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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彰化區九十四學年度高中高職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委員會第二次委員會議議程壹、時間:九十四年二月三日(星期四)上午十時三十分貳、地點:國立北斗家商行政大樓七樓會議室參、主持人:蔡主任委員豐村肆、出席人員:如簽到表伍、會議程序:一、主持人報告:二、長官致詞:三、工作報告:(一)彰化區九十四學年度高中高職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委員會籌備暨第一次會議紀錄,已於會後函寄各招生學校。感謝各位委員先生提供寶貴意見。(二)本次會議主要討論本會章程暨申請入學招生簡章,詳如討論事項。(三)各招生學校之班級數、錄取名額(含:一般生、社區化、技優生),申請條件及錄取標準、備註事項,請於審查招生簡章時,詳加查閱,如有錯誤,請提出修正或會後告知本校註冊組更正。(四)九十四學年度彰化區各校已無土木科及會計事務科招生名額,因此各高中職科別代碼需要調整,調整過後的科別代碼請參照附件三(47頁)。也麻煩委員回去知會各校承辦人員,將申請條件內容中的科別代碼稍作修正,修正後仍寄北斗家商郵件地址:ooia@pthc.chc.edu.tw,至誠感謝。(五)由於申請入學作業期程甚短,為方便各國中報名作業及各高中職校建立各校報名學生基本資料,請本年度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委員會,提供考生第一次基本學力測驗報名資料檔案,本委員會將依據各高中職校實際報名人員製作檔案分送各高中職,未報名者或非該校報名學生本會負責報名結束後,主動刪除所有資料。(六)依據台(九一)中(一)字第91128218號函【高中及高職多元入學方案】第11條第四款之規定,本區申請入學委員會擬聘請北斗國中黃校長開成先生、田尾國中林校長文義先生、埤頭國中謝主任炯徽、北斗國中顏會長宏和先生,為本委員會之國中校長、教師及家長代表委員。2(七)彰化區九十四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申請入學招生委員會諮詢專線:04-8882224*302傳真:04-8885605Email:ooia@pthc.chc.edu.tw四、討論事項:議題一:彰化區九十四學年度高中高職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委員會組織章程(如附件一)是否妥適?提請討論。討論:決議:議題二:彰化區九十四學年度高中高職申請入學招生委員工作分組及名單(如附件二)是否妥適?提請討論。討論:決議:議題三:彰化區九十四學年度高中高職申請入學招生簡章(如附件三)是否妥適?提請討論。說明:(一)請先就招生簡章辦法審查修訂。(二)各校請就該校招生名額、招生辦法及相關規定自行審查,並於會中提出修正。討論:決議:議題四:緊急事件處理小組之組織,擬請本年度各項招生委員會之主辦學校,協辦學校:即北斗家商、彰化高商,暨鄰近學校永靖高工、文興高中、員林崇實高工、員林高中、員林家商共七所學校組織之,是否妥適?提請討論。。討論:決議:3陸、臨時動議:柒、散會第二次委員會會議附件附件一彰化區九十四學年度高中高職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委員會組織章程P4-5附件二彰化區九十四學年度高中高職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委員會組織暨職掌表P6-8附件三彰化區九十四學年度高中高職申請入學聯合招生簡章(草案)P9-554彰化區九十四學年度高中高職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委員會組織章程一、本委員會訂名為「彰化區九十四學年度高中高職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二、本會由彰化區各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共二十一校組成,主辦學校為國立北斗家商。三、本會依據:(1)教育部頒修正「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二十三日教育部台參字第0920077144A號令。(2)教育部修正「高中及高職多元入學方案」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十一日台中(一)字第930103608號函。(3)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發佈「國立暨台灣省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九十四學年度多元入學方案補充規定」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十七日教中(二)字第0930520095A號書函。統籌辦理有關各公私立國中九十四學年度應屆、非應屆畢業生申請入學高中及高職作業。四、本會會址設於國立北斗家商(彰化縣北斗鎮文苑路17號),電話:(04)8882224#302、303,傳真:(04)8885605。五、本會存續期間:自94學年度申請入學招生工作開始之日起,至該學年度申請入學招生工作結束之日止。六、本會以參加招生學校之各校校長、教務主任及主辦學校會計主任、總務主任暨國中校長、教師及家長代表為委員,並由主辦學校校長擔任主任委員,協辦學校校長擔任副主任委員;下設總幹事、副總幹事各一人及各組組長,有關工作人員均由主任委員聘任之,分別執行本會有關業務及決議事項。七、本會聘請駐區督學、本縣教育局局長為指導委員並受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之督導,召開委員會時應報請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派員指導。八、本會職掌如下:(一)議定本會組織章程、實施計畫。(二)推選本會主任委員及副主任委員,並聘請總幹事、副總幹事及各組組長等工作人員。(三)議定申請入學預定作業進度及工作日程表。(四)議定各校所訂定之申請條件、錄取名額、志願選填方式及登記報到等相關注意事項。(五)議定並公布招生簡章及其他有關事項。附件一5(六)宣導申請入學制度。(七)受理各國中報名、志願卡及審查有關表件。(八)辦理申請、志願排序、放榜、通知錄取結果等工作。(九)議定經費使用原則,並審核預、決算等收支情形。(十)整理有關資料,編撰辦理情形之檢討及改進建議。(十一)其他相關事宜。九、本會設:(一)綜合作業組(二)報名組(三)資料處理組﹙四﹚宣導組(五)總務組(六)會計組等六組,各組設組長、副組長各一人由主任委員聘任之。其辦事細則另訂之。十、本會會議由主任委員召集之。十一、本章程經委員會議通過,陳報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6附件二彰化區九十四學年度高中高職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委員會組織暨職掌表(一)組織(國中代表尚未列入)指導委員:郭文景(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督學)吳錫勳(彰化縣政府教育局局長)主任委員:蔡豐村(北斗家商校長)副主任委員:林輝煌(彰化高商校長)委員:杜貴欉(彰化高中校長)張昌猷(彰化高中教務主任)蔡文榮(鹿港高中校長)洪文慶(鹿港高中教務主任)孔建國(彰化女中校長)黃煌智(彰化女中教務主任)曾勘仁(精誠高中校長)賴炳輝(精誠高中教務主任)蔡慧登(溪湖高中校長)游源忠(溪湖高中教務主任)劉豐旗(彰師附工校長)林有昭(彰師附工教務主任)粘淑真(員林高中校長)黃千在(員林高中教務主任)莊文正(文興高中校長)許仁弘(文興高中教務主任)王茂松(正德高中校長)趙志宏(正德高中教務主任)陳佳聲(二林高中校長)陳國顯(二林高中教務主任)呂永德(大慶商工校長)陳秋宗(大慶商工教務主任)許維純(達德商工校長)塗哲雄(達德商工教務主任)林輝煌(彰化高商校長)廖慧芬(彰化高商教務主任)簡顯經(二林工商校長)許堂明(二林工商教務主任)陳江源(員林農工校長)江耀宗(員林農工教務主任)唐建雄(員林家商校長)蔡淑蓁(員林家商教務主任)梁光雄(秀水高工校長)徐文法(秀水高工教務主任)劉澤宏(員林崇實高工校長)黃字(員林崇實高工教務主任)周江賜(永靖高工校長)張景福(永靖高工教務主任)7連學淵(和美實驗高中校長)董佩雯(和美實驗高中教務主任)黃開成(北斗國中校長)顏宏和(北斗國中家長會長)林正義(田尾國中校長)謝炯徽(埤頭國中教務主任)曾清郎(北斗家商總務主任)陳姝嫙(北斗家商會計主任)委員兼總幹事:楊德其(北斗家商教務主任)委員兼副總幹事:廖慧芬(彰化高商教務主任)(二)各組承辦人員暨職掌表組別職稱工作項目備註委員會主任委員蔡豐村1、綜理本會有關事宜並依法執行本會之決議2、主持本會各項會議3、綜理申請入學各項工作事宜4、聘任總幹事副總幹事及各組組長並督導各組工作之進行5、統一發布有關申請入學招生新聞副主任委員林輝煌1、參加委員會會議並執行各項議案2、議定本會組織章程3、議定申請入學招生實施計劃暨工作進度日程表4、議定招生簡章及其他章則表格5、審定報名費預算及執行6、協助辦理資料審查、校內評選與報到等工作7、研討申請入學改進事宜及研究工作委員兼總幹事楊德其1、承主任委員之命負責申請入學工作規劃聯繫與交辦事項2、辦理各項委員會議決議事項3、統籌協助各組工作進行委員兼副總幹事廖慧芬承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之命協助總幹事辦理申請入學相關工作事宜8工作小組工作小組綜合作業組王晉治1、本委員會各招生學校之招生名額及資料彙整。2、擬訂本委員會組織章程及各工作分組辦事細則。3、擬訂申請入學實施計畫、簡章、申請表及相關表格。4、擬訂預定作業進度及工作日程表。5、擬訂及準備報名表件。6、準備委員會議有關資料。7、彙整各高職(中)錄取學生報到之結果。8、辦理工作檢討及成效評估。9、其他有關各項招生綜合事宜。報名組張翼鵬1、調查各國中欲報名人數據以印製簡章及報名表。2、寄發招生簡章及報名表。3、受理各國中報名及審查有關表件。4、報名工作場地之規劃、報名工作流程設計暨工作分配。5、其他有關各項招生報名工作。資料處理組黃裕博1、研擬資料處理之軟體與硬體設備。2、研擬志願卡及學校代碼、科別代碼之規劃。3、輸入申請入學學生資料與成績證明。4、運用軟體排序成績及志願之分發。5、編製錄取榜單暨及時資訊發佈。6、其他有關各項招生之資料處理工作。宣導組莊雅如1、彙整並宣導各招生學校類科簡介。2、宣導申請入學實施計畫、簡章、報名須知等。3、聯絡記者、接受記者採訪暨新聞稿發佈等。4、辦理各國中承辦人員申請入學說明會。5、處理及答覆申請入學有關問題。6、建置本委員會招生宣導網站。7、其他有關各項申請入學招生宣導工作。9總務組曾清郎1、收發及繕校文件。2、收支現金、購置及保管物品。3、佈置開會會場、指標及招待事項。4、各項經費收支及憑證收集處理。5、其他有關各項總務事宜。會計組陳姝璇1、編製報名費收支預算、決算及經費送核等有關事項。2、登記及審核經費收支。3、其他有關各項會計事宜。
本文标题:第二次委员会议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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