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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索取号AC6201000-2012-002文号沪工商办(2012)47号主题词工商工作通知产生日期2012-01-31信息内容各分局,市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现将《2012年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特此通知。二O一二年一月二十日2012年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要点2012年是上海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入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关键一年。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把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紧紧围绕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总方针,按照市委、市政府“五个更加注重”和国家工商总局全面推进效能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改革创新,攻坚克难,依法行政,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力争在加强市场监管、服务科学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参与社会管理、加强自身建设等各个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表大会胜利召开。一、完善政策措施,抓好政策落实,继续大力服务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坚持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海必须切实把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本市各级工商部门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和加快改革创新这一强大动力,做到主动服务、积极服务,创造性地开展服务,在工商行政管理政策措施中全面贯彻科学发展的本质要求。近年来,本市工商部门先后出台了若干促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政策措施。对先行先试成功的政策措施,要在总结提高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对实施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的,要通过进一步创新来调整完善。特别要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上海“十二五”时期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意见》的组织实施工作,发挥各项政策措施的创新效应、引导效应和推动效应,更加自觉服务科学发展。围绕“四个中心”建设,抓住用好本市率先开展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的重要机遇,大力支持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和能级提升。继续支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支持各区县加快发展新兴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充分发挥市场准入的职能,研究支持和规范保理、融资租赁等类金融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国内大型商业银行在沪设立功能性总部,制定实施支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外商投资私募基金等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培育和吸引国内跨国公司在沪发展。放宽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内航运经纪人的准入条件,加大培育和支持力度,加快发展航运经纪人,推动航运经纪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大力支持深化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继续发挥浦东先行先试的示范效应,积极在浦东开展国家工商总局支持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有关政策试点工作。研究试行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类型互变登记操作办法。继续在浦东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工商直接受理登记试点工作,适时推进境内自然人出资试点政策。支持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和浦东国际人才创新试验区建设,研究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工商登记注册办法,努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优质高效服务文化体制改革,大力支持文化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研究解决国有文艺院团、非时政类报刊社、新闻网站转企改制中的登记难题;支持有实力的文化企业组建集团或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研究在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创意产业集聚区设立“集中登记点”等政策措施,推动中小文化创意企业集聚和成长;扩大文化创意园区管理企业名称使用外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等政策的受惠面。加强广告业发展指导工作,落实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和推动国家重点扶持的广告产业园区试点工作,促进广告产业融合和创新。继续按照“增加总量、扩大规模、鼓励先进、淘汰落后”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市场主体培育、有利于社会投资、有利于资本整合的企业登记制度和措施,促进企业数量平稳增长、结构进一步改善。积极做好公司合并分立登记,支持企业兼并重组,促进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支持国有企业开放性、市场化重组。研究制定支持政策措施,大力推动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按照城市规划、土地规划和产业布局的要求,积极引导制造业向工业园区集中。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大力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为中小企业做好动产抵押登记工作。积极研究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的操作办法,支持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小型、微型企业。进一步优化利用外资,鼓励外商投资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外商通过合伙方式来沪投资,加强完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不断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完善制度和工作机制,以“稳增长、促创新、助转型”为年主题,继续深入开展“走千家企业”活动,千方百计帮助企业克服困难、防范风险,促进企业不断创新、转型升级。全面推进网上企业年检,扩大无纸化年检范围,实施差别化的年检服务措施,鼓励扶持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限制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大力实施商标战略。认真组织实施《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办法》和《上海市实施商标战略中长期规划纲要(2011-2020年)》。继续加大引导力度,落实对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区(企业)、驰(著)名商标企业的政策扶持措施,发挥其示范效应,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商标意识和自主创新意识。围绕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大力支持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的企业发展商标。支持和引导市场影响力大、竞争力强的企业实施商标“走出去”战略,加快培育形成一批有国际知名度的自主品牌。加大惠农强农富农政策力度,落实红盾护农、经纪活农、合同帮农、商标富农等措施,促进都市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加大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快合同帮农指导站建设。鼓励涉农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打造一批有特色的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服务工作,拓宽其业务范围和出资方式,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二、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市场监管,努力营造上海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需要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提供有效保障。本市各级工商部门要把依法加强市场监管作为第一职责,面对市场主体多元化、经营业态多样化、营销方式现代化、市场竞争激烈化的形势,突出重点,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创新监管方式方法,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网络交易、无证无照经营等监管执法的难点问题,做到严格执法、规范秩序,努力防范系统性风险和区域性风险。特别要加强和完善信用分类监管,大力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按照“五个最严”的要求,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确保本市食品安全动态可控。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落实行业退出机制,规范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推进网格化监管,探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分类监管,加快推进索证索票等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提高日常巡查监管效能。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整治力度。加强行政指导,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法定责任和义务。完善问题发现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大食品抽检和快检工作力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完善食品安全群防群治。在全市工商系统内继续推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立功竞赛活动。加快推进实施网络经营企业网上亮照工作,建立健全网上巡查机制,强化网上巡查与实地检查相衔接,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执法,建立网络经济户口,初步建立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信息化系统。加大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力度,进一步完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综合治理机制,优化“疏堵结合、分类整治”的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无证无照经营的线索发现机制和部门之间的沟通协商机制、信息交流机制、联合执法机制,积极探索“集中统一登记”等疏导机制,实现高危领域无证无照经营基本消除,重点行业、热点领域无证无照经营明显下降的目标。继续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系统建设,加强内联应用和信息共享互通,实施对企业准入、经营、退出的全程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推进上海市法人信息共享与应用系统建设,促进企业信用监管信息外联应用。积极探索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与行业分类监管相结合的新模式。继续深入推进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进一步开展“诚信市场”创建活动,探索商品交易市场内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深入推进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开展“平安市场”创建活动,推动诚信体系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服饰和小商品市场、主要商业街为重点,开展保护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涉外高知名度商标的市场整治行动。加强对生产加工和印制领域的日常监管。加大对“特卖会”、展销会和网络售假行为的监管力度。建立日常监管和专项执法相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继续在商业企业中推行《上海市商业企业商品销售商标管理办法》及配套管理软件,在服饰和小商品市场大力推行《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进场经营示范合同》,引导市场内经营户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坚持以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为抓手,突出重点广告类别,强化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广告监管机制。提高广告监测集中度和广告监测效能,深入开展互联网等新领域的广告监测监管,加强广告执法的统一性。完善上下互动、内外联动的广告监管执法体系。建立广告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加强行政执法,敢于作为,勇于担当,依法查案办案,加大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商业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力度,严肃查处垄断、限制竞争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打击傍名牌等执法行动。持续开展专项集中执法行动,把集中执法与长效监管结合起来,把阶段性重点工作与加强基础性工作结合起来,巩固专项执法行动的成果,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不断完善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长效机制,按照“发现要早、打击要准、处置得当、防止蔓延”的要求,探索运用现代化手段发现、查处传销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严厉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进一步规范直销经营行为。三、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肩负着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的双重任务,要牢牢把握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根本目的,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在管理环节上更加注重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努力营造充满活力、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要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树立促进消费持续增长的观念,着力提振消费信心,改善居民消费预期,引导扩大消费需求。要强化消费维权工作,更新维权理念,畅通维权渠道,扩展维权网络,提升维权水平。要发挥基层工商所的职能优势和网络优势,配合有关部门完善社会服务和管理,努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着力解决消费领域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健全消费维权长效机制,既做好个体消费维权工作,更重视群体消费维权工作;既注重消费维权,更注重促进企业诚信和行业规范。不断完善消费维权网络,进一步规范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点规范化建设。突出重点商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为,引导并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商品质量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服务领域消费维权的力度。倡导消费争议的先行和解,探索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工作联动机制。积极推动消费维权关口前移,把消费教育引导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宽领域的消费教育体系,积极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反对和抵制“过度包装”等不健康的消费行为,引导并督促经营者和消费者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认真贯彻中央和本市关于保障供应稳定物价的决策部署,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严肃查处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保持农副产品、基本生活用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基本稳定。认真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规范服务合同格式条款。查处“霸王条款”,打击合同欺诈。继续做好合同示范文本的制定、修订和推广工作,强化合
本文标题:XXXX年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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