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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部分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的管理1.目的:建立一个职工入厂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和特殊安全教育内容、方法和要求及安全技术考核的办法2.范围:全公司职工3.责任者:安全部、人力资源部、工程部、设备管理部、项目部4.程序:4.1入厂安全教育4.1.1新入公司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代培生和实习人员)必须经过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4.1.2员工在项目之间调动,干部参加劳动以及脱离岗位6个月以上者,都要履行车间和班组级安全教育;项目内部组与组之间工作调动,要履行组级安全教育。4.1.3入厂安全教育可结合员工进厂技术培训同时进行。4.1.4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安全部共同负责。教育内容为国家安全技术法令和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典型事故案例和安全守则及劳动纪律,公司安全教育课时不得少于24小时。4.1.5项目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书记负责,项目安全员进行教育,内容为本项目生产特点,项目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项目级安全教育课时不得少于16小时。4.1.6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长负责,岗位师傅进行教育,内容为岗位安全技术操作法、岗位责任制、岗位事故案例及预防事故的措施、安全装置及个人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的性能、用途和正确使用方法等,班组级安全教育课时不得少于8小时。4.1.7接待部门对来公司参观学习人员应讲明一般安全注意事项。4.2特殊教育4.2.1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起重、焊接、驾驶、电气、架子等特殊工作人员,必须经地方政府机构或受委托的企业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安全合格证后,方能独立操作。4.2.2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在投产前,必须由研究所、工程部依分工按新的岗位安全操作法。对岗位操作者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4.2.3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项目部和所在部门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分析事故原因,吸取经验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4.2.4对年度计划大修和重大危险性检修,工程部应对施工人员提出必要的安全措施和要求,进行专门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安全检修。4.2.4对女工应有计划地安排进行特殊劳动保护教育。4.3日常安全教育4.3.1各级领导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工艺纪律、劳动纪律和法制教育。4.3.2公司安全管理部应配合工会及各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采用如宣传橱窗、广播、黑板、展览会、事故模拟训练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4.3.3班组应每周安排一次安全活动,通过学习和交流进行教育。24.3.4交接班、开停车布置工作时,应同时布置安全注意事项。4.4安全技术考核4.4.1经公司安全教育后,应由安全管理部进行考核,集中归档。4.4.2安全管理部会同项目部对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考核,考试成绩予以公布并记入档案。中层以上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由安全部组织,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由项目部组织。4.4.3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应进行补考,如补考后仍不合格,应予以取消上岗资格。安全生产会议制度1.目的:规定安全会议内容、形式和会议责任人要求,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2.范围:班组以上部门3.责任者:班组长以上人员4.程序:4.1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主动的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会议制度。4.2会议内容以安全生产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4.2.1了解前段时间、前一斑的安全、生产、工艺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和工艺操作等工作。4.2.2学习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4.2.3通报违章违纪、先进事迹。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4.3会议形式和会议责任人4.3.1班前、班后会由班长或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召开,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地点由各车间部门自定。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4.3.2部、车间(部门)级安全会议要求每月一次,由部长、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召开,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并在部、车间(部门)安全记录中进行会议记录。4.3.3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由副总经理决定,每月至少一次,由安全部负责记录。4.3.4各专业性安全会议由各主管只能科室领导负责,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由召集人负责记录。4.3.5紧急会议视情况由部门领导决定召开。4.4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4.5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会时间、大约学习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4.6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4.7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负责人,必须不折不扣的认真执行,及时完成。4.8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会议召集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3安全生产技术通则1.目的:为了落实平时安全基础工作、使公司各项生产活动得到有效、安全控制2.范围:全公司员工3.责任者:安全部、保卫科、工程部4.程序:4.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项目部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法制观念,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令、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禁违章指挥。4.2新工人入厂和调换工种的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参加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电气、起重、焊接(切割)、压力容器等特种作业的工人均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和技术考试合格后,持有《特种工种工作证》方准独立操作。4.3职工进入生产岗位前,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配戴好其它劳动保护品。不准穿短裤、裙子、拖鞋、高跟鞋,不准披长法,围长围巾;有可能被传动机械绞伤的作业,不准戴手套。4.4职工在班前和班中不准喝酒。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不准打闹、脱岗、睡岗和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事。4.5各岗位的重复操作、称料、投料、主要控制技术必须经过认真核对,严格执行双检制。4.6公司所有岗位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4.7一切机械设备、压力容器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勤检查,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4.8凡二人以上共同作业时,其中应指定一个人负责安全工作。除在固定动火区内动火,其他动火一律要办“动火许可证”;凡进入容器内工作应办理“入塔、进罐许可证”;检修是要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其他高危作业要办理安全许可证。凡在有毒区域内工作,必须配戴防毒面具。并有人监护。4.9各岗位应该按规定配备防毒面具、消防器材,及其它急用品,有关部门应定期检查,保证处于良好状态。要熟记预防和急救方法,对防护器材消防器材要会正确使用和保管。消防设备严禁移作它用。4.10高处作业、交叉作业或进入有可能被物体打击的场所,必须佩戴安全帽,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牢系安全带,严禁向下乱抛物件,工具。搭架板必须坚固、牢固。4.11厂区、施工区域内禁止抽烟;禁止穿带带铁钉的鞋。4.12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设备的性能和工艺流程,严格执行工艺指标,未经领导批准,不准从事本工种以外的设备操作。生产中凡遇到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或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等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有权先处理,再上报。4.13起重工具,应经常检查、刹车有效、钢绳完好,严禁乘人,严禁超载。4.14电气设备、线路的一切维修工作,必须由电工进行,其他人员一律禁止上述工作。严禁乱拉、接电线,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示牌等。停电警示牌应由专人管理,谁挂谁取。4.15一切仪表装置的修理工作,应由仪表工进行,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乱动。4.16各种设备、工具使用或开动前,要经过详细的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4.17各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指示器、安全装置要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证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未经批准,不得拆除、移动或停用。电气线路和设备的接地(接零)必须良好,否则不准使用。44.18行灯和机器设备上的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容器、沟道、潮湿场所使用的照明灯电压为12伏,绝缘必须良好。进入设备内工作必须用低压防爆行灯。4.19检修(检查)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检修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4.20严禁违章搭棚,因生产需要在生活区搭棚,由车间(部门)提出申请,经安全部审核批准,方可施工。4.21设备在运行中(包括电风扇)不能用手或其他物件去碰撞或伸入,不能触及传动部位。移动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待设备停止转动后方可移动。4.22无阻火器的机动车不准驶入厂内禁火区,厂区行车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转弯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4.23厂内道路必须保持畅通。占用道路或路面施工时,必须先到保卫部或安全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在所占地面两端设安全遮拦,悬挂禁行标志;夜间必须挂红灯。通行道路必须保持整洁畅通。4.24发生事故时,必须沉着、果断,判断准确,服从统一指挥,积极处理。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的现场应予保护,并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同时尽力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1.目的:建立一个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依据和范围,编制和审批程序、资金来源和材料供应及实施检查和竣工验收方法2.范围:凡新建、改建、扩建、技术革新项目3.责任者:安全部、制造部、工程转化部、项目单位4.程序:4.1安全技措计划的实施凡新建、改建、扩建、技术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4.2安全技措计划的编制依据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条例、标准。本公司需要解决的保证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的措施项目。4.3安全技措计划的编制范围和内容以防止火灾、爆炸、灾害、工伤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安全防护装置、保险及信号装置等。以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劳动保护技术措施。如通风、防毒、除尘、防暑降温和消除噪音等。劳动保护科研、劳动卫生检测、安全宣传教育等设施。如编写安全技术教材、举办安全培训班及购置安全图书、仪器、设备等。4.4安全技措计划编制和审批程序4.4.1由车间或职能部门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结合本车间、本部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确定项目车间年度安全技措项目,经过讨论后报生产副总审查。4.4.2项目车间上报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生产副总审查平衡后,编制全公司年度安全技措计划草案,由总经理召集有关车间和部门讨论确定全年安全技措项目、资金来源、项目计划和施工单位及负责人、竣工及投产日期等,最终列入预算。4.4.3批准后的安全技措计划与生产技措计划同时下达。安全技措计划一经下达不得随意变动,特殊情况须修改计划时,应经总工程师同意,总经理批准。4.4.4属于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范围或申请上级拨款的安全技措项目,应按规定先办理报批5手续,再列入计划。如调整或撤消上级已批准的安全技措项目,应同样办理报批手续。4.4.5车间或部门对安全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进行整改的安全技措项目,如需增加固定资产的,需经总经理批准。4.5资金来源和材料供应4.5.1安全技措项目资金可在每年留用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10—20%的费用,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安全技措经费不得挪作他用。如资金仍不敷需要,可以从税后留利或利润留成等自有资金中补充,亦可向银行申请贷款解决。综合利用的产品可报上级部门申请减免税,或给予拨款解决。4.5.2需要增加固定资产的安全技措项目,从设备更新费用中提取或申请国家拨款投资;凡形不成固定资产的其他安全技措费用,由生产维修费中开支,摊入生产成本,数额大者可分期报销。4.5.3生产设备因不符合安全要求进行的改装或重大修复而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则由大修费开支。4.5.4
本文标题:安全员通用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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