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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范文 > [800字]最新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5篇
800字最新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5篇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每个人心里一定有很多感触。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了。那么,可以写读书吗?以下是网友整理的最新800字许三观卖血笔记。欢迎向他们学习和参考!最新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1小说是以刻画人物为中心,通过细节以及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的一种文体。没错,《许三观卖血记》便是当时社会的简单缩影。这个社会里,苦难与温情共存,黑暗与友爱交替。小说的描写,让我重回到了那个社会,去见他卖血之后憔悴的面容,去体会卖血背后的心酸与喜悦,去体会悲悯之情与人性光辉。这本书描绘了许三观从二十岁左右到将近六十岁所经历的社会变化。书中的文字就似一条绳子,把我们拉回那个时代,当时生活可是真苦。包含着历史那段沉重的记忆,天灾人祸所导致的大饥荒和一次文化精神的大浩劫。1958年的人民公社、大跃进和全民大炼钢铁运动被概括的淋漓尽致。“三个孩子喝完了玉米粥,都伸长了舌头舔起来了碗,舌头像巴掌似的把碗拍的噼啪响。”和许三观的抱怨“这苦日子什么时候才能过完?小崽子苦得都忘记什么是甜,吃了甜都想不起来这就是糖。”不难想象,人们当时的生活是多么的艰苦,物质生活是多么的匮乏。为了改变这现状,他又一次的走上了卖血的道路。许三观,一个普通的市民形象,是家中的顶梁柱,承担着养家糊口的责任。他靠着卖血度过了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命运的枷锁。确实他这11次的卖血不都是因为生活。第一次是因为好奇,证明自己身体结实,同时也掌握了一些卖血的方法与技巧,这为他以后的卖血埋下了伏笔。从此他与卖血结下了不解之缘。他整体上表现出人性美与善良。当他得知自己最喜欢的一乐不是他的儿子时,很愤怒,自己给何小勇白白养了九年的儿子,当了九年的王八自己却不知道。当一乐打了别人,要求赔钱时,他想把一乐送走,可小勇就是不认,许三观出于无奈又去买血,且继续养着一乐。在大饥荒时,他又次买血,可是当他带领家人去饭店吃饭时,把一乐自己丢了下来,说,我卖血的钱可不能花在你身上,你又不是我儿子。但当一乐长大后,去农村插队,得了肺炎,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时,为了救一乐,他设计好路线,在六个地方登岸,“一路卖着血带一乐去上海治病”,这连续六次的卖血几乎要了许三观的命其中就有一次,因失血过多而导致昏迷。四十年后,当许三观一家不再缺钱的时候,他想起了卖血,当他的血不再要时,他哭了“四十年来,每次家里有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以后没人要他的血了,家里有灾祸了该怎么办呢?”除了许三观,我最欣赏许玉兰,许玉兰在家里其实也是不可缺少的一个角色,少了她,家就少了一份温暖。她是婚前很会花钱人,当然是花别人的钱,但是婚后却是一个勤俭持家的贤妻良母,虽然她也会坐在自己门槛上哭天抢地骂许三观。但她真的很会过日子。她会把许三观的新手套攒在一起给孩子织毛衣,他会大声地对菜贩砍价还不顾菜贩的脸色淡定地挑选每一颗菜,她还会在荒年来临之前就每个月积攒一些粮食,她会在最后许三观只想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时候大骂几个儿子的不孝顺,挽回丈夫的尊严。总之,许玉兰是个好妻子也是一个好母亲,尽管在结婚时她犯了禁忌,但是也磨灭不了她为了这个家而付出的青春与快乐。许三观在生活的压迫下一路走过来的,路上有心酸有快乐,也因为这些心酸和快乐才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人生道路。当然还有千千万万个像许三观一样的家庭正在人生路上不断的前行着。这是一首很长的民歌,揭露社会现象弘扬真善美,轰击假恶丑。这是一块重石,在我的心中激起了涟漪……最新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2有了《活着》的夯实基础,读《许三观卖血记》时心总在嗓子眼儿,“别死啊,求你挺住!”开始,这一部从书名开始悲剧的书并没有被我报以太大希望,“死吧,死吧,死吧……余华的老调调又要来了……”。然而,在最后的书页里,只有大骂的娘,没良心的孩子还有那被斥责的爹。从青涩到成熟,从怯懦到无畏,一波三折而后归于平淡,许三观是一位父亲,一个众生相。其实小说的剧情早已深入人心,仅“许三观卖血记”六个字足矣。而最惹人眼的,正是他卖血时的心。初识医院正值情窦初开,为自己卖血娶妻,而这也是许三观唯一为自己卸的血。之后,补贴家用,救儿扶妻,熟练的让人心疼……恍惚间,挺拔的男人驼起了背,成了卖不出血的老头儿,身边也只有曾经的“油条西施”伴着自己,再吃吃猪肝,再品品温热的黄酒……我想,这部小说的主题必是各执己见,一人一个样,而最刺我眼的,还是关于许三观这一个男人的成长。不难发现,每个男人都有“幼稚”的一面,就像许三观在最后死皮赖脸地想再卖一次血,但没有人再愿意收。现实永远制约着这个所谓的“一家之主”,上有老下有小,大的要养老,小的要学校……在中国这“重男轻女”的思想下,这一切全都顺理成章地落在了男人的肩上。从小开始被给予厚望,以穷养为基本点,辅以大量吃苦套餐助力成长。终于,他不得不成熟,不得不严肃,变得难以触碰,难以交心……直到彻底从彩虹般灿烂的宝藏男孩化作撞沉泰坦尼克的冰山,也就是那个人见人厌的老父亲。记得老师总提,“社会会教会你的”,它就像是催熟剂,好似多么青涩的芳华在里头都会糜烂成一滩烂泥,惨不忍睹。在现代如此,追溯过往,在那个朝九晚五的农耕时代,一个男人就是全家的命根。想来若是连饭都锄不出来,其他的更是免谈。“重男轻女”一定是活化石级别的文化糟粕,这并不代表男性会得到好处,相反的,这仅仅是两败俱伤罢了。其实,傲慢与偏见带到现实就永远多害少利,事实也永远不会停留在表面。重男轻女真的使不得啊!当然,这不是一锤子买卖,还是有很多人付出不懈努力成功“返老还童”,他们抛下了油腻,选择了阳光,放弃了老气横秋,收获了青春潇洒……所以请各位好好留心或是回忆自己的青春,千万不要忘记自己“幼稚”的样子!最新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3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他们之间本无情,却在时间的磨合下变了味道,他们之间本有爱,却在血缘的作用下断了联系。再如今这个社会,我是相信“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的人。直到我读了《许三观卖血记》,才明白没有血缘也可以是亲父子,没有感情也可以相守,不必有浪漫的开始,也会有圆满的结尾。他是再普通不过的小人物,有自己的喜怒哀乐。他不是高不可攀的传奇,不是人们口中的伟人,他只做自己想做的事。虽是主角却也是满身缺点。就如他的婚姻。他为了娶一个称心如意的媳妇,花了八分三角钱,给许玉兰买了一客小笼包,一碗馄饨,话梅,糖果,半个西瓜,又给许玉兰的父亲送去一瓶黄酒,一条大前门香烟,又用续香火这样一条令人啼笑皆非的理由,成功说服了许玉兰的父亲,让他回心转意,拒绝了何小勇,转而答应了他。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叫许三观,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也可以不折手段。但当他得知一乐不是他儿子后,在他得知许玉兰出轨后,在他明白他替何小勇养了多年儿子后,他也是气急败坏,干出了一系列傻事,甚至出轨。在他眼中,这样做是天经地义的,是应该的。也就是这样一个人,在何小勇被卡车撞到后,他是高兴的,当然这很正常。不正常的是,他劝一乐去喊何小勇的魂。他说,只要是人的性命都要救。他说,做人要有良心,我也不要你报答我什么,只要你以后对我想对我四叔一样,我就心满意足了。这也是他,愿意帮助任何一个人,哪怕是自己的死对头,不求什么,也不要什么。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儿子。他会打一乐,还说,小杂种,你爹欺负了我,你还想欺负我儿子。当一乐为保护三乐砸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时,他说一乐又不是我儿子,我白养了他九年,他花了我多少钱?在一家人喝了五十七天玉米粥后,他决定去卖血,带家人吃一顿好饭菜。他不愿带一乐去,他给了一乐五角钱去买烤红薯。一乐离家出走了,他不关心,不在意。只有许玉兰哭着,找了一遍又一遍。很快,他坐不住了,起身出了门。找到了一乐,背上他,往胜利饭店走去。一乐问,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他温柔的说,是的。故事最后,一乐患了很严重的肝癌。又是他挨家挨户的借钱,不够。他想,他要一路卖着血去上海,他都快五十了,死了没关系,可他儿子不能死,他才只有二十一岁。他为了他那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儿子甘愿将自己舍弃。由好到不好再到献出所有,或许,他的爱已超越了血缘,生命这些东西。他们是父子,亲父子。他和许玉兰的一切都源于那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他会对许玉兰拳打脚踢,也会让许玉兰受尽屈辱。但当文化__来临时,他们却成了一体。许玉兰被硬说成妓女,剃了阴阳头,每天都要去街上最热闹的地方站着。她的儿子不再理她。只有许三观对她不离不弃,他说我把菜藏到米饭下面,现在没有人,你快吃一口。他说,你已经再水里了,这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还想着救你。当他们都老了,许三观的血没人要啦,他哭了,这个家以后整么办。儿子们不理解他,甚至有些嫌弃。只有许玉兰,她说,你爹全是为了你们,一次一次去卖血,卖血挣来的钱全用到你们身上,你们是他用血喂大的。还是许玉兰说,你想吃什么,我就给你要什么。也只有她才最懂他。不是大难临头各自飞,是相守。任坎坷再多,也未分离。我想,这一生许三观,许玉兰,他们都不会后悔的,不会后悔遇见彼此,不会后悔这样度过一生。最新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4步入高中生活的第一周,我便读了余华的作品——《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用一种朴实无华的文字向我们叙述了许三观迫于生活无奈而去卖血的生涯,不仅写出了他苦难的一生,也反映了当时社会背景的腐败混乱,人与人之间的冷暖。读完了它,使我的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一样,酸甜苦辣。在这里我就不说书中悲剧的一些片段了,我说的是其中感人的篇目。夫妻篇也许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好奇,但他却用卖血得来的钱,“儿戏”般地娶回了“油条西施”许玉兰,这使我不禁想:这样的感情能维持多长时间呢?但接下来的故事令我大吃一惊。许三观在得知许玉兰被何小勇强奸后,他并没有像如今这些家暴的男人一样暴打许玉兰,拿刀追杀何小勇,反倒为不是自己亲生儿子的一乐,背叛了自己的许玉兰做了很多事。文化__到来时,许玉兰不幸被批斗成“妓女”,还剃了阴阳头,被拉着到处游街。连她的儿子们都嫌弃她,可只有许三观来给她送饭,费尽心机地藏了美味红烧肉。三观这样说:“你已经在水里了,这世上只有我一个人还想着救你,我要是也被拉到水里,就没人救你了。”是啊,只有三观了,这才是他的爱情,虽然没有古人的相敬如宾,也没有现代人的浪漫情调,只有“拌嘴,埋怨,吵架”,但他们经过了多年的历练,在潜移默化中已经形成了一种默契。这才是夫妻。兄弟篇俗话说:“兄弟同心,其利断金”用这句话来描述故事中三人的感情是最好不过的了。一乐在下乡过程中不幸得了肝炎,是二乐在大雪纷飞的夜晚,一步一个脚印背着一乐回了家,而自己却得了重感冒。读着这段文字,我仿佛已经看到,在风雪交加的夜晚,一个只穿秋衣的小伙子气喘吁吁地背着盖满衣服的人一步一步走在铺满大雪的路上。即使一乐是二乐同母异父的哥哥,但二乐依然用行动诠释了什么是“兄弟”。读到这里,我想起了我的姐姐。小时候,我到处乱跑,姐姐顶着大太阳到处去找我,当她因找不到我哭着回家时,发现我已经回家了,一气之下,拿着衣架,狠狠地抽在了我的后背,我哭了,她也哭了。父子篇整个故事是围绕许三观11次卖血来写的,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许三观为筹集一乐的药费,更加频繁地卖血。为了一乐,她在寒冷的冬天,吃盐粒儿,喝河水,频繁卖血挣钱,以至于他变得骨瘦如柴,身体僵硬,面如土色······但他依然想着一乐,尽管一乐不是他亲生的儿子。从他在一乐离家出走,在路上找回来的时候,就已经把他当做了自己的亲生儿子;在一乐哭着不喊何小勇的魂时,就已经把他当做了亲生儿子,这才是伟大的父爱,不是亲父子,胜似亲父子。唉,也许会有人说:“许三观傻,傻得被人戴了绿帽子还去帮私生子筹钱。”我只想说他不傻,他也曾经为把卖血钱花在一乐身上不甘心过,对一乐失望过,但他最疼的还是一乐,就像那句话:“你们中间有谁敢说一乐不是我亲生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当我读到第251页时,我哭了,因为这一段文字几乎概括了许三观苦难的一生,悲哀,可怜,也概括了许三观伟大的爱。反映了社会基层人性的伟大。爱,胜过一切!最新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5余华曾说:“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
本文标题:[800字]最新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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