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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工作简报2010年第(15)期江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2010年5月24日目录●全国劳动关系工作座谈会召开●第二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高层论坛召开●规范程序加强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集体合同审查制度●“江苏省民营企业招聘周”启动仪式在泰州举行●扬中市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实施动态管理2全国劳动关系工作座谈会召开5月11-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浙江杭州召开了全国劳动关系工作座谈会。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今年全国两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的部署,总结去年以来应对危机稳定劳动关系取得的成效,深入研究后金融危机时期劳动关系的新情况,分析新特点,进一步做好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分管劳动关系工作的相关负责人、部分部委、中央大型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杨志明副部长到会作了重要讲话。杨部长的讲话分为三个部分:一、积极应对,探索创新,一年多来劳动关系工作取得新成效。去年是我国劳动关系受金融危机影响最大、形势最为复杂的一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努力统筹处理好维护职工基本权益与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维护了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杨部长对我省建立企业用工和规模裁员统计调查和宏观调控制度、服务外包企业试行特殊工时制度、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等四个方面的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二、把握特点,分析热点,明确后金融危机时期劳动关系3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工作重点。在后金融危机时期,既有金融领域仍然存在的风险以及其他经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影响劳动关系稳定的问题,更有经济复苏过程中劳动者利益诉求变化引发的新矛盾,劳动关系工作的主要任务将逐渐从“三保”转向“三提”,即从保岗位不流失、保企业不倒闭、保工资不拖欠,转向提高劳动岗位稳定性、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提高劳动保护水平。在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建设方面,要重点解决好“大”和“小”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大中型企业的劳务派遣用工行为,指导国有大中型企业依法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推进小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方面,要重点解决好“高”和“低”的问题。深化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改革,严格控制垄断行业职工工资水平及其增长。适时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加快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使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在促进改善劳动条件方面,要重点解决好“差”和“缺”的问题。按照“急用先立、逐步完善”的思路,加快完善劳动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特殊工时制度。三、突出重点,稳中求进,进一步落实今年的五项重点工作。一是积极稳妥推进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把加强指导服务与依法规范企业用工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加强对劳务派遣的规范引导,规范规模裁员行为,积极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二是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4把调节高收入与提高低收入结合起来。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高管的收入,积极推进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改革,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继续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引导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三是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把扩大制度覆盖面与提高协商实效性结合起来。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内容,以非公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为主要对象,推动建立工资分配共决机制和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四是进一步加强劳动标准管理工作,把维护职工权益与服务企业发展结合起来。完善特殊工时制度,加强劳动定额标准管理,继续配合立法部门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草案)》的修改论证工作。五是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企业与工业园区创建标准,制定街道(社区)、乡镇创建标准,把扩大创建范围与提高创建水平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和劳动关系工作基层平台建设,指导市县两级充实劳动关系工作机构和队伍,积极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街道(社区)、乡镇,逐步实现劳动关系工作关口前移和重心下移,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夯实基层载体。(供稿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第二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高层论坛召开5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主办的第二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高层论坛5月7日至8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召开。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中国企联执行副会长陈兰通做论坛主旨发言,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马兰翠,河北省企业家协会会长王永忠出席论坛并讲话。张鸣起强调,当前,我国劳动关系总体上是和谐稳定的,但劳动关系矛盾呈现出多发、高发的态势,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繁重艰巨。各级工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201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的各项法律法规,促进各项协调保护机制不断完善,让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张鸣起指出,一年多来,“共同约定行动”不仅取得了多方共赢的积极成效,而且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积累了宝贵经验。不论企业是顺利发展还是遭遇困难,只要劳动关系双方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依靠、相互支持,兼顾彼此的利益,企业就能真正成为经营者和劳动者的命运共同体。“合则两利,分则两害”,建立在互信基础上的沟通合作,平等协商,是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就是要严格贯彻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通过平等协商,努力形成既可以促进企业发展,又能保证职工合法权益得到维6护的良性互动局面。张鸣起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进一步推动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建设;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源头参与、建章立制,完善机制、强化维权中促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陈兰通指出,国际金融危机引起了全球性的就业危机,尽快实现经济复苏、促进就业、稳定劳动关系是当前国际社会和国际劳工领域最为关注的问题;我国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稳定劳动关系中发挥了组织优势和独特作用;全国三方机制组织体系日趋完善,截止去年年底,市级建立三方机制覆盖面已经达到95.5%,县(区)级的覆盖面达到76.8%。中国企联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稳定劳动关系中发挥了企业组织代表的积极作用。去年以来,中国企联组织人力到全国各地调研,先后形成了《企业经营形势分析报告》和《当前不同所有制企业劳动关系调研报告》呈报国务院,得到国务院领导和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中国企联还组织召开了专题报告会和企业家座谈会,努力为企业家解决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各地企联也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采取各种有力的措施,为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稳定劳动关系做出了积极贡献。陈兰通认为,开展共同约定行动,积极建设和谐企业,既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又是企业和企业家的社会责任,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必须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7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进一步推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创建活动。通过推行劳动合同制度,要建立起调整劳动关系和利益协调的机制。企业要依法经营,切实履行合同条款,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职工个人要依照合同条款,为企业发展做贡献,在行使权利的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发生劳动争议应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合理解决。此外,目前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已取得显著成效,要发展更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还必须深入开展此项创建活动。(供稿单位: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规范程序加强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集体合同审查制度为进一步规范集体合同审查行为,加强集体合同管理,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江苏省集体合同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集体合同审查与管理工作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制度保证。为保证集体合同的合法性,《办法》从主体资格、签约程序和合同内容等三个方面明确规定了集体合同的审查内容。主体资格审查主要包括集体协商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用人单位和职工方协商代表产生办法、双方委托的本单位以外的协商代表是否超过本方代表的三分之一等;签约程序审查主要包8括签订的集体合同是否经过集体协商、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首席协商代表签字或者盖章等程序;合同内容审查主要包括集体协商双方约定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劳动定额等劳动关系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政策的规定等。为强化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办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在报送集体合同时所应提供的审查材料,尤其对报送专项集体合同所应提供的材料,提出了具体要求。《办法》规定,报送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应提供本单位上年度平均工资水平、本年度工资调整比例、涉及职工人数以及工资分配制度等情况说明;报送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应提供本单位职业危害岗位及在岗人数,对职业危害岗位所采取的保护措施等情况说明;报送女职工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应提供本单位女职工权益保护等情况说明。积极引导劳动关系双方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体协商,使体面劳动得到契约保障。为促进审查行为的规范性,《办法》界定了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审查集体合同中的管理权限,并要求建立相应的专人管理制度、审查统计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办法》规定,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配备工作人员,落实工作责任,建立集体合同审查数据库,建立健全集体合同登记、审查和统计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集体合同审查情况。此外,《办法》还首次9发布了全省统一制式的《集体合同受理单》、《集体合同审查办理书》和《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等审查办理文书,通过建立受理签名制度、初审终审制度以及审查公示制度,进一步从制度上保证集体合同审查行为的合法、有效和规范。(供稿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民营企业招聘周”启动仪式在泰州举行5月20日上午,“江苏省民营企业招聘周”启动仪式在泰州举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吴可立副厅长、省教育厅朱卫国副厅长、省工商联庞辉副主席等出席了启动仪式。招聘会现场,泰州市100家企业为求职者提供了6000多个就业岗位。“民营企业招聘周”是全国联动的大型招聘活动,今年是第六次举行,本次活动时间从5月20日起至5月26日结束。初步统计,本次活动期间全省民营企业提供的空岗数已达7万2千个。(供稿单位:省工商联)扬中市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实施动态管理近日,扬中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对“劳10动关系和谐企业”实施动态管理的意见》。《意见》明确了定期申报制度。获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单位每年应重新申报,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市发改委、经信委、总工会、人社局、安监局等部门,对重新申报企业进行复检、抽查,达到标准的予以确认。《意见》规定了荣誉退出机制。获得“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荣誉的企业,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并受到行政处理或处罚、被判劳动争议败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拖欠职工工资、因企业方过错引起员工集体怠工或集体上访、企业法定代表人违法被处以刑事处罚等七种情形之一的,不再确认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意见》制定了激励促进措施。包括:在评先评优时,把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作为重要条件,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列为劳动保障监察年度书面审查免审单位,并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和扶持;加强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构建网络平台,公开发布信息,加强群众监督,提高管理效能和水平;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予以重点报道和曝光。(供稿单位:省总工会)【信息通报】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主编的《信息交流》在2010年第5期显著位置对我省的相关工作经验进行了介绍,分别是《无锡市申港街道抓实创建和谐劳动关系街道工作》(江11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工作简报2010年第2期)、《镇江市启动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江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工作简报2010年第5期)。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王国生副书记,赵克志常委、常务副省长,张艳副主任,史和平副省长分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本文标题: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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