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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代化进程中行政权力腐败的产生及其遏制内容提要:警惕和防止行政权力腐败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目前我国正处于现代化建设中,现代化建设给我们带来多方面利好的同时,由于一些体制、机制尚不健全,少数唯利是图的不法分子利用可乘之机,拉拢腐蚀、诱惑一些官员,造成一些抵制或防范意识不强的官员,不慎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不仅给我国的经济发展、政治培育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也给廉政文化造成了侵蚀,甚至给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本文从现代化进程中行政权力腐败的词义界定,分析行政权力腐败产生的原因,揭示其危害性、影响性,最后在此基础上初步探讨如何遏制。关键词:现代化行政权力腐败监督引言:腐败,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是古已有之的,不是哪些国家或哪类国家特有的。2001年5月28日至31日,在荷兰海牙召开的“第二届全球反腐倡廉大会”的主题十分明确:“提高公民意识,研讨反腐策略。”会议共有142个国家和100多个政府非政府组织近2000人到会,可见治理腐败是全人类的大事。从根本上讲,腐败现象根源是私有制的产物,其实质是以权谋私。我国现阶段出现的腐败不是根本制度性腐败。在改革开放现代化进程中,由于我国社会正处转型期,市场机制不完善与行政体制改革的滞后,给行政权力拥有者或使用者,有着滥用行政权力的可趁之机,造成行政权力腐败的滋生、蔓延,甚至影响执政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为此,行政权2力腐败给国家与社会造成一定影响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目前,行政权力腐败问题已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中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时指出在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明显”的同时,依然存在“少数党员干部作风不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比较突出,奢侈浪费、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这辩证的语言充分把脉了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腐败情况。据刊载1“在1999年前十年间查处的腐败案件仅占全部案例14%左右;在2000年至今不到9年间查处的案例占到全部500个案例的约85%。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以及经济的飞速发展,腐败大案要案显著上升。”又如22011年3月11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表示,检察院去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18224件,同比增加0.2%;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723人(含厅局级188人,省部级6人中有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家盟、国家药监局原副局长张敬礼、江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宋晨光、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刘卓志等),同比增加2%。加大查办行贿犯罪力度,立案侦查行贿犯罪嫌疑人3969人,同比增加24.3%。这腐败案件数据统计表明,大规模、大声势地查处腐败犯罪,产生的震慑和遏制效果有限,新的腐败犯罪仍在不断大量发生,甚至一些领导干部“边反腐边腐败”或者“边腐败边反腐”。如原内蒙古赤峰市市长徐国元在6年内,利用职务3便利涉嫌受贿总数约3200万元3。又如新华网统计2010年5月31日-6月5日期间,首都机场原董事长张志忠涉嫌经济问题被刑拘、海南东方市发改局原副局长受贿150万被起诉、广东高院执行局原局长受贿1000万一审获无期、河南安监局原局长李九成涉嫌受贿超2000万等。因此,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仍呈多发之势,影响比较恶劣,警惕和防止行政权力腐败,是要采取有效措施,整治这个世界性的“顽疾”,是需要不留死角地布下反腐倡廉的“天罗地网”,真正起到震慑和“刹车”作用,才可以使国家行政机关高效运转,节约行政成本,促进政府以良好秩序运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树立良好外在形象,也才能使国家行政机关真正地成为人们心目中的“日夜警察”。一、行政权力腐败的涵义在汉语中,腐败一词有腐烂;(思想)陈旧、(行为)堕落;(制度、组织、机构、措施等)混乱、黑暗。用于社会领域,则是指人们出于个人主义和功利主义而不断追求私人利益,从而破坏社会秩序,造成一定混乱、黑暗。诸如教育腐败、医疗腐败、学术腐败、科技腐败、商业腐败等多种类型的腐败,我们称之为社会腐败。在一般情况下,人们认为的腐败是指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为本部门或个人谋取私利的行为,我们称之为政府腐败。这里的政府是广义上的政府,既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也包括党、人大、政协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等部门。但是,权力的主体是十分广泛的,腐败还包括本文中我们讨论和研4究的腐败仅指国家行政机关因公共权力的运用而产生的公共行政权力腐败,这也是现代社会中人们对权力腐败关注的重点。公共权力是所有权力中最重要的权力,而行政权力无疑是公共权力中最为典型的一种。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靠特定的国家强制力执行国家法律、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力。相对地,行政权力腐败是指拥有行政权力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共权力过程中,违背公共行政权力的性质和运行原则,将公共权力私有化、特权化、商品化,为本部门或个人谋取私人利益的行为。其实质是公共行政权力的滥用。从上述腐败定义及类型可看出,腐败特征具有:一是滥用公共权力;二是利己损他性;三是腐败分子的贪婪性;四是反社会正常规律性;五是影响广泛性、长期性和顽固性;六是可治理性。二、行政权力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现代化作为人类历史发展的一个阶段。在此期间,世界各国以最先进地发展要素来调整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以最快的速度向先进水平迈进,从而达到动态平衡升迁的过程。在此改革创新发展的现代化进程中,普遍存在由于经济飞跃发展,各种体制和机制正完善或改革之中,自身素质不够过硬的行政权力掌控者,经不住诱惑,钻国家政策空间滥用行政权力,以达中饱私囊或牟取局部小团体利益。主要体现以下方面:4(一)、现代化进程中腐败与经济关联4有些观点引用了李惠平的《论行政权力腐败现象及其遏制对策》文中观点,文章发表于2006-10-25;5现代化进程带来巨额效益(尤其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加剧了经济实体对与之相适应的利益的渴求,同时为了克服官僚机构的缺陷或政府官员的人为“设租”,取得经济调整时期的非生产性租金,在这种利己的有限理性的经济人框架下,腐败行为导致的后果由国家及全民承担。对处于社会巨变和市场化进程中的我国经济来说,制度因素始终是一个无法舍弃的因素,甚至是一个决定性的因素。寻租行为就是新旧制度交替过程中博弈的结果。由于现代化进程中的国家特点是旧制度的胚胎中孕育新的制度,在旧体制与新体制此消彼长的渐进中,又给旧制度的利益集团以缓冲的时间和空间,因此寻租行为就充斥着制度变迁的整个过程;有时候制度的制定者和被约束者是合为一体的,更增加了新制度发展过程中腐败的可能性。现代化进程中社会经济机制转换时的“间隙紊乱”带来的高回报、低风险的腐败活动。由于存在短暂的制度空隙与信息的不对称,腐败现象也就难以避免。在腐败行为没有被查处和惩治的情况下,腐败的收益往往大于成本,而真正受到损害的是国家、集体和其他个人的利益。因此,新旧体制共生共存的局面,既会产生一定的磨擦,又会在管理上造成新的空隙,使社会的经济和政治生活呈现暂时的无序状态,成为某些有权的人利用权力追逐金钱的肥沃土壤,大量行政权力腐败便由此而产生。(二)、现代化进程中腐败与政治关联在现代化的进程中所有参与者都会受到外界政治环境的熏陶,尤其政治心理与政治思想的建立,进而会进一步影响政治社会化变迁与政治制度生态。在受到冲击同时又有现代化带来新生6产要素进入市场、新管理行为的出现、新权力点的产生,这样在不成熟且缺乏严密的法制与规范的管理的现代化进程中,则使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所言“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一条万古不易的定理”有充分的展现。众所皆知,政治体制调整往往滞后于经济建设是现代化进程的一个普遍现象,虽然一党专政在促进共同目标利益及加速现代化有着主要作用,但随着现代化的深入带来利益主体多元,社会选择多样,造成对腐败的界定与惩治缺乏刚性准则,对集权与垄断无作为。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好的,但并不等于具体制度即政治体制完美无缺,实际上,在某些方面和环节存在着缺陷,这就给行政权力腐败滋生、蔓延提供了土壤和条件。1.权力高度集中,相对造成权力失控。现代化进程中,我国实行了党政、政企分开制度,但在实际运行中,依然是党委或政府一把手说了算,尤其一些行政要职人员,具有极大的影响力,对下级及其他部门有较大的制约性,因而易于出现越权行为,这也是一种无形的权力高度集中。权力具有两面性,它对每一个掌权人既有锻炼与陶冶的作用,也有强烈的腐蚀作用,如果权无制约、官无监督,则不仅不可能使其超越自身利益而天然地为社会服务,而且还可能滥用权力以获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侵犯、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权益,因为人的本性是自私的。例如,云南省麻栗坡原县委书记、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原局长赵仕永,收受了在麻栗坡县搞开发建设的20多位老板送给的包括“年节礼金”在内的400多万元贿赂款,并以购买个人用品开成公务开支发票报销的手段,贪污公款50多万元。其中2003年至20057年王某为了取得市政建设、项目开发权先后向赵仕永贿赂105万元;2005年赵仕永利用其县委书记的核心权力决策作用,要求县林业局给予一家木业公司采伐指标照顾,收受该公司经理30.2万元贿赂;2005年在开发水电站时,赵仕永给云南某锌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林某打招呼,达到牵头开发并持有多数股份的权力,最终收受林某的贿赂30万元人民币和4000美元;2005年赵仕永为了给陈某、骆某合伙开办的咖啡发展公司的支持和政府的一些优惠政策,要求县扶贫办和农业局给该公司下达100万元的贴息贷款指标,先后收到好处费4.1万元人民币;2008年10月,赵仕永以要办事用钱为由,叫其驾驶员找县财政局长想办法提10万元给他,最终该局长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以到州上看望老领导为名,从县财政局单位账户预支10万元交给了赵仕永5。按理说,赵仕永手中的权力其实是极为有限的,然而,赵仕永却一一办到了。这不正说明了无形的权力高度集中便会造成权力的失控吗?诚如19世纪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所说:“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2.我国对权力缺乏制约或制约不力。主要表现在:约束机制偏软,监督体系乏力。现代化进程中,我国经济发展促进政治体制的改革或完善,但对干部权力的限制措施主要是“软约束”,即通过思想教育工作,启发人们内心的信念,提高思想觉悟,促使人们的道德自律和自省,从而对人们的行为形成些制约。不可否认,这种“软约束”机制对促进干部为政清廉能起到一定作用,但在当前现代化经济大潮和不是良好的社会风气中,这种“软约5摘自09.8.4《检察日报》8束”的作用有限,人们很容易挣脱软约束去捞取货真价实的财富。而目前的“硬约束”,即通过一定机构和制度等因素起作用的,还不够强大有力。虽然我国现在的监督机构已不算少,但由于这些机构大都处于附属地位而缺乏相对独立性,制约职权和手段不够强大,传统观念的作用,尤其是权力大于法的干预、关系网的阻挠,这些监督机构程度不等地难以发挥应有的制约力量,执行不力,监督不到位和力度不够,未能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从以往情况看,他们虽查办了许多案件,清除了不少腐败分子,但还没真正做到有效地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与蔓延。加之,受到官官相互、权大于法等传统因素以及电子信息化普及水平不高的影响,群众无意识或无机会参与监督,许多丑恶腐败现象未能及时检举揭发,对腐败分子未形成有威慑力的社会舆论压力,这就给遏制行政权力腐败现象增加了难度。因此,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可以视为行政权力腐败产生的最主要原因。在现阶段,行政权力腐败被查处的几率很少,腐败成本远远小于腐败收益,而腐败的预期收益远远大于不腐败的收入以及政府官员的薪水收入。这就使得政府官员有很大的腐败动机,甘于冒着被查处的危险进行腐败活动。同时,监督和监察部门要想获得相关的信息需要很高的成本,在监察过程中,很难获得完全的信息,信息不完全或信息不对称也降低了腐败行为被查处的概率。3.某些现行政策不完善、不配套,执行不力,监督不到位,诱发行政权力腐败。如在社会分配政策上,虽然几年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
本文标题:行政权力腐败的产生及其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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