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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不渝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始终坚持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建党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将其贯穿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和伟大实践之中,坚持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的具体要求,这是我们党一路走来并不断创造新的历史性成就的制度保证。一、民主集中制是科学合理而又有效率的制度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列宁主义的组织原则,是党的根本的组织原则,也是党的工作中的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应用,是无产阶级政党宝贵历史经验的总结积累。正如马克思认为,共产党要“在全世界面前树立起可供人们用来衡量党的运动水平的里程碑”。中国共产党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政党,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党的一大是在民主的氛围中召开的,会议大部分议程都是在讨论党纲、决议和今后的实际工作,从一大最终通过的党纲、决议和选举的结果看,大会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同时也确保了集中,其中的宝贵经验仍然值得深入挖掘。中国共产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19xx年x月,党的二大通过的《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指出:“我们共产党,不是‘知识者所组织的马克思学会’也不是‘少数共产主义者离开群众之空想的革命团体’,‘应当是无产阶级中最有革命精神的大群众组织起来为无产阶级之利益而奋斗的政党,为无产阶级做革命运动的急先锋’。”《决议案》强调:“凡一个革命的党,若是缺少严密的集权的有纪律的组织与训练,那就只有革命的愿望,便不能够有力量去做革命的运动。”19xx年x月,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单列“党的建设”一章,并在这一章的第一条明确提出:“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这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首次以明确的语言、法规的形式提出并确立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的六大提出了民主集中制三原则,这是集体民主决议的最早规定。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指出,“民主的集中制,即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领导下的民主”。这个原则精神贯穿在整个党的章程之中。党的八大认为民主集中制就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党的九大和十大党章都只强调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但均没有解释其含义。党的十一大党章提出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党的十二大党章认为民主集中制的含义是:“在高度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高度的集中”。党的十四大党章提出:“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这种提法一直延续至今。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聚焦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战略全局,在一脉相承基础上,围绕“民主集中制是什么”“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如何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等重大政治、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许多具有创见的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赋予了民主集中制新的时代内涵,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提供了基本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注重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反复讨论,制定了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在充分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凝聚全党智慧、顺应人民期待,确定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目标,对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全面部署。由于有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保证,各项战略目标和发展要求必定顺利实现。回顾中国共产党百年辉煌历史,不难看出,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能够凝聚力量、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制定和执行的科学合理而又有效率的制度。依靠这一科学制度,我们党上下团结一心、步调一致,找到了、坚持了、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探索形成了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成功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到新时代。二、始终坚持发挥民主集中制这个最大制度优势民主集中制是一个在民主基础上集中、集中指导下民主、把民主和集中有机结合起来的根本组织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就是要努力在全党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真正把民主集中制的优势变成我们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工作优势。民主集中制包括民主和集中两个方面,两者互为条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民主和集中之间,并没有不可越过的深沟,对于中国,二者都是必需的。正如毛泽东所言:“在人民内部,民主是对集中而言,自由是对纪律而言。这些都是一个统一体的两个矛盾着的侧面,它们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我们不应当片面地强调某一个侧面而否定另一个侧面。在人民内部,不可以没有自由,也不可以没有纪律;不可以没有民主,也不可以没有集中。这种民主和集中的统一,自由和纪律的统一,就是我们的民主集中制。”正确把握民主和集中的关系,必须发展党内民主。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其实质是按照党章的规定在党内生活中实现党员人人平等,并且共同参与讨论、决定和管理党内事务。没有民主,不可能有正确的集中,因为大家意见分歧,没有统一的认识,集中制就建立不起来。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正确地总结经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我们这样一个大党大国治理好,就要掌握方方面面的情况,这就要靠发扬党内民主而来,靠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广泛听取民声、汇聚民意而来。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赋予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等各项民主权利,使广大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真正发挥主体作用。要积极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环境和健康宽松的氛围,倡导党员讲真话、反映真实情况,要求领导干部倾听真话、了解真实情况,在广开言路中集中智慧,在民主讨论中形成共识。正确把握民主和集中的关系,必须进行正确集中。集中是民主的必然要求和逻辑归宿。离开集中谈民主,就会陷入无休止的纠缠甚至无政府主义的窠臼。毛泽东强调,“什么叫集中?首先是要集中正确的意见。在集中正确意见的基础上,做到统一认识,统一政策,统一计划,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叫做集中统一”。邓小平指出,“我们所谓总结和集中,并不是群众意见的简单堆积,这里必须要有整理、分析、批判和概括不断地同群众商量,不断地研究群众的实践,这就使党有可能少犯错误,并且及时地发现和纠正错误,而不致使得错误发展到严重的地步”。我国是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我们党面临着艰巨复杂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维护党和国家的集中统一极为重要。特别要看到,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只有做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形成正确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形成全党的统一意志,才能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才能保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才能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三、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具体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建设和管理好一个有几千万党员的大党,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我们要结合新的实际发挥好这个优势,要把民主和集中有机统一起来,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抓住领导干部尤其是党的高级领导这个重点,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必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作为党的优良传统,请示报告制度很早就写入党章,得到有力执行,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抗日战争时期,我们党明确提出在各级领导机关中必须建立有系统的检查和报告制度,强调“在决定含有全国全党全军普遍性的新问题时,必须请示中央,不得标新立异,自作决定,危害全党领导的统一”。解放战争时期,为了反对分散主义,使党中央有可能在事先或事后帮助各地不犯或少犯错误,争取革命胜利,我们党对建立报告制度提出更明确要求。新中国成立后,请示报告制度成为党的组织正常运行的重要制度保证。改革开放以后,从党的十二大党章到党的十九大党章,都明确规定党的下级组织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复强调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党中央制定出台《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对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作出了新规定、提出了新要求。20xx年x月,党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这是一部全面加强和规范请示报告工作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全党统一意志和行动,对于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具有重要意义。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政治责任,保证本地区本部门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体、事项、程序和方式,认真做好请示报告工作。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制度。邓小平指出,“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另一个基本问题,是各级党组织中的集体领导问题。列宁主义要求党在一切重大的问题上,由适当的集体而不由个人作出决定”。贯彻民主集中制,既要加强集体领导,又要严格地科学地实行个人分工负责,要坚决反对和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或以集体决策名义违规,坚决防止和克服名为集体领导、实际上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或名为集体负责、实际上无人负责。一把手要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支持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开展工作;班子成员要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研究工作时充分发表意见,决策形成后一抓到底,坚决执行党组织决定,形成相互补台、好戏连台的浓厚氛围,真正把民主集中制贯彻到党的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必须抓住领导干部尤其是党的高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党的高级干部要自觉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表率,强调“要健全和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促使全党同志按照民主集中制办事,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民主素养作为一种领导能力来培养,作为一门领导艺术来掌握。要有平等待人、与人为善的真诚态度,有虚怀若谷、海纳百川的宽阔胸襟,力争把各方面的真实意见掌握全、掌握准,进行反复研究、反复比较、择善而从。要善于正确集中,把不同意见统一起来,把各种分散意见中的真知灼见提炼概括出来,把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正确意见集中起来,作出科学决策。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必须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内在要求,是保证全党团结统一、步调一致,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根本政治保证。邓小平指出,“个人必须服从组织,少数必须服从多数,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全党必须服从中央。必须严格执行这几条。否则,形成不了一个战斗的集体,也就没有资格当先锋队”。“四个服从”,核心是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是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党中央团结凝聚各方面力量,协调各方面意见,集中各方面智慧,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作出科学决策。全党服从中央,是维护党中央权威的根本条件,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条件,是实现党的集中领导的根本条件。党的民主集中制的“集中”,最根本的就是全党服从中央。没有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党的团结统一就是一句空话。习近平总书记在领导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在审视和把握日益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发展大势中,在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奋进新时代的伟大实践中,战略判断高瞻远瞩,政治领导娴熟高超,人民立场鲜明坚定,历史担当强烈坚定,充分证明不愧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新的征程上,我们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坚持和发扬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一定能够实现!
本文标题:始终不渝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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