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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3日行政法概述-2-目录一、行政法的基本原理二、行政法的框架三、行政法的渊源四、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基本原理行政法&宪法民法、刑法公法&私法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权力&权利他治与自治-3-行政法&宪法宪法:规范权力分配(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行政法:规范行政权有小宪法之称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行政法为公民权利提供公法保障公民权利面临三方面的威胁:个人——民法调整家庭——婚姻继承法政府——行政法调整其中政府是最大的侵害源-4-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分权制衡理论洛克《政府论》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代议制立法即合意传送带理论间接民主议行合一行政权由立法权产生,从属于立法权,其行使受到立法机关的监督,与司法权、检察权等并列-5-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孙中山首创“权能分治”的理论政权依据“宪法”,属于全体国民,由“国民大会”代表“全国国民”行使,具体为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与复决权治权以五权分立为原则,立法、司法、行政、考试、监察,五权“宪法”-6-权利&权力私权利和公权力第一位与第二位原生与派生自私与公益:行政权具有公益性“法不禁止皆自由”与“法无明文规定皆禁止”古典自由主义&凯恩斯主义消极国家、守夜警察、放任政策国防、税收、警察等管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福利国家、国家干预教育、交通、卫生、环保、公共服务等由摇篮到坟墓-7-规制机构的兴起——EPA1950、60年代,没有环保部门;没有污染防治法私人民事诉讼,法院发禁止令民法、刑法当道的年代现代意义的管制机关出现(专业、高效、主动)-8-规制机构的兴起:FTC从自由竞争到垄断1911年的美孚石油公司案1983年的美国电话电报公司案AT&T1998年微软案-9-案例:权力的边界随着收容遣送制度的废止,乞讨成为一个社会管理中突出问题,许多地区尝试“禁止乞讨”的立法。大连市政府通过规章规定,在城市的特定区域设定“禁止乞讨区”,执法人员对违反规定者可以“强制带离”。问题:A.政府-“乞讨权”-自由问题:B.政府权力与生活方式问题:C.儿童乞讨流浪汉&图书馆&麦当劳-10-行政法的基础理论管理论控权论平衡论: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应当保持平衡状态Q:控权论过时了吗?-11-行政法的基础理论对行政权的规范和控制源头控通过行政组织法等法律对行政机关的组织、权限作出明确的规定,以控制行政权的来源,职权法定过程控通过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的行使方式,以避免行政权对私益的侵害后果控通过行政监督法、行政救济法制约行政权的滥用,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12-法治政府建设依宪治国依法治国——法治国家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法治政府依法治省、依法治区、依法治县、依法治乡、依法治校“Administrativelawisalawgoverningthegovernment,notthegoverned-13--14-法治政府内涵诚信政府责任政府透明政府服务政府有限政府法治政府行政争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上访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15-行政法的框架行政行为行政法的框架行政组织法:关于行政权的分配、权限行政行为法:关于行政权的行使及程序行政法上的监督与救济:监察、审计、复议、行政诉讼内容:以power—right关系为主线,以规范行政权为手段,以保障个体权利为目标;结构:配置---运行----过程---监督-16-A.行政诉讼法(1989)B.行政复议条例(1990)及行政复议法(1999)C.国家赔偿法(1994)D.行政处罚法(1996)E.立法法(2000)F.行政许可法(2003)G.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H.行政强制法(2011)-17-行政权受到的监督权力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舆论监督行政机关内部的专门监督(监察,审计)和层级监督Q:什么是最有效的监督?-18-行政法渊源宪法美国宪法:总统宣誓中凸现宪法第一部成文宪法英国宪法:宪法的母国,但是无统一的成文宪法我国宪法: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其他法律——全国人大常委行政法规:国务院根据宪法、法律-19-地方性法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的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18经济特区所在的市-20-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人大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人民银行审计署直属机构-21-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政府所在的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经济特区所在的市国际条约:参加和批准法律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22-台湾立法“中央”立法机关为立法院“省、县自治法”的制定机关为“省县民代表大会”“省、县单行法”的制定机关为省县议会各级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可依据行政法令,或业务需要,自行订立行政规章。各级行政机关,均得为行政规章的订定机关-2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民法诚实信用原则刑法罪刑法定原则行政法依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24-合法性原则法无规定皆禁止职权法定法律优位法律保留程序合法任何人不应成为自己案件的法官任何人在受到惩罚或其他不利之前,应为之提供公正的听证或其他听取其意见的机会(美国正当程序原则dueprocess;英国自然正义原则NaturalJustice)权责一致-25--26-比例原则法律的有限性社会事务繁杂自由裁量权(discretion)德国比例原则-27-比例原则“警察不可以炮击雀”-28-比例原则的概念比例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如果行政目标的实现可能对相对人的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则这种不利影响应被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之内,二者有适当的比例。-29-比例原则的内涵适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均衡原则比例原则的三个子原则-30-比例原则的内涵适当性原则又称合目的性原则,指行政权力的行使要符合法定目的,即行政机关所采取的措施必须能实现行政目的或者至少有助于达到目的。例如,“罚款”与“污染”。-31-比例原则的内涵必要性原则又叫“最小侵害”原则或“最温和手段”原则。在所有能够达成目的的手段中,应选择对公民权利最小侵害的手段。手段PK手段例如:餐厅卫生状况差:责令限期整改&吊销营业执照例如:税务部门可以扣押欠税者财产:扣押产品&扣押设备。行政权力行使的时间限度-32-比例原则的内涵均衡原则均衡原则,又称狭义的比例原则,也叫禁止过分原则,它要求行政措施对公民造成的损害不得过分大于给社会带来的利益。杀鸡取卵!削足适履!涸泽而渔!-33-比例原则的内涵三个子原则的关系:三级台阶首先审查适当性,明确采取的手段是否适当;其次审查必要性,看所采取的手段是否是侵害最小的;最后审查相称性,为实现行政目的也不能过分侵害公民权利。-34-对比例原则的评价德国奥托•梅耶称之为“皇冠原则”帝王条款从形式法治到实质法治补充:域外行政法大陆法系:法国&德国法国:母国、行政法院、判例法普通法系:英国&美国美国APA(AdministrativeProceduceAct)FederalTortClaimActAORA(AdministrationOrdersReviewAct)FOIA(FreedomofInformationAct)PrivacyActGovernmentintheSunshineAct日本、台湾-35-2019年9月13日
本文标题:行政法基本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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