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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工作计划集合【热选4篇】天地间,如果只是一眨眼,突然,我们会继续写新的诗,开始新的旅程。现在让我们制定一个计划,好好计划。那么应该怎么写计划呢?以下是网友整理的医疗工作计划。欢迎大家借鉴,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医疗工作计划篇【第一篇】一、强化思想认识,持续发展:院周会强调职能科长、各科主任、护士长继续抓好质量管理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医疗质量工作计划。每季召开质量管理委员会会议、病历质控小组会议、感染委员会会议,护理管理委员会会议,急救小组、药事委员会会议、安全医疗委员会会议,规范管理、规范医疗行为,一年不少于二次全院质量教育大会,使全院每个工作岗位努力工作,以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促进医院持续发展。二、明确临床医疗、医技科主要工作指标,并分解到各科使各科明确自己的指标要求,全院性指标如下:1、病床使用率≥85%2、平均住院日≤10天3、入院三日确诊率≥90%4、术前平均住院日≤35、入出院诊断符合率≥95%6、住院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85%7、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90%8、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90%9、三基考核合格率=100%(80/100分)10、门诊病历书写合格率≥90%(90。
2、/100分分以上)三、继续全方位的医疗质量考评工作,实施规范化的质量管理,制定考评标准,每月抽调科主任及各部门干事对各科进行检查,做好总结反馈工作。1、修改标准,参照二级医院评审标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医院各科室的工作开展情况,在上年的基础上修改,每季组织检查各科室的每月工作情况,认真评分,结果与奖金挂钩,工作计划《医疗质量工作计划》。2、健全、落实各种医疗制度,要求各种制度执行记录规范,项目齐全。如业务学习,差错登记报告、科委会会议等等。医疗组严格执行三级查房制度,入院48小时内主治医师查房,一周内主任查房,术前,术后上级医师查房,重病人随时请上级医师查房,病重自动出院请上级查房,重病人值班医师查房后作好病程记录。加强知情谈话制度管理,非手术病人入院内72小时谈话,手术前、中、后谈话,植入谈话,危重时随时谈,特殊诊疗操作、治疗、用药谈话,输血同意谈话,麻醉前同意谈话;严格执行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手术审批及手术权限制度、交***制度等。各科每月召开会议,对存在问题分析,整改,持续改进。四、认真做好医疗文书书写管理工作1、建立三级病历质控网,形成病历质量管理网络①成立院、科、个人自检。
3、三级病历质量控制网,设立院病历质控小组、各科病历质控员,把病案质量监控的重点放在运行病历(环节质量)监控上,加强运行病历的质量控制是确保诊疗过程的医疗安全的重要保障。②强化病历书写者自我检查、科室病历质量小组(相关质控人员)监控。科室病历质控员每月对病区进行环节及终末病历质量检查,培养每个质控员的病历质量意识,加深检查者的感性认知,将检查结果及时传达到自己科内,避免同样错误发生,使被检查者引起重视,在第一时间得到反馈意见,实时改时,起到良性循环作用。、2、抓好病历质量的评价、实施奖惩结合制度科室病历质控员每月对病区进行终末病历质量检查,检查存在问题及乙级、丙级病历上报质控办。相关科室的质控人员需及时上报检查结果,如连续不上报的则扣科室当月一定的考核总分,与科室奖金挂钩。促使大家重视并互相督促,避免和减少病历缺陷发生率,达到提高病历质量的目的。医疗工作计划篇【第二篇】为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促进医疗质量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建立和完善我省医疗安全质量控制长效机制,提高医疗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分期建设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下称质控中心),制定本计划。一、工作目标按照卫生部、国家中。
4、医药管理局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要求,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健全医疗质量控制体系,保证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二、工作职责与职能设置(一)省卫生厅全面负责省医疗质量控制工作,统筹协调全省医疗质量控制活动;广东省医院协会受省卫生厅委托,承担日常管理工作。省卫生厅负责质控中心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质控中心拟订专业性医疗质量控制标准,建立评价体系和质量信息体系,统筹协调质控中心的质控活动。省卫生厅加强对全省三级医院的医疗质量控制,重点是省、部属医院;各市按照全省医疗质量要求,参照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实施办法,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实施本辖区的医疗质量控制工作。广东省医院协会受省卫生厅委托,受理申报材料,收集、汇总质控信息,分析全省医疗质量控制工作状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二)根据医疗质量管理的需要,按不同专业分科或专业技术设置专科质控中心,省卫生厅根据我省医疗质量控制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公布计划建设的专科或专业质控中心名称。(三)质控中心挂靠单位条件:1、质控中心原则上挂靠在省属、部属三级医疗机构,受省卫生厅委托,负责本专业的医疗质量控制工作,并。
5、设立由全省若干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质控工作实施专业技术指导;2、质控中心所挂靠的医疗机构,其相关专业水平应处于全国或全省地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3、挂靠的医疗机构应为质控中心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备及必要的专职或兼职人员等支持;(四)专业质控中心在省卫生厅的组织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1、根据全省本专业质量管理的现状和质控要求拟订本专业质控规划,并根据规划对各级医疗机构进行专业性业务指导;2、根据卫生部和省卫生厅颁发的医疗管理规范和医疗质量标准,制订本专业的医疗质量控制标准、技术规范;3、负责制定全省本专业的质量评价体系和考核方案,组织对各级医疗机构的专业质量控制督查和质量评价;负责相关专业特殊医疗技术准入评估工作;4、对全省本专业医疗质量现状进行分析、研究,并定期向省卫生厅报告,提出改进质量的意见和建议;5、组织对相关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组织学术交流,推广本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专业队伍素质;6、建立相关专业的信息资料数据库,加强有关专业的信息收集、整理与分析;7、充分发挥本专业专家的技术指导作用;8、承担省卫生厅委托的其他医疗质量管理任。
6、务。(五)质控中心设主任1人,副主任2—3人,秘书1—2人;质控中心设专家组,成员7—10人,专职、兼职均可,质控中心专家组成员包括医院管理和临床医学专家,原则上由相关专业的国家、省级学会(分会/组)的委员组成。(六)质控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组织架构由省卫生厅确认。三、质控中心申请与确认根据全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规划与年度公布专项建设计划,符合条件单位可向省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申请单位必须提交以下材料:(一)《广东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申请表》;(二)可行性报告,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专业优势、工作设想;(三)相关技术资料,科技项目、成果、专利及重要论文,学术/技术带头人、技术骨干在学术团体任职聘书等复印件;医疗工作计划篇【第三篇】一、加强组建医疗质量办公室队伍,完善各项医疗质量制度和考核标准。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规范医疗行为是核心。建立符合医院实际的质量管理体系,医院组建成立以常务副院长、医务科和各临床科室为成员的质量管理委员会和质量控制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院质量管理工作。全院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天天抓;临床科室时时抓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格局。加强。
7、临床路径管理,通过试用期开展的医疗业务管理,努力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为目标的全方位质量管理工作。二、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证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医疗质量管理是医院管理的核心,提高医疗质量是管理医院根本目的。医疗质量是医院的生命线,在完善医疗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把减少医疗质量缺陷,及时排查、消除医疗安全隐患,减少医疗事故争议,杜绝医疗事故当作重中之重的工作。严把医疗质量关,要求各科室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诊疗行为,坚持首诊负责制、三级查房制、疑难病人会诊、重危病人及术前术后讨论制度。增强责任意识,注重医疗活动中的动态分析,做好各种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针对当前患者对医疗知情权要求的提高,完善各项告知制度。加强质控管理,住院病历书写按卫生部印发《病历书写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评分标准执行,处方书写按《处方管理办法》和《品和精神的药品管理条例》执行。三、根据试用期内实际操作发现的问题,优化医疗服务流程以提高医疗质量的基础。科室、服务标识规范、清楚、醒目、易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在优化医疗流程,方便病人就医上下功夫,求实效,增强服务意识,优化发展。
8、环境,努力为病人提供温馨、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四、实施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教育,是加强医疗质量的基础。加强全院医务人员的素质教育使医院全体职工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职业道德观;需要强烈的责任感、事业心、同情心;树立牢固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意识;在院内全面开展优质服务和“安全就是的节约,事故就是的浪费”活动,激发职工比学习、讲奉献的敬业精神,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配合医务科、科教科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三基三严”教育和培训。医疗工作计划篇【第四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的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3号)和省政府《关于全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意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居民自愿参加。以基本医疗与大病救助相结合的居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第三条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原则:(一)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与我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二)基金由政府补助、个人缴纳组成的原则;(三)基金实行区级管理、分级核算、超支自理、余转下年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原则;(四)基金使用实行。
9、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第二章组织管理与监督第四条区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简称区合管会)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群众代表组成。区政府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一)编制新型合作医疗发展规划;(二)制定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制度和措施;(三)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全区新型合作医疗工作;(四)定期向监督委员会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汇报新型合作医疗工作情况。第五条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合管办).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基金的管理;(二)负责参合者医疗费的报销审核.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三)负责对街道合管办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四)定期向区合管会汇报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五)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认定、监督和管理;(六)制定报销基本用药、诊疗与材料目录;(七)拟定年度实施意见。第六条区新型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由区政府领导、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群众代表组成.第七条街道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街道合管会)街道办事处和区合管会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辖区内参保群众的宣传、动员和筹资工作;(二)协调街道财政及时按。
10、期上缴街道应补助资金;(三)研究协调解决新型合作医疗工作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第八条街道合管会下设办公室(简称街道合管办),负责具体业务管理工作,行政上接受街道合管会领导。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对参合者及时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接受群众和有关部门监督;(二)负责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医疗服务、用药、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核;(三)对参保人员就医情况监督、检查和审核工作;(四)负责对社区新型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工作的指导、监督;(五)协调解决新型合作医疗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六)定期向街道办事处、街道合管会和区合管办汇报工作。第九条街道新型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由街道办事处领导、街道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群众代表组成.第十条区、街道合管办的人员和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工作经费按服务人口年人2元标准)全部足额按时到位。不得发生从新型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和占用基金的情况。第三章参合对象、权利与义务第十一条参合对象(一)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的所有户籍在本区的居民;(二)上述参合对象必须以户为单位全员参合(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除外)第十二条参合者义务(一)农村居民自愿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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