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
一、总则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为提高公司员工整体素质和操作水平,培养高素质、复合型、技术型人才,为建立员工职业技能鉴定制度,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应于公司在岗各工种员工职业技能的鉴定。对从事XX行业特有工种和通用工种的员工进行技能等级的考评,即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技师(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的认证活动。第三条、本办法职业技能鉴定是指按照国家职业标准,通过国家指定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组织对公司在岗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进行评价,经鉴定合格者发给相应的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技师(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二、职业技能鉴定的范围和步骤第四条、凡从事国家规定的通用工种和XX行业特有工种人员均进行职业技能鉴定。鉴定采取先特有工种、后通用工种的步骤进行。参评人员须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须掌握职业技能鉴定的理论、技术和方法,熟悉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三、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机构第五条、由工会和人力资源部联合组建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全公司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管理与指导。2、联系上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对申请者进行职业技能鉴定,或在上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指导下组织对申请者进行职业技能鉴定。负责发放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3、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四、职业技能鉴定的对象第六条、职业技能鉴定以《XX省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为依据,运用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评价手段,对员工进行初、中、高级技能等的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考评。职业技能定的对象是1、在岗未取得职业资格证的人员。2、工种变更重新上岗人员。3、在实践工作中充分利用本专业技艺,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要求进一步提升技能等级的人员。五、职业技能鉴定的申报条件和程序第七条、申报条件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申报参加初级工鉴定:(1)在本工种连续工作2年及以上的。(2)经劳动预备制培训者试合格的员工。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申报参加中级工鉴定:(1)取得本工种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工种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的。(2)在本工种连续工作7年及以上的。(3)取得与申报鉴定工种相近专业的中专、中技、职高学历的。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中报参加高级工鉴定:(1)取得本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工种连续工作1年及以的。(2)取得与申报鉴定工种相近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4、参加技师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本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工种连续工作3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操作技能特长,能解决本工种关键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难题,具备技术革新能力和培养中级技能人员能力的人员。5、参加高级技师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本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工种连续工作5年以上,具备高超精湛技艺和综合操作技能,能解决本工种专业高难度生产工艺问题,在技术改造、技术革新以及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大型工程施工、大型设备安装调试和维修等实际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或提出较高水平的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明显成效,并具有培养高级工和组织带领技师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能力的人员。6、参加国家、省、市级技术比赛获得名次的,经批准可不受工作年限限制破格申报技术等级或技师、高级技师考评。第八条、职业技能鉴定申报程序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应向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报名,填写职业技能鉴定中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等。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向上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申报,经审核后发放六、职业技能鉴定有关内容及方式第九条、鉴定内容1、鉴定技术等级的内容:职业技能、相关知识和职业道德三个方面,这些内容以国家职业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和相应教材为依据,通过统一命题进行鉴定考核,考核分技术(业务)理论和操作技能两部分。2、鉴定技师的内容:以技师、高级技师任职条件和相关考评要求为依据,重点考核工作业绩、实践经验、技术革新、发明创造、技术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以及解决重大技术难题的综合能力。第十条、鉴定方式1、鉴定技术等级方式:技术(业务)理论考核,采取笔试或答辩的方式进行;技能考核采取实际操作或模拟生产的方式进行,也可以结合生产作业项目或选择典型工件加工进行考核。2、鉴定技师资格的方式:(1)工作业绩考核,以日常生产工作业绩考核记录和技术成果证明为依据,结合单位对其解决生产工作中的关键难题、开展技术攻关、技术革新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果评议进行。(2)技术(业务)理论知识考核,采取笔试、答辩,结合个人总结或论文评定进行。(3)技能考核,采取结合生产、现场分析、判断、排除、解决、处理生产疑难问的形式进行。第十一条、技术(业务)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计分均采用百分制,各项成绩均达6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上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第十二条、经鉴定合格者由上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给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为员工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第十三条、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应按有关规定交纳技能鉴定费用。七、工资、津贴待遇第十四条、建立收入与岗位技能挂钩激励机制,凡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达到本工种岗位技术等级规定要求的,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第十五条、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每月岗位职业技能鉴定达到本工种岗位应有的工资待遇。第十五条、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每月岗位技能津贴标准分别按XX元、XX元、XXX元、XXX元发放。八、其它第十六条、在岗各工种最低达到初级工,特殊工种和关键岗位最低达到中级工,经鉴定不合格者予以调换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七条、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应积极申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不申报者予以调换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第十八条、提倡和鼓励“一专多能”,允许技术工种岗位的员工可同时申报两个以上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第十九条、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工技术培训,深入开展“学、练、比”活动,促进员工技术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第二十条、公司鼓励员工岗位成才和自学,设立“技术能手特别贡献奖”基金,对生产技术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能手每年进行一次评选并予以奖励。第二十一条、建立专业(工种)技术的培养,使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技术工人专业技能,加强对专业技术工种的管理,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改变其专业工种。第二十二条、加强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员工的管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道德、工作业绩和技术业务水平三个方面的综合考察与评价,好的表扬奖励,差的批评处罚直至取消其待遇。九、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未尽事宣或与国家有关规定和上级文件有抵触的按国家规定和上级文件执行。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实施
本文标题: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877727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