确实施人工保护与地表水隔离的(实施人工干预隔离保护措施后水质水量不受地表水或浅层非矿泉地下水源波动的)1涌泉出露口周边岩层或地层为透水结构,无天然保护层,具有潜在地表水或浅层非矿泉地下水源透水通道,且不易实施人工保护与隔离(实施人工干预隔离保护措施后水质水量随地表水或浅层非矿泉地下水源特性波动的)0漫水,与地表水隔离无法分清矿泉水含水层裂隙涌泉岩层与浅层地下水或地表水径流基岩层交叉重叠,无法实施保护与隔离,且有显而易见的地表水透水通道,水源水质、水量明显随地表水或浅层非矿泉地下水源特性波动的2矿泉水涌泉为承压上升泉,有一定压力,且利于封闭收集的6.4矿泉水源出露区(核心区,I级保护区,取水区)范围与周边环境评价(5分)依据矿区水文地质勘察报告或评价报告矿泉水源出露区(核心区)周边环境评价得分内容备注2出露区边界周边可评价范围满足距取水点100米以上半径范围内的不同时得分1出露区边界周边可评价范围满足距取水点30米以上半径范围内的0包括矿泉水水源地取水点、引水及取水建筑设施所在地区,出露区边界周边可评价范围距取水点至少15米半径范围内的不予评级出露区边界周边可评价范围距取水点不足15米半径的3矿泉水出露点(井、泉)已经设置取水、引水相关封闭式建筑及卫生设施;出露区域内有明确的隔离和监控等管理措施,不存在与矿泉水无关的任何建筑及设施;出露区无人类生产、生活活动,或对少量与矿泉水有关人员采取严格有效的限制措施,保证矿泉水的水质水量不受影响的;出露区域自然环境优美、生态环境可控,出露区内矿泉水地质环境稳定的不同时得分2在矿泉水出露点(井、泉)已经设置取水、引水相关封闭式建筑及卫生设施;出露区域内不存在与矿泉水水源引水无关的建筑设施;出露区内对与矿泉水有关人员生产、生活活动采取严格有效的限制措施,保证矿泉水的水质水量不受影响的;出露区域自然环境优美、生态环境可控的1在矿泉水出露点(井、泉)已经设置取水、引水相关封闭式建筑设施;出露区域内不存在与矿泉水水源引水无关的建筑设施;区内仅有与矿泉水有关的人员在出露区域内活动,且不造成水源污染的;生态环境可控0矿泉水出露点(井、泉)存在设置取水、引水封闭式建筑的条件;出露区域内不存在与矿泉水水源引水无关的建筑设施;出露区域有人类生产、生活活动,但不频繁,采取有效的措施,持续改善导致水源污染因素;生态环境基本可控不予评级出露区域(井、涌泉15米内)存在与矿泉水水源取水、引水无关的建筑设施;出露区域内存在频繁人类生产、生活活动,明确或已经导致矿泉水水源污染的因素及妨碍取水建筑物运行;生态环境不可控,对水与环境造成持续或不可逆改变的工农业污染6.5矿泉水源内保护区(II级保护区)周边环境评价(5分)依据矿区水文地质勘察报告或评价报告矿泉水源内保护区周边环境评价得分内容备注2内保护区边界周边可评价范围满足在矿泉水水源与潜水具有水力联系且流速较小的情况下,距离出露点最短距离不小于100m;产于岩溶含水层的矿泉水水源,保护区边界距离不小于500m的。不同时得分1内保护区边界周边可评价范围满足在矿泉水水源与潜水具有水力联系且流速较小的情况下,距离出露点最短距离不小于50m;产于岩溶含水层的矿泉水水源,保护区边界距离不小于200m的0内保护区指矿泉水水源地的周边地区,即地表水及潜水向矿泉水水源取水点流动的径流地区。在矿泉水水源与潜水具有水力联系且流速较小的情况下,内保护区边界周边可评价范围距离出露点最短距离不小于30m;产于岩溶含水层的矿泉水水源,保护区边界距离不小于10
本文标题:TCNMW 001-2018 饮用天然矿泉水水源质级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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