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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消防设计文件设计文件目录序号设计内容页码1工程设计依据12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23改建或装修设计的面积等指标34工程原已设置(或新增)的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等4-65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76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77装修专业8-9(注:设计说明文件每页加盖设计单位报审专用方章)一、工程设计依据。包括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19-9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DBJ01-611-2002)二、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包括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建筑物名称:建筑规模:内装修工程所在区域建筑面积:4582平方米。内装修工程包括:前厅0个,办公室19个,会议室1个,复印室2个,网络机房3个。安全疏散:内装修工程包括安全出口28个,安全疏散出口与出口间距大于5米,大于60平米的房间设两个出口,办公区内最不利点到安全出口处小于15米。16层员工区内留有安全通道,工位间距大于1.2米。设计范围:此次内装修工程包括建筑平面结构设计、地面铺装设计、天布局设计、强弱电布线设计、照明布置设计,空调改造设计、消防设施改造设计。三、改建或装修设计的面积等指标。内装修工程所在建筑物基本情况:地上17层,地下3层,耐火等级:1级建筑高度:65.5米,建筑总面积:96221.03平方米,使用性质:办公。内装修工程基本情况建筑面积:4852平方米,使用性质:办公。建筑高度:3.3米,(注,15层为矿棉吸音板吊顶,吊顶高度为2.6米,闷顶内的高度为0.7米。16层不做吊顶,17层为矿棉吸音板吊顶,吊顶高度为2.6米,闷顶内的高度为0.7米)4、工程原已设置(或新增)的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等。室内消火栓:(消火栓系统是增设,还是接连建筑物原系统)此次装修消火栓不做改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接连建筑物原系统参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PDFcreatedwithpdfFactoryProtrialversion♥接连建筑物原系统:本次设计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为一级、净空高度为2.6米、喷头的选型为下喷型,动作温度为68度、喷水强度、间距为3.3米、一只喷头的最大保护面积为10平米、喷头与端墙的最大距离为1.8米。16层机房设有气体内装修区域无末端试水装置,末端试水装置在大厦公共区内。气体灭火设计计算说明:防护区总高度4.5m吊顶层高度1m地板层高度防护区面积37.8m²根据面积及高度计算出容积为170.1m³。一、设计依据1.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GB50263–200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3.DBJ01–75-2003《洁净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4.由客户提供的参数和要求。二、设计浓度的设定依据及设定结果GB50370-2005中第3.3.5条规定“通讯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灭火浓度宜采用8%”。本保护区为医院设施内部为医疗器械,经考虑设计浓度采用8%。三、七氟丙烷设计用量设计依据根据GB50370-2005中第3.3.14条规定:1、防护区灭火设计用量或惰化设计用量,应按下式计算:W=K·VS·C1(100-C1)(3.3.14-1)式中W──灭火设计用量或惰化设计用量(Kg);C──灭火设计浓度或惰化设计浓度(%);S──灭火剂过热蒸气在101KPa大气压和防护区最低环境温度下的质量体积(m³/Kg);V──防护区净容积(m³);K──海拔高度修正系数,可按5037-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中附录B的规定取值。(本公司规定,北京地区K值按1设定)2、灭火剂过热蒸气在101KPa大气压和防护区最低环境温度下的质量体积,应按下式计算:S=0.1269+0.000513·T(3.3.14-2)式中T──防护区最低环境温度(℃)。(灭火系统的设计温度,应采用20℃;防护区的最低环境温度不应低于-10℃)。依据以上各条规定七氟丙烷过热蒸气20℃时的质量体积为:S=0.1269+0.000513·20=0.13716(m³/Kg);因此本保护区七氟丙烷设计用量为:W=170.10.13716·8(100-8)≈107.8(Kg)。四、选定灭火剂储存容器规格GB50370-2005中第3.3.10条规定七氟丙烷单位容积的充装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一级增压储存容器,不应大于1120Kg/m3;2二级增压焊接结构储存容器,不应大于950Kg/m3;3三级增压储存容器,不应大于1080Kg/m3PDFcreatedwithpdfFactoryProtrialversion本公司七氟丙烷储存容器为二级增压焊接结构储存容器,规格有三种,分别为:70L、90L、120L。依据以上规定七氟丙烷容积的充装量最大分别为:70L:66.5Kg;90L:85.5Kg;120L:114Kg。本防护区W=107.8Kg,选用储存容器的容积:Vb=120L(0.12m3)储存容器的数量:N=1只。五、计算主干管平均设计流量(平均喷放速率Qx)根据GB50370-2005中第3.3.15条中第二款规定Qw=Wt式中Qw—主干管平均设计流量(Kg/s);t—灭火剂设计喷放时间(s)。同时GB50370-2005第3.3.7规定“在通讯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设计喷放时间不应大于8s;在其他防护区,设计喷放时间不应大于10s”。依据以上规范,本防护区设定灭火剂喷放时间为8s因此Qw=Wt=107.88=13.5(Kg/s)六、泄压口面积的计算GB50370-2005中3.3.13规定:防护区泄压口面积,宜按下式计算:Fx=0.15QxPf将13.5(Kg/s)代入上式Fx=0.15×13.51200=0.06(㎡)保护区名称CT室DR室控制室设计浓度(%)888设计用量(kg)107.87355.9喷放时间(S)888储存容器的数量(只)111每瓶充装量(kg)107.87355.9储瓶容积(L)1209070灭火剂总量(kg)107.87355.9防护区泄压阀型号及数量Ⅰ型1只Ⅰ型1只Ⅰ型1只防护区泄压阀面积(㎡)0.060.040.03根据泄压口面积选择采用Ⅰ型机械泄压装置(Ⅰ型机械泄压装置限压面积为0.1m²),数量为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接连建筑物原系统PDFcreatedwithpdfFactoryProtrialversion参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接连建筑物原系统:设计中应包括设置场所保护对象级别、火灾探测器的选型、设置部位、房间高度、地面面积,保护半径、保护面积……等(同时探测器的设置位置还应按照布置的一般规定进行设计~第8章)。-设置有火灾应急广播的场所还应设计扬声器的额定功率、间距等;-设置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场所还应设计间距、位置和距地高度。内装修区域是否设有火灾应急广播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若没有可说明“不涉及”。防烟与排烟设施:(采用自然排烟,还是采用机械排烟)(一)防烟设施(规范中应设置防烟设施的场所)♥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通过计算有效开窗面积占楼梯间及前室、合用前室面积的百分比,得出是否满足自然排烟条件,是否可以采用自然排烟的方式进行防烟。♥机械加压送风:(不能满足自然排烟的场所采用机械防烟)设计中包括加压送风量、余压值、送风口个数、风速等。内装修区域是否设有防烟设施,若没有可说明“不涉及”(二)排烟设施:(规范中应设置排烟设施的场所)♥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通过计算有效开窗面积占该开窗房间建筑面积的百分比,得出是否满足自然排烟条件,是否可以采用自然排烟的方式进行排烟。♥机械排烟:(不能满足自然排烟的场所采用机械排烟)设计中包括系统的排烟量,排烟口的设置位置,是否设置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等。(同时排烟口的设置要求还应按照布置的一般规定进行设计)(机械排烟的设置要求还应满足防烟分区的一般规定)消防电源及其配电内装修工程所在建筑物按照几级负荷要求供电,消防用电设备是否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配电线路的敷设应按照对应规范的敷设一般规定进行设计。其他:火灾应急照明(最低照度、设置场所、断电后连续供电时间)、安全出口标志(设置位置,断电后连续供电时间)和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位置,设置场所、间距、断电后连续供电时间),是否采用玻璃或其他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涉及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的改造内装修区域对此项未改造,可说明“不涉及”。5、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涉及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具体说明,内装修区域对此项未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可说明“不涉及”。6、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提出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若没有,可说明“不涉及”。7、装修专业。包括原工程用途、分类和耐火等级等概况以及本工程概况;本工程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功能分区、平面布局以及对原工程改建情况;装修各部位采用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除用文字说明以外亦可用表格形式表达。装修专业设计图纸建筑构件耐火等级:(以耐火等级为一级的一类高层为例)防火墙:不燃烧体,3.00h承重墙:不燃烧体,2.00h非承重外墙、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不燃烧体,1.00h房间隔墙:不燃烧体。0.75h楼板、疏散楼梯、屋顶承重构件:不燃烧体,1.50h吊顶:不燃烧体,0.25……(根据建筑类型的不同,选用不同耐火级别的构件)---参考建筑类规范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表)---选用构件名称参照建筑类规范(附录表)的材料装修各部位采用的装修材料PDFcreatedwithpdfFactoryProtrialversion参照《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内装修工程装修材料的选用按使用部位和功能分别设计。例如:办公室区域,疏散走道区域,楼梯间及前室区域、厨房区域、人员密集场所区域、地上装修区域、地下装修区域…等。装修材料的选用应说明材料名称及燃烧性能等级顶棚装修材料:墙面装修材料:地面装修材料:隔断装修材料:固定家具:装饰织物:(窗帘、帷幕、床罩、家具包布等)其它装饰材料:(楼梯扶手、踢脚板、窗帘盒、暖气罩等物)需要进行阻燃处理的,需要特殊说明纸面石膏板等安装在钢龙骨等基材上,需要特殊说明其他有特殊要求的装修材料可按照相关规范单独设计。例如:(1)经常使用明火器具的餐厅、科研试验室,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A级外,应在本章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一级。(2)地下商场、地下展览厅的售货柜台、固定货架、展览台等,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建筑内部装修不应遮挡消防设施并且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3)餐饮应写明厨房设计:燃气报警、紧急切断、地下(地上无窗)的机械排烟(要单独设置,单独划分分区),以上设施应与效防中控主机联动。(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外省市设计单位需出示设计资质副本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依据《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关于外省市勘查设计单位进京从事勘查设计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消监字[2004]670号))PDFcreatedwithpdfFactoryProtrialversion
本文标题:装修工程消防设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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