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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清产核资工作报告汇报范例(精编3篇)在人们越来越注重自身素养的今天,报表的适用范围也越来越广泛,报表已经成为一个新兴的行业。那么你真的知道如何写好一份报告吗?以下是网友精心整理的《2020清产核资报告》范文(节选)。欢迎大家借鉴,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清产核资工作报告120xx年2月2日至3月30日,我新华书店参加区新华书店清产核资会议后,结合我店实际,成立了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和清产核资办公室,制定了清产核资实施方案,并于2月9日召开了清产核资会议,我店领导、中层干部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都参加了会议。会上主要传达区新华书店领导的讲话精神,讲解了我店清产核资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学习了相关文件。现将我我店清产核资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清产核资工作基本情况(一)清产核资工作基准日我我店清产核资基准日确定为20xx年12月31日,以20xx年4月15日为盘点日。(二)清产核资范围根据国资委有关清产核资的规定,我我店此次清产核资范围包括:我店本部、送电第一分我店、送电第二分我店、送电第三分我店、变电分我店、建筑分我店和铁塔厂。(三)清产核资工作具体实施情况1、成立清产核资领导小组。我店领导非常重视这次清产核工作,成立了以经理为组长、总会计师为副组长,相关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清产核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我店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一部署。2、成立清产核资办公室。我店清产核资领导小组下设清产核资办公室,清产核资办公室设在我店财务部,由财务部长担任清产核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制订我店清产核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我店清产核资的具体工作。3、成立清产核资工作组。我店清产核资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落实到人,成立账面资产清查组、设备(工器具)组、材料物资组、不动产组(土地、房屋)。(1)账面资产清查组:由财务部负责,审计室协助。主要做了以下工作:①负责我店的账务清理,并监督指导我店各单位开展各项账务清理工作;②拟订我店清产核资实施方案和有关规章制度,组织落实清产核资工作;③定期召开清产核资工作协调会,协调清产核资参与主体之间的关系。(2)设备(工器具)组:由设备机具部负责,财务部、经理工作部协助。主要做了以下工作:①对我店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登记、核对和查实;②对我店固定资产进行整理造册;③整理清产核资工作档案。(3)材料物资组:由物资部负责,财务部协助。主要做了以下工作:①对我店的库存物资进行清理、登记、核对和查实;②对我店库存物资进行整理造册;③整理清产核资工作档案。(4)不动产组(土地、房屋):由物业部门负责,财务部协助。我店清产核资工作从2月9日至3月30日,历时近两个月,清产核资办公室先后多次召集有关单位、部室人员进行协调;本次清产核资的基础环节在实物清查。对实物资产的清点,我我店分两步走:先由分我店实物资产保管人和分我店财务人员共同清查,要求盘点人员见物就点,点完后再与财务账核对其所有权,确定是否为我店资产;分我店将盘点表交我店后,由财务部核对,并派人到施工现场、物资仓库进行实地抽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清理过程中,物资保管人员对积压物资提出了处理意见,我店成立了内部鉴定小组,共同对报损的实物进行现场鉴定,并提出了鉴定意见。我店这次清产核资的重点放在了对债权债务的清理上。我们首先对往来款项进行函证,对清债权;其次,对账龄进行分析,查出一些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并分析形成的原因。损失证据的收集相当困难,反复多次到我店档案室进行核查,往前一直查阅到1988年的会计档案,找出原始依据,找当事人和我店法律顾问了解情况,到工商局、甚至出差到债务方取证,了解账务形成的真正原因,并提出了处理意见。二、清产核资工作结果①按原会计制度清查出的资产净损失19,097,874.57元,其中:其他应收款16,085,253.37元,待处理流动资产1,219,469.90元,存货1,266,010.94元,低耗品409,703.48元,固定资产报废117,456.68元。②按《广西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试行办法》预计的资产损失6,264,256.48元,其中:应收款预计损失4,099,021.24元;长期股权投资预计损失2,165,235.24元。三、存在问题(1)90年代部分重大决策没有文字依据,没有合同、协议。(2)长年挂帐的款项没有及时查明原因,没有根据有关资料及时对债权进行追索。(3)合同意识较淡薄,没有按合同办事的习惯,或草签的合同、协议条款不严谨。(4)在建工程结算严重滞后。(5)资产管理交叉衔接的地方职责不够分明。四、整改措施(1)相关人员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和合同意识,严把合同关,养成按合同办事的习惯。(2)我店的重大投资,一定要经过合法程序,要进行充分的论证,要经过我店领导班子的集体决策,在权限范围内谨慎投资。(3)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制定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控力度。(4)定期、不定期地清理债权、债务,及时了解资产质量状况,避免债权难以收回。(5)严格基建合同的审签,加强基建过程监控,严格现场签证,避免结算纠纷,加快工程结算。(6)对材料物资的采购要加强监督,要考虑资金占用、存货减值等机会成本,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存货损失。清产核资工作报告2为了适应我国国有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需要,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摸清中央企业“家底”,核实中央企业资产质量,为中央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做好企业业绩考核、绩效评价以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工作创造条件,国资委决定从20xx年9月起分期组织中央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一、清产核资工作目标(一)全面摸清中央企业“家底”,如实暴露企业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促进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二)全面清查核实中央企业各项资产损失情况,并根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规定进行处理,促进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创造条件。(三)通过对中央企业所属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核实事业单位资产、权益等状况,规范中央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制度,促进真实反映企业经营实力。(四)全面清查核实中央企业所属境外子企业各类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规范境外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和财务报告制度,促进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二、清产核资工作安排为配合中央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工作,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从20xx年9月分批开始,分别用5个月时间完成清产核资主体工作任务,全部工作于20xx年10月结束。具体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一)前期准备(20xx年6~8月)。在对中央企业进行调查排队基础上,提出中央企业分批开展清产核资工作计划,制订《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并下发工作文件、报表和工作软件。(二)工作部署(20xx年9月初)。对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进行工作部署,明确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落实清产核资工作任务。各中央企业明确或建立相应的组织或办事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好组织动员工作。(三)业务培训(20xx年9月)。计划组织2期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培训班,培训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人员,具体讲解清产核资工作政策、制度和办法及清产核资报表和软件。(四)组织实施。分批组织中央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全面完成账务清理、资产清查、数据汇总上报等主体工作任务,全部工作于20xx年10月结束。三、清产核资清查时间点为了保证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及国家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工作总体安排,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将采取分期分批方式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如下:(一)20xx年前已申请执行或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中央企业,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有关工作要求,做好有关资金核实工作,直接向国资委申报资产损失处理,可不再组织清产核资工作。(二)申请20xx年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中央企业,清产核资主体工作时间为20xx年9—12月,资产清查时间点为20xx年12月31日,全部工作于20xx年3月底结束。(三)申请在20xx年或20xx年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中央企业,清产核资主体工作时间为20xx年1—6月,资产清查时间点为20xx年12月31日,全部工作于20xx年10月底结束。(四)总公司设在港澳地区的中资企业和其他特殊情况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另行商定。四、清产核资工作内容(一)账务清理。指以清产核资资产清查点为基准对企业母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各类帐户、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企业内部资金往来和借款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二)资产清查。指对企业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重点做好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的清理,以及企业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核对。(三)价值重估。指对企业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按照国家规定方法、标准进行重新估价。(四)损溢认定。指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申报的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进行认定,并对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预计损失进行确认。(五)资金核实。指根据企业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清产核资工作结果,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组织进行审核并批复准予账务处理,重新核定企业实际占用的国有资本金数额。(六)完善制度。指企业在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后,认真分析在资产及财务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企业会计制度》计划,逐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巩固清产核资成果,防止前清后乱。五、清产核资工作组织领导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由国资委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分步实施,有关清产核资的重大问题由国资委研究决定。各中央企业具体组织所属企业、单位开展清产核资工作。(一)国资委负责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部署,制定清产核资规章制度和工作方案,对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及中介机构审计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核查。(二)中央企业应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成立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并指定内部有关机构或成立临时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三)中央企业所属事业单位、境外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要按照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具体工作实施按其财务隶属关系组织进行。六、清产核资工作要求为确保清产核资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中央企业应遵循以下工作要求:(一)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应认真执行《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等制度规定(另行下发),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切实摸清“家底”,保证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真实、可靠。(二)中央企业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暴露存在问题。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均应按有关要求取得合法证据或具有法定效力的经济鉴证材料,不得虚报、瞒报。(三)中央企业对清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应认真清理、分类排队、查明原因,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认真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四)中央企业经批准财务核销的各项不良债权、不良投资及实物资产损失,要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认真加强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力量或成立专门机构继续进行清理和追索,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五)中央企业通过开展清产核资,如实反映企业所属单位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对资不抵债难以持续经营的,应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好分类排队,依法予以合并、歇业、撤销、出售和破产,加快推动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促进提高国有资本总体运营效益。(六)除涉及国家安全的'特殊企业以外,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须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上报企业清产核资审计报告。(七)中央企业在清产核资工作中,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及时将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工作组织和意见或建议,通过简报、情况反映、专题报告或阶段工作总结等形式报送国资委(统计评价局)。清产核资工作报告3根据20xx年4月20日《沧州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十部门关于印发沧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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