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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忠在省十一届人大第四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湖北省政府门户网站日来源:湖北日报在省十一届人大第四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李鸿忠各位代表、各位同志: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全体代表和与会人员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各项议程,即将胜利闭幕。会议期间,代表们满怀“十一五”圆满收官的喜悦和“十二五”奋力拼搏的豪情,充分发扬民主,认真依法履职,积极建言献策,体现了高度负责的政治使命感,展现了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会议审查批准的湖北省“十二五”规划纲要,描绘了我省“十二五”发展的宏伟蓝图,体现了全省人民开创美好未来的坚强意志,是指导今后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会议提出,把跨越式发展写在“十二五”发展的旗帜上,得到了全体代表的高度赞同。这是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团结民主、击鼓奋进的大会,必将极大地鼓舞全省6100万人民齐心协力、团结拼搏,在山河灵秀、人文厚重、活力迸发的荆楚大地,谱写“十二五”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壮丽篇章!大会选举我担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生同志为省人民政府省长,补选苏晓云、林志慧同志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补选六位同志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通过任命四位同志为省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圆满实现了我省省级领导班子主要成员的调整与交接,也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实了工作力量。在此,我代表新当选的同志,对各位代表的支持和信任,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这是全省人民对我们的重托,我们深感职责神圣、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同全体代表一起,牢记宗旨,忠于法律,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常怀感激之情,常葆进取之心,常存敬畏之念,为湖北的跨越式发展和全省人民的幸福安康尽心竭力,决不辜负全省人民的殷切期待!改革开放以来,历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职责,取得了显著成就;全省人大工作届届有进步、年年有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为保障和促进我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大作用,为人大工作的不断创新与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因任职年龄到限,罗清泉同志不再担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周坚卫同志不再担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他们在任省人大职务期间,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积极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为推动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为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了重要贡献。现在,我提议,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罗清泉同志、周坚卫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各位代表、各位同志: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集中智慧、凝聚力量,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努力开创全省人大工作新局面。一、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50多年来的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动员了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的地位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更好地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伟大实践,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与时俱进地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继续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善于把党的主张变成国家意志,把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与支持很好地结合起来;“一府两院”要认真执行人大决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改进工作;各个国家机关都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为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目标而共同奋斗。要不断推进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自身建设,完善适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的、充满活力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议事程序和工作制度,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结构,促进人大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代表机关的作用。二、要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代表大会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和制度载体。因此,人大工作也是党和国家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人大工作的准则,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扩大公民对人大工作的参与,坚持和完善公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成员接待群众来访、立法听证论证、专题调研等工作制度,使人大的各项工作顺应民心,反映民意,贴近民生。我省有各级人大代表9万多名,他们来自各行各业、方方面面,生活在人民群众之中,了解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是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途径。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切实保障代表权利,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推动人民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一些问题的解决。要通过发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的作用,畅通民主渠道,推动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更好地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科学发展的强大力量。三、要大力推进依法治省。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实施“法治湖北建设纲要”,推进各项工作法治化,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010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年,我省地方立法历经30年也取得了巨大成就,制定的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295件,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为实施依法治省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现在的关键是执行。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继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努力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要加强和改进司法工作,提高司法效率,充分发挥司法制度和司法机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保障社会生活的正常秩序。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形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加强执法监督,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坚决纠正以言代法、以情枉法、以权压法的问题,维护国家法制的尊严。各级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全面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能力,不断提高全省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法治化水平。四、要以法制建设推动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是全省工作的大局,是解决湖北所有问题的关键。我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从人大职能和工作特点出发,紧紧围绕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要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的新形势,继续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围绕“两型社会”建设、转变发展方式、推进自主创新、改善投资环境、发展循环经济、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及时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继续做好地方性法规的清理、修改工作,解决好现行法规中存在的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问题,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和我省实施办法,不断完善人大监督的方式方法,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寓爱护于检查之中,紧紧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监督,突出重点,增强实效,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进“两圈一带”总体战略和“十二五”规划纲要全面实施,为实现我省“十二五”发展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这次会议期间,大会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和为会议服务的公安干警、武警官兵、新闻记者,以及洪山礼堂、各驻地宾馆的工作人员,夜以继日,辛勤工作,保证了会议的顺利进行。在此,我谨代表大会主席团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各位代表、同志们:历史的使命召唤着我们,宏伟的蓝图激励着我们,人民的期待鼓舞着我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湖北省委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励精图治,改革创新,求真务实,团结奋进,为开创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新局面,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而努力奋斗!现在,我宣布: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胜利闭幕!
本文标题:李鸿忠在省十一届人大第四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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