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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交通运输厅度法制工作总结范文2022年,我局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X——2022年)》、《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准确把握“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全面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基本要求,着力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以权责明确为前提,以制度建设为支撑,以强化监管为保障。不断转变政府部门职能,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构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有力监管、顺畅运行的工作格局,为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一、完善机制,用法治方式推进交通运输健康发展(一)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厅党组高度重视我厅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以“负责必明责、履责必尽责”的鲜明导向,坚守政治担当,积极主动把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求贯穿到了交通运输全过程、全领域。厅主要领导2次主持召开省厅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讨论研究2022年度法制工作总结、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方案等重要法制文件;2次专题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并积极将法规制度学习列为中心组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2次召集中心组集体学法;3人次厅级领导干部参加了交通运输部和省法宣办举办的厅级干部法制培训班;邀请中央纪委法规室谭焕民副主任为150余名处级作“两项法规”专题辅导。厅直属14个党委和246个基层党组织坚持从严教育,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新进公职人员上岗培训、干部日常教育培训、基层党支部书记轮训的必修内容,强化学习考核,在晋职、晋级上严把关、高要求,为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做好懂法守法干部的培养,有效增强了广大党员的学法意识,使依法行政成为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同时,厅党组严格依法办事,依法决策,认真贯彻《青海省交通运输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我厅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对15个新开工的重点交通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涉及工程建设中可能出现征地拆迁、建设管理、农民工管理等方面的稳定风险进行先期预测,制定工作预案、采取针对性措、强化源头预防,确保交通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社会稳定。(二)加强组织领导,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紧紧围绕全省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和2022年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部署,制定印发《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2022年全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总结》和《青海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任务台账》,部署行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同时,印发《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台账》,共分10大项58小项,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推进法治能力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等十个方面明确了工作任务、责任单位、成果检验及时间进度安排,确保我厅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在创建过程中,我厅加强组织领导,厅属单位积极参与,健全创建工作机制,形成了协同共建工作格局。省厅在门户网站全面公示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严防“红头文件”越权代法;开设“政策解读”专栏,专题解读新颁法律法规;公布“12328”监督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全年受理咨询投诉61340件,其中投诉举报4914件、意见建议2036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率达到74.5%;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扎实开展执法评议考核、治超专项整治、公路执法“大走访”系列主题活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积极奠定基础。(三)充分发挥厅法律顾问团的参谋助手作用。一是组织召开省厅法律顾问团2022年度工作会议,全面总结我厅201X年法律顾问团工作,并对今年我厅的法律顾问团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团参谋助手作用,全年就相关案件及制度建设向法律顾问征询意见30多项,提出意见建议60余条。代理省高管局相关诉讼案件1件,参与项目评标2人次。三是厅务会议邀请3名厅法律顾问就公路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取消中标资格异议申请处理进行专题论证,从法理和实践两个层次积极为化解矛盾纠纷、避免法律风险提供了有效的意见建议。二、突出立法引领,交通行业法规体系加快完善(一)科学立法,积极推动交通运输行业稳步发展。我厅积极与省政府法制办沟通协调,一是于201X年将《青海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修订列入省人大和省政府的立法计划。2022年7月2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省公路路政条例》,并于10月1日起实施。二是在充分考虑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现状的基础上,我厅积极协调省政府法制办将《青海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修订列为了2022年二档立法项目,将原《办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目前《青海省农村公路条例(草案)》起草工作正在按步推进,该条例的出台将解决农村公路养护主体不到位,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难题。(二)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遵照《青海省交通运输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要求,着力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今年截止目前,我厅对以厅名义出台的12件文件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报告,并将2件规范性文件及时向省政府法制办进行了报备。同时,办理交运输部及省政府等各类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12件。(三)组织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厅为做好专项清理工作,制定《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清理的范围和内容,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共清理出“放管服”改革涉及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共2件,并将清理意见按时上报省政府法制办。三、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交通运输各项政策措施,4月21日我厅组织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推进会。会议对201X年以来我厅“放管服”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印发了《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和《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将各项工作逐项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范围和责任分工,按时间节点逐项落实。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为,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我厅制定印发《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则》,对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行了规范。(二)梳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全面梳理我厅适用“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开展随机抽查的事项,并对涉及我厅的8项随机抽查事项的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范围等进行了认真核查,汇总形成省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后向省编办上报审核,待省编办审核后及时通过省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三)“双随机摇号”实现分级部署。7月19日,我厅组织厅系统及各市州县交通运输局90名业务骨干开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青海”暨“双随机一公开”摇号系统操作培训,邀请省工商局工程师从网络互联、信息归集、双随机摇号、信息传输、系统管理、岗位职责及授权分配等方面进行了专题讲解。会后,我厅在系统平台上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机关处室、厅属相关单位及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共14个部门进行了权限分配,设置操作账户2个,二级管理账户12个。截至目前,厅系统各单位及各市州县实现电子政务外网互联互通的交通运输部门均可依托部门协同监管平台进行摇号。(四)积极参与跨部门“双随机”抽查。2022年8月,根据省工商局《关于印发《青海省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关于推送“双随机一公开”企业抽查名单的通知》要求,我厅组织机关处室和厅属相关单位对推送的132家企业进行了比对,无我厅许可企业,并将梳理情况及时反馈省工商局,配合完成了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五)全面梳理涉企证照事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全国全面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厅对本部门涉企证照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在对涉企证照事项逐项修改审核后报省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按照省编办要求各部门梳理公共服务事项的要求,对省编办梳理形成的《青海省政府各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中涉及我厅的公共服务事项逐项进行了确认,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后上报省编办。(六)推进大件运输并联许可网上办理。2022年4月7日,我厅“互联网+交通运输路政”网上许可办理系统上线运行。9月份,按照交通运输部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网上办理工作要求,我厅开发建设的大件运输并联许可系统开始上线联调,目前联网审批功能已基本实现。截止目前,行政服务大厅交通运输窗口共受理行政审批、咨询解答等事项5715件,其中行政许可和行政服务事项5319件,办结5319件,现场指导、咨询解答396件。网上办理路政大件运输938件、异地网上受理11件,实现异地发证11件,网上接收办理跨省许可3件(兰州——西宁火车站西)。6月,我厅窗口被省直机关工委评委了优秀案列窗口单位。四、强化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强化行政行为的规范化。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上关于清理并减少各类检查和罚款,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严禁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设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杜绝中介机构利用政府影响违规收费,我厅对全省交通运输领域各类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涉企收费开展全面清理规范工作,编制完成了《青海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清单》、《青海省交通运输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和《青海省交通运输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清单》,并在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布。本清单共包含交通运输行政处罚事项410项,交通运输行政检查事项9项,交通运输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3项。同时,按照省编办《关于对青海省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编码的通知》要求,我厅在已发布的权责清单基础上,按照名称、类型、法律依据、基本编码等要素完全统一的标准化要求,完成省厅446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编码工作。目前,我厅正在按步推进实施清单编码工作。(二)加强培训,狠抓执法队伍素质建设。为规范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和能力,我厅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分批次选派9名业务骨干参加部省组织的法制专题培训。省运管局为进一步提高全省道路运政执法人员执法管理水平,以典型案例剖析、执法文书制作等内容为培训重点,先后举办2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全省252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省路政总队以路政信息化系统操作、OA办公系统操作及路政许可网上办理系统操作为重点,组织开展了3期路政业务专题培训,24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省地方海事局为进一步加强水运工程档案管理和执法服务能力提升,结合行业实际,从水运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程档案验收及《航道法》的立法背景等方面,分批次对全省90余名海事水运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明显提升。(三)扎实推进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我厅始终把组织开展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根据交通运输部年度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安排,印发《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积极部署行业相关部门开展自查,并及时组成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分赴全省各地,对部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厅属执法单位执法工作进行实地考评、案件评查。同时,按照考评标准整理省厅执法评议考核资料台账,及时通过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省厅资料台账及抽取的20份执法案卷。并根据交通运输部要求于8月8日组织30名公路路政执法人员、20名运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
本文标题:2020年交通运输厅度法制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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