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文档 >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1、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到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保到二〇二〇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民主制度更加完善,民主形式更加丰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执政2、十八届三中全会3、十八届四中全会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4、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从2014年12月在江苏调研时第一次提出后,在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上、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和集体学习中、在春节团拜会上……习近平一而再、再而三地不断强调,让“四个全面”成为备受关注的“新提法”。5、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习近平: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共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一起努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不断见到新成效。习近平指出,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对各种危害法治、破坏法治、践踏法治的行为要挺身而出、坚决斗争。对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从其踏入干部队伍的那一天起就要开始抓,加强教育、培养自觉,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准确把握我们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首要的是学习宪法,还要学习同自己所担负的领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各级党委要重视法治培训,完善学法制度。6、“民告官”迈入2.0时代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新的《行政诉讼法》将于2015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国家立法机关修改的第一部法律,也是行政诉讼法实施二十多年来作出的首次修改,标志着“民告官”正式迈入新的时代。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条文由75条扩充到103条。二、行政行为:风险防范视角下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聚焦点修改前修改后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行政行为:行政争议风险视野下依法行政衡量的理论工具《行政诉讼法》修改的社会背景旧行政诉讼法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0年10月1日实施。行政诉讼“立案难”、“审判难”和“执行难”。案件受案率低,受案量少,年均10万到20万,不到总案件数2%,行政纠纷信访案件的1/60,且有逐年递减趋势。近五年来,全国行政诉讼案件原告胜诉率逐年走低,从原来30%下降到目前不足10%,相反的是上诉率、申诉率不断攀升。背景: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四个全面。行政诉讼制度的确立,客观上增加了政府治理的难度,同时也给了民众一个权利救济的制度保障机制。如果说法治是现代民主政治的标志,行政诉讼制度是不可或缺的一杆标尺。在行政诉讼中,政府只能作被告,行政诉讼是政府治理法治化必须面对的核心问题,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迫在眉睫。行政诉讼法修改的理论突破行政诉讼的立法目的。旧法一个重要任务是维护行政权威,符合当时的理念,不适用调解的制度设计就是为了维护行政权威。新法取消了维护。增加了解决行政争议,防止程序空转而导致的司法权威受损。修改前修改后第一条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一条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二)依法行政原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在《宪法》规定的框架性制度中,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产生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并在“依法行政”原理规范下实施行政行为,其行政行为因为依“法”而获得了它的正当性与合法性。《宪法》第2条第1款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根本政治原则。(三)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最新挑战抽象行政行为公民权益保障的发展行政自由裁量权不断受到规制依法行政责任的加重【案例】陈某诉渔政部门1997年6月,陈某未办理渔业捕捞许可证,进入禁渔区进行捕捞活动,被县渔政管理站值勤人员查扣,并根据福建省《实施〈渔业法〉办法》规定,没收陈某渔船一条及船上的鱼网等渔具,并处罚款2000元。陈某不服,起诉至县法院。《渔业法》第30条规定:“未按本法规定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没有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但福建省的《办法》第34条规定:未取得捕捞许可证进行捕捞,情节严重的,可以没收船。结局:法院判渔政部门败诉【案例】没有初中毕业证,不能办理结婚证2007年,福建省平和县下发了一个备受争议的“红头文件”:没有初中毕业证,不能办理结婚证。尽管该文件后被废止,但根据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老百姓对这样荒唐的“红头文件”,并不能提起行政诉讼。按照旧《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行政相对人)只能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而对行政机关出台的文件规定等抽象行政行为只能通过其他监督途径解决。没初中毕业证不能办结婚证家长向记者出示了有关文件。1.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比具体行政行为的危害更大,导致违法行政行为多次反复发生。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是重大突破。只能附带提出审查申请,只能申请对具体行政行为直接援引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只能审查规章以下文件。/第六十四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经审查认为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并向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决定》: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法院在认为行政规范性文件违法的情况下,不能直接宣告其违法,但有向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的权力,这有利于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有利于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质量。2、扩大了受案范围。新《行政诉讼法》把可诉的行政行为由原来的8项扩充为12项,将社会保障权、知情权等都纳入了受案范围。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也必须注意。3、经复议后被告的确定问题。现行行政复议制度形同虚设。现在复议机关维持也要做共同被告。实际上突破了原来的共同被告制度。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4、诉权保护和行政机关应诉解决“立案难”和“告官不见官”的问题。/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案例】2013年9月,河南一家酒店的职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希望通过法律途径向当地工商行政部门讨要个说法。而法院却以“领导说不立案”为由让他们吃了闭门羹。此次法律修改明确了公正司法、监督行政的原则和宗旨,明确了行政诉讼应有的要义,使其回归法律本位,是这次修改的一个亮点。中国民告官第一案县长出庭应诉1988年8月25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苍南县影剧院举行公开审判大会。庭审休息时,被告县长黄德余(下图)走到包郑照身边,和他握手。《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五)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起诉期限由三个月改为六个月。亮点:可口头起诉第五十条起诉应当向法院递交起诉状,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解读】这一规定方便了当事人行使诉权。很多文化程度不高的老百姓更希望采用口头方式起诉。这种做法在实践中操作性较强。但不论是口头还是书面,起诉都要符合条件,如有明确被告、基本事实等。亮点:应当登记立案第五十一条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不能当场判定的,应接受起诉状,出具书面凭证,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新《行政诉讼法》改“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起诉状内容错误的,要给予指导和释明,重点解决法院以不符合起诉条件拒收起诉状,或者收到起诉状置之不理的问题。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提出行政诉讼法修改墙.rm落实视为撤诉和缺席判决/第五十八条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三、法治中国目标下推进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建设的对策(一)从依法行政的核心影响要素来看有以下三点对策:1.树立行政法治理念。2.转变行政行为方式。3.构建行政程序。群众满意1.行政法治理念私权利法无授权则为禁止,公权力法无禁止则为自由。2.转变行政行为方式核心:运用法治方式推进依法行政传统的依法行政手段单一且多以行政强权作为后盾,其模式是命令——服从。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柔性行政手段的兴起,体现了现代依法行政的民主精神,改变了单一的依法行政手段。创新一:协商内在化的行政行为出现与协商行政发展相适应的是“基于协商的行政行为”,这是德国行政法的概念。在我国行政实务中也经常可以看到行政机关在决定做出行政行为之前,为了取得好的社会效果,为了使私人能够遵守该命令而同私人进行协商。——环境行政执法——德国《公害规制法》:对于拥有多数设施的当事人而言,如果其拥有的全部设施的排污总量控制在排污规制是数值范围内,可以允许其个别设施的排污量超出规定的数值。协商过程“法化”趋势深圳违章行人穿绿马甲当交通纠查员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如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等违法行为人自愿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即协助站岗维护交通秩序的,给予口头警告,免予罚款处罚。交警局将根据罚款金额,确定对应折抵的站岗时间:处50元以下罚款的,维护交通秩序1小时;处100元罚款的,维护交通秩序两小时;处200元罚款的,维护交通秩序3小时。创新二:复合行政行为的出现现代行政的服务、绩效、效率的复合性目标催生了复合行政行为的出现行政实务中大量可见行政指导与其他行政行为的复合。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在其职能、职责或管辖事务范围内,为适应复杂多样化的经济和社
本文标题: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90562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