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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现发布《2010年青岛市环境状况公报》。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宋春康二О一一年五月2010年青岛市环境状况公报综述2010年,全市环保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大局,以治污减排为主线,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坚持保护环境与促发展相协调,污染减排与调结构相促进,环境改善与惠民生相结合,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管理措施,环境质量进一步得到改善。市政府印发了《2010年环湾保护重点工作实施方案》、《2010年青岛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实施环境设施建设、重点流域污染综合整治等5大方面28项“环湾保护”重点工作,进一步推动了“环湾保护”工作;环保、建设、市政、城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对过城河道、噪声扰民、扬尘污染等6类突出问题开展了为期半年的集中整治,不断提高群众对环境的满意度;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14座污水处理厂的18个新、改、扩建项目进展顺利,排查治理海泊河、李村河、娄山河三大流域污染点源525处,河道截污和综合治理工程取得阶段成果。22010年,全市环境保护投资达到113.86亿元。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形势下,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降低,超额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稳定,部分流域、区域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0.7%,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市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主要河流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77.4%,同比升高6个百分点,李村河等省控重点河流全面达到常见鱼类稳定生存的水质目标;胶州湾海域水质好转,功能区达标率为71.4%,胶州湾外海域水质良好,功能区达标率为100%;市区声环境质量较好,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状况。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状况2010年,全市实现减排二氧化硫8500吨,减排化学需氧量8200吨。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较上年降低3.9%和0.7%。“十一五”期间,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两项主要污染物累计削减1.13万吨、4.26万吨,削减率为19.52%和27.41%,超额完成了山东省政府下达的削减18%和26.32%的减排任务。措施与行动2010年,全市共投资11亿元,完成减排项目35个,其中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11个,投资8.7亿元,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1万吨;二氧化硫减排项目24个,投资2.3亿元,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0.8万吨。“十一五”以来,全市累计实施减排项目250个,共投资30.09亿元。其中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90个,累计投资20.94亿元;二氧化硫减排项目160个,累计投资9.15亿元。在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方面,新建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17座,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增加至131.5万吨/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提高到86.78%;关停化工和印染企业10家,水泥立窑、草浆造纸等生产线38条。在削减二氧化硫排放方面,建成37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硫设施,占总装机容量的99%,非电行业110余台大中型燃煤锅炉建成脱硫设施,关停小型燃煤发电机组15台合计装机容量35.1万千瓦,淘汰小型燃煤锅炉200台。空气环境状况1、环境空气质量2010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0.7%,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值分别为0.099、0.051、0.048毫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与上年相比,二氧化硫年均值降低1.9%,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升高1.0%,二氧化氮年均值升高11.6%。可吸入颗粒物为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受采暖期燃煤影响,冬季二氧化硫污染仍较显著;由于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等原因,二氧化氮浓度呈持续升高趋势;我市空气污染呈现较为明显的扬尘、煤烟和机动车尾气混合型污染特征。“十一五”期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连续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十一五”末期与“十五”末期相比,二氧化硫年均值下降10.5%,二氧化氮年均值上升100%,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基本持平。2、大气降水2010年全市总降水pH年均值为6.30,好于酸雨限值,酸雨频率为0.3%。与上年相比降水酸度略有减弱,酸雨频率下降2.9个百分点。3、废气排放全市主要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烟尘、粉尘排放量分别为11.28万吨、2.32万吨、0.51万吨,二氧化硫、烟尘排放量分别较上年下降0.7%和26.3%。4其中,工业二氧化硫、烟尘排放量、粉尘排放量分别为8.62万吨、1.30万吨和0.51万吨,全市生活及其它二氧化硫、烟尘排放量分别为2.66万吨、1.02万吨。根据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结果,全市机动车保有量为160.85万辆(不含挂车等),机动车排放的主要废气污染物总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0.57万吨和4.80万吨。措施与行动1、扬尘污染防治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建筑施工扬尘管理,全市环保、建设、城管等部门累计开展控制扬尘污染检查460次,查处扬尘管理不规范行为146起,查处渣土运输车辆撒漏等违法行为695起,进行渣土覆盖3.24万平方米,硬化施工工地道路及周边场地31万余平方米,增设密目网146万余平方米。积极开展道路洒水抑尘。加强工业扬尘管理,严格涉尘项目审批,开展工业粉尘排污费核征工作,及时查处群众反映的工业企业扬尘粉尘污染问题,组织青岛碱业、前湾港等20家企业实施除尘设备改造、增设抑尘墙、加装堆场喷淋等改造工程,取得了较好的抑尘效果。2、燃煤污染防治2010年全市13台燃煤锅炉安装了脱硫设施,总吨位480吨,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约737吨。36家企业安装了燃煤锅炉脱硫除尘分布式或集散控制系统(DCS),淘汰燃煤锅炉41台。对全市23家火电企业的60个脱硫设施旁路烟道挡板实施了铅封并验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我市火电企业脱硫设施运行管理。3、冬季控制大气污染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了冬季控制大气污染专项行动,对全市358家单位364台锅炉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二氧化硫排放情况进行了现场监察、监测,检查全市5在建建设项目和工业扬尘污染源201家,对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超标等环境违法行为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有效控制了冬季大气污染。4、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强化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2010年共检测机动车28.35万辆,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为80.9%;切实落实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全年共核发绿色环保合格标志38.35万枚,黄色环保合格标志7.02万枚;加快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网络信息化建设,青岛市所辖七区五市的14家机动车环检站全部联网运行;加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的配合,进一步加大对环保违法车辆的查处力度,全年开展联合路查508次,检查车辆21579辆;开展以“全民共同参与、呼吸清新空气”为主题的机动车冒黑烟有奖举报年活动,全年共受理机动车排气污染投诉举报1475件,兑现奖金2.77万元;认真落实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共审核办理汽车“以旧换新”12184辆,兑现补贴资金1.82亿元;积极推进老旧公交车的淘汰更新,全年更新国Ш排放标准公交车1208辆。5、其它实施资源能源综合开发工程,推广应用低温循环水、生物质锅炉、地源热泵、海水源热泵等清洁能源供热方式。垃圾生化处理、沼气发电等项目投入运行。积极探索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从严审批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建设项目,对全市11个行业21家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业进行调研,完成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数据库更新。将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情况纳入区市环保目标绩效考核,定期通报空气质量优良率和改善度。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重点支持扬尘污染治理、工业废气污染治理、油气回收等项目,进一步提高监测技术和装备水平。6水环境状况1、水环境质量2010年,向市区供水的崂山水库、棘洪滩水库、小珠山水库、吉利河水库、书院水库、大沽河水源地6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市31条主要河流62个监测断面的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77.4%,同比升高6个百分点。全市22条重点污染控制河流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9.4%和51.5%。省控重点河流大沽河、李村河、泽河、嵯阳河等河流水质明显改善,全面达到了常见鱼类稳定生存的水质目标,按期完成省政府下达的重点河流水质改善任务。但由于截污不完善、河道缺乏自然径流、农业面源污染等原因,全市河流断面功能区达标率仍然较低。“十一五”期间向市区供水的6处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十一五”末期与“十五”末期相比,全市主要河流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升高5.5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年均浓度分别下降了19.4%和35.7%。2、废水排放全市废水排放总量38155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总量10800万吨,生活污水排放总量27355万吨。主要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4.66万吨,比上年下降3.9%。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为1.06万吨、0.08万吨,化学需氧量同比下降6.19%,氨氮同比上升33.3%。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3.60万吨和0.73万吨,化学需氧量同比下降3.23%,氨氮上升32.7%。根据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结果,全市农业源(含种植业、水产养殖业、畜禽养殖业)主要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712.66万吨和0.60万吨。措施与行动1、饮用水源地保护积极落实《青岛市重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推进实施各项水源地保护工程。投资2.07亿元完成了崂山水库上游污水治理工程,铺设管道53.4千米。开展了城市、城镇、乡镇和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基本状况调查工作,对《青岛市水功能区划》进行了调整,依法清理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污染企业。在产芝水库、棘洪滩水库和崂山水库新建水质自动监测站,加强对水质的监测。建立完善饮用水源地污染源预警、安全应急和水厂应急“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源地保障体系,确保饮水安全。2、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全市18座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工程,新增污水处理量26万吨/日,总量达到156.5万吨/日。将市区排水管网建设项目列为市办实事之一,共建设排水管网160.4公里,完成目标任务。各级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加大流域截污治污工作力度,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得到补充和完善,污水收集率、处理率进一步得到提高,入河污水量大幅减少。3、重点流域污染防治积极推进全市22条重点河流污染治理。在重点流域划定区市跨界监测断面,进行监督考核;对不达标河流实行区域限批,督促落实治理措施;对海泊河、李村河、娄山河流域组织开展污染点源排查治理、河道清淤和排水管网铺设,治理点源525处;制定实施《李村河流域污染限期治理工作方案》,开展污染治理“六十天会战”;组织建设了青啤二厂工业废水深度处理环保示范工程,在我市首次利用深度处理的工业废水修复河道生态。近岸海域环境状况82010年,全市近岸海域水质良好,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87.5%。胶州湾海域达到或好于二类水质(水质为优良)面积比例为57.2%,三类、四类、劣四类水质面积比例分别为11.7%、7.4%和23.7%,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71.4%。胶州湾外海域水质良好,功能区达标率为100%。胶州湾水质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无机氮污染较重的区域主要位于李村河河口和大沽河河口连线以北海域,活性磷酸盐污染较重的区域主要位于墨水河河口、娄山河河口及大沽河河口附近海域。“十一五”末期与“十五”末期相比,近岸海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升高14.5个百分点。措施与行动1、胶州湾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市政府成立“环湾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10年环湾保护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实施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工业污染防治、岸线和生态保护、保障能力建设等5大方面28项“环湾保护”重点工作。对环湾区域56家企业直排海废水实施限期整治,对23家企业废水实施污染源治理再提高工程;12座污水处理厂的14个新、改、扩建项目进展顺利,污水排放达到最严格的一级A排放标准(上马污水处理厂除外),每年可减少向胶州湾排放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