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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中国第一法律门户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司法考试资料下载目录司法考试行政诉讼法考点精析:被告确认司法考试行政诉讼法考点精析:具体行政行为司法考试行政诉讼法考点精析:撤销判决的相关问题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关系中的复议前置问题司法考试行政法备考“三优一简”司法考试行政诉讼法考点精析:被告确认[重点法条]《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中国第一法律门户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司法考试资料下载《若干解释》第二十二条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复议机关为被告。[识记重点]行政诉讼被告确认的一般规则:“谁行为、谁被告”与“谁主体、谁被告”,首先、被告必须是被诉行政行为的实施主体,其次、被告还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如果行为主体并不具有主体资格,就应以它所属的具有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来担当被告。[高频考点]1、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时,应以哪个机关为被告是行政诉讼的高频考点,已反复出现过多次;复议机关改变原行为,此时被告是复议机关,但管辖却可以既由原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也可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真题示范:(2005-2-85)金某因举报单位负责人贪污问题遭到殴打,于案发当日向某区公安分局某派出所报案,但派出所久拖不理。金某向区公安分局申请复议,区公安分局以未成立复议机构为由拒绝受理,并告知金某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BCD)A.金某可以向某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B.金某可以以某派出所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C.金某可以以某区公安分局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D.应当对某区公安分局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2009-2-46)李某从田某处购得一辆轿车,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在一次查验过程中,某市公安局认定该车系走私车,予以没收。李某不服,向省公安厅申请复议,后者维持了没收决定。李某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C)A.省公安厅为本案的被告B.田某不能成为本案的第三人C.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D.省公安厅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2、行政机构行为的被告确认。[重点法条]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中国第一法律门户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司法考试资料下载《若干解释》第二十条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第二十一条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应当视为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行政机构的被告确认总结:(1)行政机构原则上有三类:新增机构、内设机构与派出机构,但这三类机构在被告确认问题上是完全一致的,派出机构考试时出现的频率较高,因此,只要识记这一点即可。(2)行政机构原则上无主体资格,因此行为亦由其所在的行政机关为被告。(3)当行政机构有法律、法规、规章授权时,即具有原告资格,因此此时可以作为被告。典型的授权如《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派出所的授权。(4)当行政机构超越了法律、法规、规章授权范围,仍以其为被告,但切忌所谓“超越授权”是指超越授权幅度,而非种类,后者应视为没有授权,因此还是以该机构所在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典型的例如:《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派出所的授权是“警告与500元以下的罚款”。但如派出所进行的是超过500元的罚款,应视为“超越授权范围”,此时以派出所为被告,如派出所进行的是警告与罚款以外的其它处罚,例如行政拘留,应视为“没有授权”,此时以派出所所在的公安机关为被告。(5)如果案例中出现的是派出所不作为,此时被告应是派出所。真题示范:(2006-2-82)2006年5月2日,吴某到某县郊区旅社住宿,拒不出示身份证件,与旅社工作人员争吵并强行住入该旅社。该郊区派出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决定对吴某处以300元罚款。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C)A.派出所可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该处罚决定B.派出所可以当场作出该处罚决定C.公安机关应当将此决定书副本抄送郊区旅社D.吴某对该罚款决定不服,应当先申请复议才能提起行政诉讼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中国第一法律门户、乡、镇政府没有职能部门,因此乡、镇政府下属的任何机构作出的行政行为均由乡、镇政府为被告。真题示范:(2007-2-82)甲银行与乙公司签订了贷款合同并约定乙以其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作抵押。双方在镇政府内设机构镇土地管理所办理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该所出具了《证明》。因乙不能归还到期贷款,甲经法院强制执行时,发现乙用于抵押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系伪造。甲遂对镇土地管理所出具的抵押证明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BCD)A.本案的被告应当是镇土地管理所B.本案的被告应当是镇政府C.镇土地管理所出具抵押证明的行为是超越职权的行为D.法院应当判决确认抵押证明违法4、如果原告起诉的被告不适格,或是法院认为应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这两种情形也多次出现在被告问题的考察中。真题示范:2007-2-44)某派出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扣押了高某的拖拉机。高不服,以派出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诉讼中,法院认为被告应是县公安局,要求变更被告,高不同意。法院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C)A.以派出所为被告继续审理本案B.以县公安局为被告审理本案C.裁定驳回起诉D.裁定终结诉讼司法考试行政诉讼法考点精析:具体行政行为[重点法条]《若干解释》第五十条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原告或者第三人对改变后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就改变后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中国第一法律门户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司法考试资料下载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作出确认其违法的判决;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起诉被告不作为,在诉讼中被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的,参照上述规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2007)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一)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二)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三)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一)根据原告的请求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二)采取相应的补救、补偿等措施;(三)在行政裁决案件中,书面认可原告与第三人达成的和解。[法条分析与真题示范]1、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1)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且申请撤诉的,只要法院准许,诉讼就此终结。(2)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但也没有对改变后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法院应继续审理原行为,但判决种类会变化:如果经审查认为原行为违法的,因其已经被被告废气,所以法院应作出确认违法判决,如果经审查认为原行为合法的,应作出驳回诉讼请求判决,而不能作出维持判决。(3)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对改变后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法院应审理改变后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原告对原行为不申请撤诉,对改变后的具体行政行为也不服的,法院对这两个具体行政行为应进行合并审理。(4)原告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被告在诉讼中履行法定职责的,如原告撤诉,法院同意则诉讼终结;如果原告不撤诉,法院应继续审理被告的不作为。但判决种类也要发生变化。如果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是违法的,此时因被告在诉讼中已经履行了法定职责,就不能再作出履行判决,而只能作出确认违法判决;如果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不作为是合法的,应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真题示范: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中国第一法律门户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司法考试资料下载(2005-2-48)某市某区公安局认定施某有嫖娼行为,对其处以拘留15天,罚款3000元。施某不服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维持了原处理决定。赵某提起行政诉讼。在第一审程序中,原处罚机关认定赵某有介绍嫖娼行为,将原处罚决定变更为罚款1000元。赵某对改变后的处罚决定仍不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A.法院应继续审理原处罚决定B.法院应审理改变后的处罚决定C.审理原处罚决定还是改变后的处罚决定由法院决定D.原告对原处罚决定不申请撤诉的,法院应当对原处罚决定作出相应判决2、最高法院07年关于撤诉问题的规定中第三条、第四条成为近年考察热点。真题示范:(2009-2-99)下列情况属于或可以视为行政诉讼中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是:A.被诉公安局把拘留三日的处罚决定改为罚款500元B.被诉土地局更正被诉处罚决定中不影响决定性质和内容的文字错误C.被诉工商局未在法定期限答复原告的请求,在二审期间作出书面答复D.县政府针对甲乙两村土地使用权争议作出的处理决定被诉后,甲乙两村达成和解,县政府书面予以认可3、实践中,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往往是原告撤诉的主要原因,正因如此,这两个问题也常常结合起来考察,但需要注意的是,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并非撤诉就可以完成,还必须经过法院的同意;如果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并不同意撤诉,法院还是要尊重原告的意愿继续审理。司法考试行政诉讼法考点精析:撤销判决的相关问题[重点法条]《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中国第一法律门户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第五十五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若干解释》第五十三条复议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复议决定自然无效。复议决定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错误,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复议决定时,应当责令复议机关重新作出复议决定。第五十四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被告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结果相同,但主要事实或者主要理由有改变的,不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受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限制。行政机关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处理。第五十八条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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