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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教育部各司局、各有关直属单位,山东省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职业教育作为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最紧密、与就业和民生关系最直接的教育类型,前途广阔、大有可为。长期以来,山东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职业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立足地方实际,系统谋划推进,取得显著成效。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转型升级步伐加快,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短缺的矛盾日益凸显,倒逼职业教育提质增效、加速发展。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山东建设国家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框架下,把在山东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作为推进“两区建设”的重大行动,打造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样板和标杆,特制定本意见。一、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坚持把发展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支持山东以提质培优、增值赋能为主线,通过整省推进率先建立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密切对接、与加快教育现代化要求整体契合的新时代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制度和模式,为山东省率先实现区域现代化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为全国其他地区探索可复制的经验和模式,为推动全国职业教育大改革大发展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二)总体思路。通过部省共同努力,以建立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并重、纵向贯通和横向融通并行的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重点,推动实现职业教育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自我革新,更好服务高水平发展、促进高质量就业。——在类型特点方面,实现职教分层、普职融通,为学生在不同成长阶段都能实现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阶梯。——在培养目标方面,教育引导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把提高职业技术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培养培训大批拥有较强生产技能和服务技能的人才进入现代产业和先进企业,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在办学形式方面,实现产教深度融合,校企紧密合作,探索多种办学体制。——在教学模式方面,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能力与资格并重,按照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的要求,实现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课程融通。——在队伍建设方面,实现理论教学能力和实践教学能力融合,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在教材建设方面,坚持职业能力本位,实现基本原理和生产案例融合,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新资源纳入教材。——在治理体系方面,探索校企共同治理机制,引进社会第三方评价,推动共商共建共享。二、全面落实高度重视、加快发展的总要求。(三)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关于山东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发挥好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议事协调职能和职业院校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确保职业教育正确方向,确保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培育和传承好工匠精神。加强职业院校党的建设,健全组织体系,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办学治校全过程,领导和促进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建设。探索公开遴选聘用职业院校领导班子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公办高职院校领导干部科学的选用、培养、交流、退出机制,让政治家、教育家管好办好职业院校。(四)建立部省协调推进机制。建立由中共山东省委书记和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共同担任组长,分管副部长和分管副省长担任副组长,教育部相关司局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组建由教育部职成司司长和中共山东省委副秘书长、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3人牵头的工作专班,负责具体推进工作。山东省各级政府要把职业教育作为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评价结果作为对其及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落实行业部门和地方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部省合作制定印发相关政策;山东省各设区的市分别制定“一市一策”实施方案,并报教育部和省政府备案。(五)完善职业教育管理机制。打破学校类型界限、条块分割的藩篱,以设区的市或县(市、区)为单位推进技工学校与其他中等职业学校融合发展。支持山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按程序纳入高等职业学校序列,对符合条件的高职院校可按程序加挂技师学院校牌,由教育部门牵头建立完善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学籍学历、考试招生等教育业务统一管理的机制。(六)落实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以适应产业和就业需求为导向,在管理体制、专业设置、教师待遇、职称评聘、校企合作、教师招聘等方面,赋予学校更多自主权,由学校在限额内自主设立内设机构并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用人计划,自主确定招考标准、内容和程序,在相应人事考试官方网站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自主招聘各类人才,实行事后备案。大力推进职业院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探索由学校自主聘用内设机构干部。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可按规定在目录外合作共建新专业、开发新课程、培养紧缺急需领域的技术技能人才。(七)完善经费长效稳定保障机制。持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确保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向职业教育倾斜,逐步化解公办职业院校债务。探索建立“基本保障+发展专项+绩效奖励”的财政拨款制度,逐步提高公办中职学校、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支持学校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成本分担机制,适当放宽学费标准。整体提升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条件水平,确保所有学校到2022年全部达到国家标准。三、创新各层次各类型职业教育模式(八)确立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地位。支持山东把中等职业教育确立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基础,培养基本劳动者和一般技术技能人才,同时为高等职业教育输送具有一定技术技能基础的合格生源。协同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改革,探索举办文理高中、科技(技术)高中、语言高中、艺术高中、体育高中、综合高中,不同学校不同特色,构建多样化课程体系。探索逐步打破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籍限制,在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的地方,允许符合条件的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学生学籍互转、学分互认,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相互融通。(九)适应需求办好高等职业教育。服务山东新旧动能转换需求,支持山东把现有半数左右省属本科高校转型为应用型本科高校;支持山东以高水平职业教育本科专业建设为突破口,在进入“双高计划”(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高职院校的骨干专业试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支持山东长学制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探索中职与高职“3+2”、中职与职业教育本科和应用型本科“3+4”、高职与职业教育本科和应用型本科“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教育部为山东增加职业教育本科计划、专业硕士和专业博士计划,指导山东制定本科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支持山东进一步加强扩招后高职学校师资、教材、学制、条件、管理等方面保障,在确保质量型扩招上做好表率。(十)完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支持山东系统构建中等职业教育、专科职业教育、本科职业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相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加强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相关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构建以产学研用结合为途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支持“双高计划”院校、职业教育本科院校与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应用型本科高校联合培养职业教育本科生、专业硕士。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点招生以招收应用型本科、职业教育本科和高职院校同等学力毕业生为主,新增本科(含专升本)、硕士招生计划分别主要用于应用型本科、职业教育本科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本科及以上层次职业教育招生类别由山东自主确定比例,单列计划、单独录取。保持中职和专科高职规模总体稳定,适度扩大职业教育本科和专业硕士招生规模。根据不同行业和工作岗位技能要求,科学调减学生文化理论课学习时间,增加实训和在企业实习实践时长。大力发展半工半读职业教育,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也能有一定工作收入。(十一)探索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制订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方案,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为学生依照兴趣和禀赋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成长渠道;指导和支持山东在适合的专业领域,健全中高职与本科衔接培养的考试招生办法。聚焦山东省重点产业需求,按照专业大致对口原则,指导和支持山东应用型本科院校、职业教育本科院校和专业更多招收中、高职院校毕业生,并按照有别于普通高考、能满足培养需求的原则调整文化素质考试内容,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在录取中所占权重,原则上不低于50%。研究单独招收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等优秀选手和有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接受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具体办法,为技术技能人才持续学习和发展提供机会。(十二)落实职业院校育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指导职业院校落实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重的法定职责,承担更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任务,年培训量达400万人次以上,助力培养“百万工匠”后备人才。试点建立职业院校开展培训的征信系统,诚信记录向社会公示。加大对省内农村地区、东西协作对口支援地区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集聚省内优质资源保质保量完成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计划任务。面向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残疾人等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四、提升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和服务能力(十三)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积极主动服务脱贫攻坚、制造强国建设、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海洋强国建设和“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等重大战略,优化职业院校和专业布局结构,重点建设10所左右高水平高职学校和50所左右高水平中职学校。在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中,滚动支持山东20所左右高职学校。支持山东遴选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成为集中职教育、五年制高职教育、技术推广、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为一体的职业学校。建设50个技术研发和推广服务中心、50个乡村振兴示范校。全面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建设50所职业教育信息化创新与改革试点校和10个试点市、县(市、区)。(十四)构建专业布局动态调整机制。对接新旧动能转换产业群布局需要,建立职业教育专业认证、质量评价、专业预警调控机制,健全人力资源统计、市场预测、供求信息发布制度,分区域、分行业制定专业布局规划,重点建设新兴产业相关专业,着力升级改造传统产业相关专业,扶持涉农专业。全省重点建设300个左右高水平中职专业(群)、150个左右高水平高职专业(群)。(十五)以标准化建设为基础引领质量提升。主动对接产业发展、技术进步和流程再造,到2022年修订开发500个左右具有地方特色的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基地建设标准。参与制订职业教育国际标准,开发国际通用的专业标准和课程体系,推出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高质量专业标准、课程标准、教学资源。建立职业院校专业教学标准建设与实施评价体系,全面推动国家和省级专业教学标准衔接落地。聚焦课堂“主阵地”,实施教学提质升级专项行动,建设符合项目式、模块化教学需要的教学创新团队,普及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模块化教学等,健全教材选用制度和教学用书目录,建设一大批校企“双元”合作开发的省级规划教材,倡导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并配套开发信息化资源,全面推进学分制改革。建设山东职业教育大数据平台,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推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省开发、建设并更新50个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3000门在线开放精品课程。(十六)做好1+X证书制度和资历框架试点工作。支持山东在做好国家试点基础上,自主确定适合的职业技能领域,遴选组织具有行业影响力、社会公信力的品牌企业与职业院校联合开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条件成熟
本文标题: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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