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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尧渡老街历史街区保护规划文本说明(评审稿)安徽建筑工业学院规划设计研究院2005年3月2项目:东至尧渡老街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单位: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项目负责与总设计人:吴强(清华大学硕士·规划师)主要设计人员:吴强张磊赵纲常琦潘仁颖郑善文孙勇张世来文字执笔:吴强基础资料整理:赵纲孙勇协编单位:东至县建委协编人员:焦士清(建委主任)周余来(建委副主任,工程师)韩燕(规划科长,助理工程师)章少强(助理工程师)3目录第一部分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老街历史文化保护、整治的整体空间设计第三章老街历史保护、整治、修复与城市设计第四章老街整治、保护、修复实施建议第二部分设计说明第一章尧渡老街现状概述第二章尧渡老街区位空间关系分析第三章尧渡老街历史空间现状分析第四章尧渡老街历史肌理比较空间研究第五章关于老街历史肌理整体空间保护、整治、修复的相关问题的说明第六章关于“山、水、街”——老街整体空间保护的问题说明第七章关于老街历史文化保护城市设计意境的解读第八章关于老街基础设施更新改造的说明4东至尧渡老街历史街区保护规划文本(重要说明:本《文本》中标注“*”号字样的条款具有相对强制性技术规范的要求)第一章总则第1.1条编制依据1.1.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1.1.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94年1.1.3建设部《转发“黄山市屯溪老街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7年1.1.4《东至县城城市总体规划》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03年11月1.1.5《历史文化名城、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建设部1.1.6东至县人民政府、建委关于尧渡老街保护、整治、修复的指导意见2004年8月1.1.7参照《城市设计技术导则》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00年6月第1.2条规划目标加强尧渡老街历史街区的保护、整治、修复;突出尧渡老街历史街区的历史文化价值,促进尧城经济、社会、文化的整体协调发展。第1.3条总的指导思想与设计原则1.3.1认真分析尧渡老街历史街区的文化特质与形态构成特色,充分发掘和传承尧渡老街与尧城历史文化的内涵;加强尧渡老街历史街区的保护力度,突出其历史文化艺术的历史信息可读性;坚持历史文化保护、整治、修复——“整旧如故,以存其真”的思想方法,提高尧渡老街历史街区的历史文化品位,坚决反对任何无历史考证的文物古迹修复——往昔的魅力就在与他是过去。1.3.2坚持尧渡老街历史街区保护“山、水、街”三位一体的整体保护思想方法;在充分尊重历史环境,保护历史文化的前提下,坚持尧渡老街历史文化保护与现代社会生活相协调的原则,合理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坚持老街历史文化保护与尧城经济、社会整体协调发展,特别是与城市旅游文化事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1.3.3保护、整治、修复尧渡老街历史文化空间品质与整体风貌;突出老街历史肌理整体空间及其外部空间环境“徽州传统民居地域文化”与5“徽韵”的城市设计文化艺术感知,与地方传统民俗人文风情文化的展示。第1.4条保护工作的重点1.4.1老街历史文化的价值认定;1.4.2老街历史遗存整体空间历史信息的保护、整治、修复;1.4.3具有文物价值的古民居建筑与具有文物价值意义的古民居建筑连续空间界面遗存的整治、修缮;1.4.4老街历史空间品质“山、水、街”的整体空间外部环境的保护与发展;1.4.5老街历史肌理比较空间的研究与分析;1.4.6老街历史肌理传统特色构件及其符号的象征性空间的地域文化传承与发展以及整体空间文化艺术品质的设计;1.4.7老街历史文化、城池发展的文脉场所空间设计;1.4.8老街基础设施的更新改造。第1.5条主要技术路线1.5.1坚持实地调研、文献收集、历史考证、民间调查、专家论证等多位一体的城市问题分析研究方法;突出区位空间审视下的空间设计。1.5.2坚持城市规划、城市设计一体化方向的技术设计思想方法,突出尧渡老街历史文化保护、整治、修复的历史肌理及其形象空间的展示。1.5.3把握整体,突出重点,正确处理老街保护、利用、发展、稳定的相互关系;强化尧渡老街的历史文化保护的可持续性与“老街”历史街区文化品质高品位的目标绝对性,淡化时效性。第二章老街历史文化保护、整治的整体空间设计第2.1条老街历史文化的内涵与价值特色2.1.1尧城历史发展的见证性空间;2.1.2徽商华夏足迹的见证性空间;2.1.3徽州古民居建筑与皖南古民居建筑的强烈地域文化标识性空间;2.1.4尧舜文化历史传说的文脉空间所在;2.1.5中国传统商业街历史形象空间所在。第2.2条老街历史文化保护的类型具有独特文化承载与传承的徽韵犹存的历史文化街区。第2.3条老街历史肌理空间特征2.3.1“山、水、街”的整体空间与徽州古民居建筑城市文化意象的整体宏观感知。2.3.2“鱼骨状”的线型空间与“残垣断壁”、“曲折有致”、“次第错落”的空间肌理特征。62.3.3源于徽州“聚落”的“街”巷空间因商业功能而变得更为开敞、开放,物质形态空间意象具有明显的“客居他乡、落叶归根”的地域文化情结。2.3.4粉墙黛瓦,清水墙面,木雕撑拱;马头墙,天井院落空间,简约的青砖垂花门楼与青石小径的肌理空间。2.3.5典型的中国传统商业街的建筑空间组合──前店后宅、前店中坊后宅、下店上房的建筑功能空间。第2.4条具有文物价值的古民居建筑及其连续界面的空间界定2.4.1空间界定的原则2.4.1.1以尧渡老街历史肌理比较空间研究及其空间特质的价值认定为依据;2.4.1.2视其老街遗存骨架、风貌整体空间构成的点、线、面要素的地域历史文化、科学考证价值;2.4.1.3老街整体空间构成要素时下保存的相对完整性、连续性。*2.4.2具有文物价值的古民居建筑(以现在的房号标注)309号,294号,242号,144号,152+152北号*2.4.3具有文物价值意义的古民居建筑连续界面的空间界定257-271单号次第连续空间界面、228-216双号次第连续空间界面、192-152双号次第连续空间界面、108-102双号次第连续空间界面、99-89单号次第连续空间界面、47-33单号次第连续空间界面、76-72双号次第连续空间界面。(注:详见图件P15:“老街历史肌理整体空间保护、整治、修复、连续界面的空间界定——具有文物价值意义的古民居建筑连续空间界面”)*2.4.4具有老街整体空间设计、历史肌理空间构成及其特色的重要场所空间──下街。现状房号:双号建筑258,256,254,248,246与单号建筑245,247所组成的空间以及上街现状40-6双号次第连续界面建筑与33-5单号次第连续界面建筑所组成的空间。第2.5条老街历史肌理整体风貌空间界定2.5.1建筑风貌的空间界定原则以尧渡老街历史肌理比较空间研究及其空间特质的价值认定为依据,在老街遗存现状保护研究分析审视下,以老街历史肌理整体空间风貌保护为目标,运用历史文化保护、整治、修复、改造的原则,确立尧渡老街历史肌理整体空间建筑风貌的评定为四个层次。*2.5.2建筑风貌的分类一类建筑风貌:建筑相对完整,良好的古建筑;二类建筑风貌:建筑风貌保存相对较好,但建筑内部空间需要保护修缮的古建筑;三类建筑风貌:建筑具有一定的传统风貌,但空间尺度和建筑色彩及肌理等,与老街传统建筑风貌存在一定的冲突与不协调,而需要改建的建筑;四类建筑风貌:古建筑危房或现代建筑风格、色彩、体量、尺度等与老街传统建筑风貌构成冲突而需要原则拆除重建的建筑。(注:详见图件P16:“老街历史7肌理整体风貌空间评定——建筑风貌的空间界定”)*第2.6条基于老街历史文化品质保护而需要拆迁的建筑基于老街历史肌理空间的分析与比较空间研究,在老街历史文化价值认定与历史肌理整体风貌整体空间评定的基础上,以老街整体风貌历史空间品质的城市设计意象文化感知的历史价值品位为目标,结合现状条件,原则确立下列对应房号建筑为拆迁建筑:322号、274号、272号、236号、214号、132号、100号、88号、72号、58号、313号、255号、245号、215号、195号、187号、189号、127号、51号、245号、201号、143号、77号、67号。(注:详见图件P17:“老街保护、整治、修复需要拆迁的建筑”)*第2.7条基于老街历史街区保护的总体规划调整基于老街历史街区整体历史遗存空间的历史信息的保护,取消原总体规划中环城东路北段(尧城路以北),改道由尧城路向东与坦埠路相接。原环城东路北段(尧城路以北)结合老街开辟滨水步道。(注:详见图件P18、P19:“基于老街历史街区保护的总体规划调整——总体规划道路调整”)*第2.8条老街历史街区保护区范围的空间界定2.8.1空间界定的总原则2.8.1.1突出老街“山、水、街”整体空间格局的相互依存关系;保护老街“历史街区”所赖以生存的物质空间环境;2.8.1.2突出老街第一界面(原则控制沿街腹地15—20米的地段空间)整体历史风貌的保护、整治、修复;2.8.1.3突出强调毗邻老街地段空间城市建设与老街“历史街区”的环境协调。2.8.2空间的层次:2.8.2.1一级保护区:是指老街遗存空间两侧15—20米的腹地范围,其中包括具有文物价值的古民居建筑与具有文物价值意义的古民居建筑连续空间界面:要求在此区域内的老街保护以整治、修缮为主,拆除或改建现状中与老街历史肌理空间相违背的一切建、构筑物;保护、修缮,应本着“整旧如故”,“以存其真”的原则,突出强调老街历史肌理空间的品质——青砖黛瓦、坡顶、石板街等;对具有文物价值的古民居建筑及其连续空间界面,原则上要求按历史遗存的内、外空间品质进行保护、修缮——房屋历史空间格局、层数、平面型制、材质肌理以及与老街的现存空间关系。其整体风貌“整旧如故”,“以存其真”的概念,不是粉墙黛瓦,而是历经沧桑,遗存至今的青砖黛瓦的“残垣”空间感知;原则上要求其建筑外观的临街可视界面,用老房子的旧砖,或具有相似色彩、肌理特征的材质修缮。2.8.2.2二级保护区:建设重点控制区。原则上确立老街一级保护区两侧30—50米的腹地范围和在毗邻城市道路的老街出入口两侧50—100米的腹地范围,为老街保护建设重点控制区:在此地段空间内的城市建设,应突出强调与老街一级保护区内建筑整体空间、尺度、风貌的协调性;建8设控制以不破坏老街整体空间轮廓线的感知为原则,建筑控制以四层为限;在毗邻城市道路的老街出入口两侧50—100米的腹地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应突出强调与老街历史肌理整体空间品质风貌的整合性、延续性和协调性,其地段空间的建筑高度原则上以四层为限;对在此区域内的现状中与老街历史空间整体风貌品质相违背的一切建、构筑物进行控制、改建、重建;并强调近、远期相结合,但老街历史肌理整体空间风貌品质的保护目标是绝对的。2.8.2.3三级保护区:环境建设协调区。基于老街历史肌理外部空间环境品质——“山、水、街”的整体空间保护的要求,特界定与“山、水、街”相互依存的,一定范围的地域空间,为老街历史空间品质保护环境建设协调区:在此地段空间的城市建设应视建设地段与老街历史空间品质的空间关联度,进行整体空间环境的协调,原则上在尺度空间、风貌特征、色彩肌理上与老街历史文化空间品质保护不构成冲突,对现状中已经存在的“冲突”,应进行控制、改建、重建。(注:参见图件P20.“老街历史文化保护、整治、修复-----保护区范围空间界定”)第2.9条老街历史街区保护的功能定位突出老街传统商业功能的发展与完善,逐步疏散老街的居住人口,增加商业功能,积极创造条件恢复老街历史上的“老子号”商家;以特色饮食、传统文化、旅游休闲文化为主要功能发展方向。第2.10条老街基础设施规划2.10.1道路交通与停车为保障老街消防的要求,在老街东西两侧开辟消防道路,规划红线为7米。具体走向详见图件P21.总平面。并在老街东西方向结合老街整治,开辟了若干通道,规划红线为4--6米。关于老街公共停车场的设置,主要结合老街上、下街入口广场以及老街与城市道路交叉口小型开敞空间布局设置。规划老街的交通为商业步行街。2.10.2给排水规划2.10.2.1给水设计利用
本文标题:小区设计说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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