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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沈工大校发[2011]23号沈阳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根据辽宁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具体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为指导,继续深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改革,全面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为我校各项事业发展提供重要的人才保证。基本原则:坚持职务聘任与岗位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分系列聘任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向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倾斜的原则。坚持突出岗位实际贡献和岗位需要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合理—2—化原则,聘任工作原则上每两年开展一次。二、岗位设置原则(一)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行按岗位限额申报的原则,学校确定二级单位的岗位数额,各单位在岗位数额内进行聘用或推荐。(二)聘用(晋升)上一层级职务与现任职务层级的等级无关。(三)聘用(晋升)到专业技术岗位上一层级职务的人员,只能进入本层级岗位的最低等级。三、各职务系列及人员范围(一)教师系列:专任教师。(二)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人员范围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三)工程技术系列:实验技术人员,专职科研人员,在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工程技术的人员。(四)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从事高等教育研究人员。(五)卫生系列:校医院等的医务人员。(六)档案系列:档案馆从事档案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七)小学教师系列:幼儿园教师。(八)编辑出版系列:学报、校报从事编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3—(九)审计系列:监察审计处审计室的从事审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十)会计系列:财务处等从事会计和财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十一)图书资料系列:图书馆、学院(教学部)资料室从事图书资料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十二)翻译系列:国际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等部门的专职或兼职翻译人员。四、竞聘条件(一)上岗要求:竞聘人员必须为在编在岗人员。对于不在岗人员(经学校批准脱产在职学习并在规定的期限之内的人员除外)学校不受理其申请。(二)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按照辽宁省人社厅相关文件执行。(三)任职年限要求。见《全日制毕业的各种学历人员晋升高一级技术职务任现职年限表》(附件1)。(四)各系列竞聘业务条件要求:竞聘人员必须满足学校的基本任职条件和辽宁省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学校的基本任职条件见《沈阳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基本任职条件》(附件2)。辽宁省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要求如下:1.教师系列:参照辽宁省人社厅、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4—2.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参照“辽宁省高等学校辅导员评审教师职务基本任职条件”文件执行。3.工程技术系列:参照“辽宁省机电工程技术人员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执行。4.教育管理研究系列:参照“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评审社会科学研究职务任职资格的具体条件”执行。5.卫生系列:参照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评审工作的相关文件执行。6.档案系列:参照“辽宁省档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要求执行。7.小学教师系列:参照“辽宁省小学教师职务任职条件”要求执行。8.编辑出版系列:参照辽宁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新闻出版专业技术职务考评工作的相关文件执行。9.审计系列:参照辽宁省审计厅关于审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考评工作的相关文件执行。10.会计系列:参照辽宁省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考评结合工作有关规定执行。11.图书资料系列:参照辽宁省文化厅关于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专业资格评审文件要求执行。12.翻译系列:参照辽宁省人社厅相关文件执行。—5—五、申报材料要求(一)竞聘人员应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和申报表。表格可以用钢笔、碳素笔手写,也可打印。竞聘人的签名必须由当事人手写。(二)所有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超过有效期限的或尚未正式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等无效。(三)竞聘人员所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四)竞聘人员所提供的论文和著作,必须是公开出版发行的。(五)竞聘人员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任现职以前取得的不能作为申报材料。(六)竞聘人员提供的代表性材料,论文不超过10篇,著作不超过3部。六、组织领导机构(一)组织领导机构及职责学校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重大事项。各相关学院由院长牵头,成立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人数为3或5人。负责本部门的专业技术职务—6—聘任与推荐工作。(二)聘任评审机构及职责1.学校成立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和非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每个聘任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或2人,聘任委员会由17或19人组成,原则上以正高级职务人员为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负责对全校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和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与推荐工作;非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负责对全校非教师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及推荐工作。2.学校成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工作小组,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其职责是:对竞聘高级职务人员的任职资格、近五年上岗情况及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复审,对竞聘中级以下职务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复审。3.学校成立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推荐工作小组,组长由校级领导担任,小组成员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人数为13或15人。其职责是:(1)负责非教师各系列各级别竞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对竞聘人员的任职资格、近五年上岗情况及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特别对著作、论文的审查要借助互联网手段进行复核。对于虚假材料和疑似有问题的材料,推荐工作小组要提出书面处理意见。—7—(2)代表学校负责对中级及以下非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聘任工作。(3)负责对竞聘非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学术水平进行综合评议,评选出推荐人选,提出推荐意见。(4)负责做好对非教师系列未推荐人员的说明解释工作。4.学校成立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推荐工作小组,组长由校级领导担任,小组成员由具有教授职务人员组成,人数为9或11人。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对竞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对竞聘人员的任职资格、近五年上岗情况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特别对著作、论文的审查要借助互联网手段进行复核。对于虚假材料和疑似有问题的材料,推荐工作小组要提出书面处理意见。(2)代表学校负责对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中级及以下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聘任工作。(3)负责对竞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高级职务人员的学术水平进行综合评议,评选出推荐人选,提出推荐意见。(4)负责做好对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未推荐人员的说明解释工作。5.学校委托具备相应条件的学院成立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推荐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由具有教授职务人员组成,人数为9或11人。组长由院长(主任)担任。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对本学院(教学部)竞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对竞—8—聘人员的任职资格、近五年上岗情况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特别对著作、论文的审查要借助互联网手段进行复核。对于虚假材料和疑似有问题的材料,推荐工作小组要提出书面处理意见。(2)代表学校聘任本学院(教学部)中级及以下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3)负责对本学院(教学部)竞聘高级职务人员的学术水平进行综合评议,评选出推荐人选,提出推荐意见。(4)负责做好对本学院(教学部)未推荐人员的说明解释工作。6.不具备成立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推荐工作小组相应条件的学院及相关部门,由本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或部门指派专人负责,将竞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申报表格及材料报送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聘人员申报学科,委托相应学院的聘任推荐工作小组进行审核、评议,并将评审结果上报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七、工作程序(一)个人申报竞聘人员登陆校园网下载并填写《沈阳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报名表》、《沈阳工业大学教师(非教师)专业技—9—术职务聘任申报表》,准备申报材料。竞聘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到所在学院(教学部)报名。通过公文流转将《沈阳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本学院(教学部),并提交《沈阳工业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表》及申报材料。竞聘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到所在部门报名并提交《沈阳工业大学非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表》及申报材料。竞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教师职务人员到所在部门报名并提交《沈阳工业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表》及申报材料。(二)任职资格与材料审核竞聘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和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到所在部门报名。所在部门对本部门竞聘报名人员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及个人申报材料审核。各部门审核后,将非教师系列、思想政治教育系列的汇总表分别报送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推荐工作小组。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推荐工作小组履行职责,对评审材料进行审核。(三)材料展示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推荐工作小组,安排指定地点,对评审材料进行展示。—10—(四)初聘与推荐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推荐工作小组例会,对竞聘人员进行评审。申报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和申报非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要针对工作业绩进行简述、答辩。聘任推荐工作小组根据竞聘人员个人工作业绩简述、答辩和审阅各级别竞聘人员申报材料,对竞聘人员进行综合评议。最后,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获得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不含三分之二)以上票数者,作为聘任(推荐)人选。(五)初聘与推荐结果复审学校任职资格审查小组履行职责,对竞聘高级职务人员的任职资格、近五年上岗情况及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复审,对竞聘中级以下职务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复审。(六)学校评审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例会,对竞聘教师系列、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系列的教授、副教授职务进行审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预投票一次,正式投票一次。正式投票获得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不含三分之二)以上票数者,确定为聘任人选。对各聘任推荐工作小组聘任的讲师以下人员名单进行审议。学校非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例会,对竞聘非教—11—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审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预投票一次,正式投票一次。正式投票获得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不含三分之二)以上票数者,确定为聘任(推荐)人选。(七)竞聘结果公示。公示期7天。(八)核准。学校将聘任结果报辽宁省人社厅核准。八、评审纪律(一)评审过程中涉及本人或直系亲属时应当回避。(二)如果发现报送虚假材料,立即取缔其竞聘资格,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予以解聘,取消一次专业技术职务竞聘资格。如果发现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追究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相应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三)评审过程中严格禁止通过宴请、送礼、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送材料等方式请求他人给予关照;委托、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请求他人给予关照;通过举办同学、同事、同乡等联谊活动,请求他人给予关照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缔其竞聘资格。九、评审工作监督全校教职工如果发现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过程中存在不正之风,可以各种方式,以真实姓名向学校监察处举报。反—12—映问题要公正、客观。十、其他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校内其他文件或规定与本方案规定相抵触时,以本方案规定为准。本方案解释权在人事处。沈阳工业大学主题词:人事工作专业技术职务办法党政办公室2011年7月11日印发共印50份
本文标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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