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道路货物运输管理标准规范
菏泽市道路货品运送管理工作规范第一节道路货品运送经营允许一、道路货品运送经营允许受理及实行主体县级或县级以上道路运送管理机构负责实行本辖区内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品专用运送和道路大型物件运送行政允许。未设县级道路运送管理机构,由上一级道路运送管理机构负责实行本辖区内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品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送行政允许。二、道路货品运送经营允许条件道路运送管理机构受理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品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送经营允许申请,应当审查申请人与否具备如下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运送车辆1.车辆技术性能应当符合国标《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规定和检查办法》(GB18565规定;2.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应当符合国标《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3.从事大型物件运送经营,应当具备与所运送大型物件相适应超重型车组。超重型车组是指运送长度在14米以上或宽度在3.5米以上或高度在3米以上货品车辆,或者运送重量在20吨以上单体货品或不可解体成组(捆货品车辆;4.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送,应当具备与运送货品相适应专用车辆,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应当固定在专用车辆上;5.从事集装箱运送,应当具备与运送集装箱相适应车辆,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转锁装臵。(二有符合规定条件驾驶人员1.获得与驾驶车辆相应机动车驾驶证;2.年龄不超过60周岁;3.获得与驾驶车辆相应从业资格证。(三有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涉及如下几种方面: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2.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4.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5.安全例会制度;6.安全培训和教诲学习制度;7.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8.事故解决应急预案等。三、道路货品运送经营允许程序(一规定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从事道路货品运送经营,道路运送管理机构应当规定申请人提供如下材料:1.《道路货品运送经营申请表》;2.拟设立公司提供《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告知书》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营业执照,个体经营者提供《居民身份证》;3.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4.拟设立公司提供公司章程文本及验资报告;5.拟设立公司提供固定经营场合证明及经营场合照片;6.已购臵车辆,应提供机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和车辆技术级别评估表;拟投入车辆,应提供投入运送车辆承诺书,承诺书应当涉及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7.聘任或拟聘任驾驶员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8.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9.《运送经营安全责任保证书》;10.法律、法规规定其她材料。(二申请材料形式审查及处臵道路运送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如下规定对申请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查: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规定申请人当场补全或者改正;当场不能补全或者改正,应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具注明日期且加盖道路运送管理机构专用印章《交通行政允许申请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所有内容。2.申请材料齐全有效,应�具《交通行政允许申请受理告知书》。3.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获得行政允许或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级道路运送管理机构职权范畴,应�具《交通行政允许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三受理事项登记建立行政允许受理登记制度,将受理事项、受理材料处臵等进行登记。需要转报上级或下一工作环节解决,应办理材料移送手续。(四允许决定道路运送管理机构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查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除当场作�允许决定,应当经集体研究讨论,作�允许或不予允许决定。1.对符合法定条件道路货品运送经营申请做�准予行政允许决定,向申请人�具《道路货品运送经营允许决定书》,明确允许事项;2.对不予行政允许,向申请人�具《不予交通行政允许决定书》,并阐明理由;3.因需要延长允许申请解决时间,须经道路运送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向申请人�具《延长交通行政允许期限告知书》,并阐明理由,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五道路运送经营允许证发放1.道路运送管理机构在作�行政允许决定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被允许人颁发《道路运送经营允许证》,并在《道路运送经营允许证》上注明经营范畴。《道路运送经营允许证》实行“一户一证”,坚持谁允许谁核发《道路运送经营允许证》原则。2.对于已获得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品专用运送和道路大型物件运送经营允许,又申请增长道路危险货品运送经营范畴,由市级道路运送管理机构受理、允许、发证。原《道路运送经营允许证》作为核发新证根据。新证核发后,原有《道路运送经营允许证》由发证机构收回留存备查并数据库中注销。3.已获得道路危险货品运送允许,又申请经营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品专用运送和道路大型物件运送,由市级道路运送管理机构受理、允许、发证。4.新增普通货运中零担运送、货运�租、搬家运送和道路货品专用运送、大型物件运送及8吨(含以上重型载货汽车应允许法人道路运送公司经营。(六配发《道路运送证》道路运送管理机构应当对允许人新购臵车辆或者已有车辆进行核查验证,确认符合条件配发《道路运送证》。车辆验证要有涉及车辆技术状况、重要技术数据、照片和验证人签名原始记录。(七监督履行投入车辆承诺被允许人作�投入车辆承诺,道路运送管理机构应当监督被允许人按照承诺书承诺期限投入运送车辆。超过承诺期限未履行投入车辆承诺,道路运送管理机构应当告知被允许人6个月内投入车辆;超过承诺期限6个月不履行投入车辆承诺,其经营条件已不具备,自动终结经营,道路运送管理机构应当撤销其相应道路运送经营允许,并收回《道路运送经营允许证》。四、设立子公司允许程序道路货品运送公司设立子公司,应当向设立地道路运送管理机构提�申请,道路运送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允许程序予以办理。五、设立分公司报备程序(一道路货品运送公司设立分公司,如总公司与分公司属同一道路运送管理机构管辖,按照如下程序办理:1.道路货品运送公司应当向原《道路运送经营允许证》核发机关报备。2.道路运送管理机构在原《道路运送经营允许证》副本“分支机构”栏中予以注明,同步向分公司核发新《道路运送经营允许证》副本,并�具分公司备案证明。3.道路货品运送公司凭备案证明、总公司《道路运送经营允许证》正本复印件、分公司《道路运送经营允许证》副本(原件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二道路货品运送公司设立分公司,如总公司与分公司不属同一道路运送管理机构管辖,按照如下程序办理:1.道路货品运送公司应当向分公司注册地道路运送管理机构报备,并提供总公司《公司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送经营允许证》正本复印件和《道路运送经营允许证》副本(原件。2.经核算,道路货品运送公司提供材料真实,且符合从事道路货品运送经营活动条件,道路运送管理机构应当予以报备,�具分公司备案证明,并向分公司核发新《道路运送经营允许证》副本,同步函告总公司注册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3.道路货品运送公司凭总公司《公司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送经营允许证》正本复印件和分公司备案证明、分公司《道路运送经营允许证》副本(原件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4.分公司需新增运送车辆,分公司所在地道路运送管理机构审核车辆条件,符合规定,配发《道路运送证》。六、经营允许变更(一道路货品运送经营者变更允许事项、扩大经营范围,按照关于允许规定办理。(二道路货品运送经营者变更法人代表、名称、地址等,两个及以上道路货品运送经营者兼并、重组,向作�原允许决定道路运送管理机构备案。(三允许变更后,原发证道路运送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证件发放程序重新换发《道路运送经营允许证》、《道路运送证》,同步收回原证件。七、终结经营(一道路货品运送经营者拟终结经营,应当在终结经营之日起提前30日告知原允许道路运送管理机构。(二如属核减经营范畴,道路运送管理机构应当为道路货品运送经营者换发《道路运送经营允许证》正、副本等证件。(三如属终结经营,道路运送管理机构应当收回道路货品运送经营者《道路运送经营允许证》正、副本和《道路运送证》等关于证件,办理关于注销手续。八、业户档案管理道路运送管理机构对道路货品运送经营申请作�行政允许决定后,应当将关于材料存入业户档案中。业户管理档案详细应涉及如下内容:1.《道路货品运送经营申请表》;2.设立公司提供《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告知书》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营业执照,个体经营者提供《居民身份证》3.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4.设立公司提供公司章程文本及验资报告;5.设立公司提供固定经营场合证明及经营场合照片;6.投入车辆状况。已购臵车辆,应提供机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和车辆技术级别评估表;拟投入车辆,需存档拟投入车辆承诺书;7.聘任或拟聘任驾驶员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8.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9.《运送经营安全责任保证书》;10.需补全或改正申请材料,存档《交通行政允许申请补正告知书》;11.《交通行政允许受理告知书》;12.道路运送管理机构审核意见(涉及批准或不批准意见;13.《道路货品运送行政允许决定书》或《不予交通行政允许决定书》;14.道路运送行政允许文书(证件送达回证;15.《道路运送经营允许证》复印件;16.《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7.道路货品运送公司质量信誉考核资料;18.违法行为记录等。19.法律、法规规定其她材料。第二节道路货品运送车辆管理一、车辆技术管理(一道路运送管理机构应当督促道路货品运送经营者建立车辆技术管理制度,按照《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18344等关于原则对货品运送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保证货品运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二道路运送管理机构应当督促道路货品运送经营者每年准时到符合国标规定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报告,对照《营运车辆技术级别划分和评估规定》(JT/T198评估车辆技术级别。(三对达到国家规定报废原则或者经检测不符合国家原则规定道路货品运送车辆,道路运送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收回《道路运送证》。二、道路货品运送车辆审验道路货品运送车辆实行定期审验制度,审验工作由县级以上道路运送管理机构实行。(一审验时间道路货品运送车辆每年审验一次,审验时间根据车辆《道路运送证》审验有效期拟定。(二审验内容道路运送管理机构应当对货品运送车辆审验如下内容:1.车辆技术状况;2.车辆技术档案;3.定期维护和检测状况;4.车辆构造及尺寸变动状况;5.违章记录;6.其她按规定需审验内容。(三审验程序1.道路货品运送经营者应按照规定填写《菏泽市道路货物运送车辆审验表》,该表可向车籍地县级或市级道路运送管理机构申领,或在道路运送管理机构网站上下载。2.道路货品运送经营者应当在规定期间内到符合国家有关原则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对货品运送车辆进行检测。3.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按照国标《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规定和检查办法》(GB18565和《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进行检测,�具全国统一式样检测报告。4.货运车辆技术级别达到经营范畴所规定级别,且其她设施、设备完好,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则车辆审验合格,道路运送管理机构应当在《道路运送证》“车辆审验及技术级别记录”栏内加盖注有相应车辆技术级别年度审验专用章;不符合规定,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办理变更手续;车辆技术级别达不到三级车规定,应收回《道路运送证》。5.审验结束后,县级或市级道路运送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审验台账或信息系统中作相应记录,对审验资料进行整顿并存入车辆管理档案。《道路运送证》上有违章记录,应当将违章记录转登至道路货品运送经营者业户档案中。三、货运车辆异动(一新增货运车辆道路货品运送经营者申请新增货运车辆,道路运送管理机构应当规定其提供《道路运送经营允许证》副本、机动车行驶证及复印件、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车辆技术级别评估表等,符合条件向车辆配发《道路运送证》,同时将有关材料存入车辆管理档案中。新增货运车辆关于手续办理结束后,道路运送经营者应当建立该车技术档案。货运专线、零担运送、货运�租、搬家运送除满足规定条件外,应为厢式货运
本文标题:道路货物运输管理标准规范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876211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