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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党员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工作制度范例【导读】网友为您分享的精编优质文档“2022年度党员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工作制度范例”,供您酌情参考借鉴,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为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一、谈心谈话的原则(一)谈心谈话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管辖范围内的干部职工进行。(二)局党组书记对谈心谈话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谈心谈话工作负分管责任,各股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对本部门(单位)谈心谈话工作负直接责任。谈心谈话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三)谈心谈话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分别进行。1.对局领导班子成员的谈心谈话,由局党组书记进行;2.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的谈心谈话,由局党组书记牵头;3.对各股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谈心谈话,由分管领导进行;4.班子成员与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曾经接受处理、存在问题苗头、关键岗位的干警的谈心谈话,由分管领导进行;5.对其他干部谈心谈话由本股室负责人进行;(四)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领导干部要带头谈,同时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二、谈心谈话的种类(一)按谈心谈话的内容分为:1.平时谈话;2.任前、岗前谈话;3.提醒谈话;4.警示谈话;5.诫勉谈话。(二)按谈话对象人数分为:1.集体谈话;2.个别谈话。三、谈心谈话的实施(一)平时谈话。平时谈话可随时进行,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前要开展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1.谈话内容:平时谈话以交流思想,交换意见为主,重在解决问题,汇报思想。2.谈话形式:个别谈话。3.组织实施:平时谈话由谈话人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二)任前、岗前谈话。对新提任或转任的干部要进行任前谈话;对新录用或新调入的工作人员或领导干部,因工作需要进行岗位交流或调整领导干部的或工作人员,外派挂职锻炼、基层帮扶的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要进行岗前谈话。1.谈话内容:包括对谈话对象进行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廉政勤政方面的要求,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要求,引导谈话对象进一步增强自律意识,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筑牢廉政思想防线。2.谈话形式:个别谈话,也可以采取集体谈话。3.组织实施:任前、岗前谈话由办公室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按干部管理权限相关领导参加。(三)提醒谈话。对在政治立场、理想信念、工作作风、履职尽责、道德品质、勤政廉政等方面可能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要进行提醒谈话。1.谈话内容:向谈话对象指出可能出现的问题,重申县委和纪委监委的有关规定,防微杜渐,避免错误发生。2.谈话形式:个别谈话,必要时也可以采取集体谈话形式。3.组织实施:提醒谈话由局党组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按干部管理权限相关领导参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该对其进行提醒谈话:(1)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2)人、财、物权较集中的关键岗位;(3)其他地方或类似行业出现过同样问题的;(4)群众反映问题较多且较集中的;(5)其他需要提醒谈话的情形。(四)警示谈话。对在政治立场、理想信念、工作作风、履职尽责、道德品质、勤政廉政等方面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了轻微错误,但尚未构成违纪的党员干部要进行警示谈话。1.谈话内容:向谈话对象指出干部群众有反映并可能会出现腐败情况的问题;要求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作出实事求是的解释或说明;提醒谈话对象对已经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以注意,避免更大错误发生;向谈话对象提出具体意见建议和整改要求;其他需要警示谈话的内容。2.谈话形式:个别谈话,原则上一事一谈。3.组织实施:由局党组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按干部管理权限相关领导参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进行警示谈话:(1)不能认真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干部群众反映问题较多且较集中的;(2)对下属要求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3)执行政治纪律、财经纪律不够严格,存在需要注意的问题的;(4)干部考察或年度考核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15%或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察、考核存在一定问题的;(5)其他需要警示谈话的情况。(五)诫勉谈话。对在政治立场、理想信念、工作作风、履职尽责、道德品质、勤政廉政等方面有违规违纪行为,但情节轻微且还未达到纪律处分条件的要进行诫勉谈话。1.谈话内容:向谈话对象指出群众反映或举报其所存在的问题;要求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作出解释或说明;向谈话对象说明其违反党纪政纪规定的程度,发展下去的后果及危害;区别不同情况,对谈话对象进行批评教育或诫勉,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处理和纠正的具体意见,要求谈话对象限期提交对问题的认识及整改措施的书面报告;其他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内容。2.谈话形式:个别谈话,原则上一事一谈。3.组织实施:对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初步核实后,由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相关干部进行诫勉谈话。诫勉谈话由局党组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按干部管理权限相关领导参加。被诫勉谈话的党员干部,取消该年度评优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1)反映的一般性问题,经核查后结果需要与被举报人见面的;(2)反映意见相对集中的问题,需要与被举报人核实并督促纠正的;(3)领导干部存在可能酿成严重违纪的苗头性问题,需要进行教育帮助并引以为戒的;(4)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决策及工作部署不力的;(5)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专断,或者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6)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因决策失误、处置突发事件不力,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或不良后果的;(7)工作作风浮夸、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的;(8)民主法制观念淡薄,不依法办事,造成不良后果的;(9)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与民争利,造成不良影响的;(10)不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的;(11)年度廉政考评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12)其他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情况。四、其他规定(一)谈话应突出思想性,体现上级对下级的关心、爱护和监督。谈话前要列出谈话清单。(二)谈话应当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的原因、谈话纪律。进行提醒、警示和诫勉谈话时,应认真听取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指出需要注意的问题,并要求其提出改正措施,需要其就有关问题做出书面答复或者说明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书面材料。(三)谈话对象应正确对待谈话,实事求是地回答或说明问题。要做好谈话记录,由谈话人、谈话对象和记录人共同签字确认。(四)谈话后,谈话对象要按照谈话人提出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及时书面向谈话人汇报落实情况。谈话对象谈话后没有改正错误或者改正不明显的,由有关领导或相关部门根据情节予以批评教育并督促改正,拒不改正的将依纪依规作出处理。(五)谈话要重事实、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格保守秘密,不得泄露信访举报的来源或者信访举报人的姓名、单位等有关情况,不得向外泄露谈话内容,违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六)谈话应定期进行,或根据需要随时进行。原则上局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分管部门对其他干部每半年开展1次谈话。五、本工作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县xx局进行解释。
本文标题:党员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工作制度2022年度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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