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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危险废物的处置与管理无锡市环境保护局2013年02月目录危险废物的基本概念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一、危险废物的基本概念(一)固体废物的定义《固废法》定义: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固废法》定义: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二、危险废物的基本概念名称说明冶炼废渣指在冶炼生产中产生的高炉渣、钢渣、铁合金渣以及有色金属矿渣等。粉煤灰又称飞灰或烟道灰。指锅炉、煤粉炉在燃煤过程中产生的烟气中的细灰,主要从烟道气体收集而得,应与其烟尘去除量基本相等。炉渣指企业燃烧设备从炉膛排出的灰渣,不包括燃料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烟尘。煤矸石指与煤层伴生的一种含碳量低、比煤坚硬的黑色岩石。通常由煤矿开采、洗煤及耗煤单位排出。尾矿指各种金属和非金属矿矿石经过选矿或水冶作业后,存于水溶液中的残留脉石、矿砂等,统称为尾矿。尾矿产生量是指选矿厂和水冶厂排放的尾矿量,包括赤泥。选矿厂包括各种金属和非金属矿石的选矿厂。赤泥指以铝土矿为原料的氧化铝厂的生产废料。脱硫石膏指废气脱硫的湿式石灰石/石膏法工艺中,吸收剂与烟气中SO2等反应后生成的副产物。污泥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中排出的、以干泥量计的固体沉淀物。其他废物指机械工业切削碎屑、研磨碎屑、废砂型等;食品工业的活性炭渣;硅酸盐工业和建材工业的砖、瓦、碎砾、混凝土碎块等。污染源普查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一、危险废物的基本概念(二)危险废物的定义《固废法》定义: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一、危险废物的基本概念(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1、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2、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一、危险废物的基本概念HW01医疗废物HW02医药废物HW03废药物、药品HW04农药废物HW05木材防腐剂废物HW06有机溶剂废物HW07热处理含氰废物HW08废矿物油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10多氯(溴)联苯类废物HW11精(蒸)馏残渣HW12染料、涂料废物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HW14新化学药品废物HW15爆炸性废物HW16感光材料废物《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1/3)一、危险废物的基本概念HW17表面处理废物HW18焚烧处置残渣HW19含金属羰基化合物废物HW20含铍废物HW21含铬废物HW22含铜废物HW23含锌废物HW24含砷废物HW25含硒废物HW26含镉废物HW27含锑废物HW28含碲废物HW29含汞废物HW30含铊废物HW31含铅废物HW32无机氟化物废物《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2/3)一、危险废物的基本概念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HW34废酸HW35废碱HW36石棉废物HW37有机磷化合物废物HW38有机氰化物废物HW39含酚废物HW40含醚废物HW41废卤化有机溶剂HW42废有机溶剂HW43含多氯苯并呋喃类废物HW44含多氯苯并二恶英废物HW45含有机卤化物废物HW46含镍废物HW47含钡废物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HW49其他废物《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3/3)一、危险废物的基本概念举例HW11精(蒸)馏残渣、HW12染料、涂料废物HW38有机氰化物废物、HW39含酚废物、HW40含醚废物HW49其他废物二、危险废物的基本概念∗注:对来源复杂,其危险特性存在例外的可能性,且国家具有明确鉴别标准的危险废物,本《名录》标注以“∗”。所列此类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确有充分证据证明,所产生的废物不具有危险特性的,该特定废物可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一、危险废物的基本概念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07一、危险废物的基本概念晶硅切割废砂浆关于规范我省晶硅切割废砂浆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2〕6号)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B5085.5-2007)规定,属于反应性危险废物,依其成分应归为HW09类(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危险废物进行环境管理。一、危险废物的基本概念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是《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第一类废物,在《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出台后,医疗废物逐步成为与危险废物相并列的概念。由于其在管理方面的特殊要求,在环境管理中一般也作为一个独立的管理内容。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五类,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HW01医疗废物(851-001-01)、HW03废药物药品、HW16感光材料废物(900-019-16)、HW29含汞废物(900-024-29)有一定的交叉。一、危险废物的基本概念社会源危险废物《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第六条: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像纸、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等,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将前款所列废弃物从生活垃圾中分类收集后,其运输、贮存、利用或者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二、危险废物的基本概念(四)固体废物的分类按来源,分为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按危害,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中绝大部分是一般废物,一小部分是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中也有少量的危险废物,但由于目前管理能力所限,《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对其进行了豁免,可以不作为危险废物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是环保部门的主要管理对象,其中,危险废物是管理重点。二、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一)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基本管理原则1、全过程控制原则;(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2、“三化”原则;(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3、污染者依法负责和禁止排放固体废物原则;4、对危险废物实行特别严格的控制和重点防治的原则。二、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建立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十二大项30小项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十大项30小项明确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目标到2015年,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0%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5%二、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界定了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国家级监管重点源:年产生危险废物100吨以上的单位省级监管重点源:年产生危险废物10吨-100吨的单位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省环保厅颁发许可证)市级监管重点源:年产生危险废物1吨-10吨的单位产生含氰等剧毒类危废、被剧毒化学品污染的废弃包装容器的单位;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市县级环保局)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三)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建立制度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申报登记制度、应急预案备案制度、业务培训制度规范管理源头分类、标识、转移联单、经营许可证完善配套贮存设施、利用设施、处置设施二、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检查项目检查主要内容达标情况达标标准检查方法备注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固废法》第三十条)1.*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建立了责任制,负责人明确、责任清晰,负责人熟悉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规、制度、标准、规范。现场核查,查看相关管理制度。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注:“*”的为重点核查项,以下同)二、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检查项目检查主要内容达标情况达标标准检查方法备注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管理计划制度(《固废法》第五十三条)1.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制定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齐全,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种类、危害特性、产生量、利用处置方式描述清晰;报环保部门备案;及时申报了重大改变。查看危险废物管理计划。2.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3.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询问所在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二、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省固废条例》有关管理计划制度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年度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在每年十一月三十日前将下一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二、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在发生改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相应调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一)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类别发生变化的;(二)危险废物产生数量超过预计的百分之二十或者少于预计的百分之五十的;(三)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备、工艺发生变化的;(四)委托他人进行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受托方变更的;(五)其他重大变更事项。二、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检查项目检查主要内容达标情况达标标准检查方法备注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申报登记制度(《固废法》第五十三条)1.*如实地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如实申报;内容齐全;能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所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如关于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理情况的日常记录等。询问所在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核查相关证明材料2.申报事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及时申报了重大改变。二、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检查项目检查主要内容达标情况达标标准检查方法备注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固废法》第六十二条)1.制定了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有意外事故应急预案(综合性应急预案有要求或有专门应急预案)。查看应急预案。2.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当地环保部门备案。询问当地环保部门。3.*按照预案要求每年组织应急演练。上年度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查看应急预案演练记录二、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检查项目检查主要内容达标情况达标标准检查方法备注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业务培训(《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11〕19号)第(五)条)1.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相关管理人员和从事危险物收集、运送、暂存、利用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单位指定的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等各项要求;掌握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查看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二、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检查项目检查主要内容达标情况达标标准检查方法备注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源头分类制度(《固废法》第五十八条)1.*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包装容器上标识明确;危险废物按种类分别存放,且不同类废物间有明显的间隔(如过道等)。现场核查二、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检查项目检查主要内容达标情况达标标准检查方法备注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标识制度(《固废法》第五十二条)1.*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附录A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所示标签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为达标;已设置但不规范的为基本达标;未设置的为不达标。现场核查2.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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