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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我国创建排污权交易市场及寡头垄断市场交易探讨姓名:范丹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企业管理指导教师:王家祺20070401我国创建排污权交易市场及寡头垄断市场交易探讨作者:范丹学位授予单位:武汉理工大学相似文献(10条)1.学位论文崔祎满江汉平原水资源保护及战略对策研究2004目前,国内外对水资源和水污染,特别是江汉平原的水资源和水污染分析方面都有过零星的研究.但是从江汉平原水资源的完全分布情况,对江汉平原水污染进行全面的分析和研究,并从经济学角度加以阐述,给予战略性的指导和建议尚未见到相关研究.该文综合利用博弈论、模糊决策理论、微观经济学的理论与方法,对江汉平原水污染的治理进行了尝试性的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研究工作主要从三方面展开:水资源治理的基本理论研究、水资源治理的微观机理分析、江汉平原水资源发展的战略对策.通过这些研究,该文试图从微观的、定量的角度来探讨江汉平原水资源治理的动作机理,提炼规律,以期为完善江汉平原水污染治理体系提供参考.全文总体上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言.首先讨论了研究的背景、目的及其意义,让读者对整个江汉平原水资源分布情况和水污染的严重现状有比较全面而清晰的了解,认识到对江汉平原水资源整体规划的紧迫性;其次,对研究的目的及其意义进行详尽的阐述,阐明了该文的出发点及研究的现实意义.第二部分,水资源治理的基本理论研究.首先讨论了经济博弈论在水资源保护中的应用,通过博弈的均衡解对水资源市场的现状进行了探讨;其次从环境经济学、系统观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对水资源保护进行了探讨和建议.第三部分,水资源治理的微观机理分析.建立了水资源治理的斯塔克伯格模型,提出了企业的最优策略及对中国环境污染治理的建议,并进行了严格的数学推导证明;运用博弈论的基本原理,探讨了在同时决策和先后决策两种情况下污染费如何定价和企业应如何选择排污量的问题,并对所得解进行了讨论;从博弈论的角度探讨了排污权交易中排污指标的定价策略,并比较了排污权交易下与传统的通过征收环境税收条件下排放的污染物总量,并提出了初始排污权的分配方法.第四部分,江汉平原水资源发展的战略对策.以江汉平原为例,分析和提出了江汉平原工业污染和农业污染治理的战略对策,并用多因素模糊评价法对防治方案进行选择,这一部分的研究试图体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2.期刊论文肖江文.赵勇.罗云峰.岳超源寡头垄断条件下的排污权交易博弈模型-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03,23(4)建立了寡头垄断条件下的排污权交易博弈模型,分析了具有不同生产成本和治污成本的寡头企业在政府发放不同数量的许可证时的交易均衡.证明了在特定情况下允许排污权交易并不一定有益,反而可能导致低产出率和高价格的市场均衡,并可能导致产品由低成本企业向高成本企业迁移,即高成本的企业反而生产更多.3.学位论文陈德湖排污权拍卖机制研究2005排污权交易又称排污许可证买卖交易,是在满足一定的环境要求条件下,建立污染物排放权即排污权(这种权利通常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表现),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一样被买入和卖出,以此来进行污染物的排放控制。排污权交易政策是经济激励运用于环境政策中的一次新的尝试,具有低成本高效率等优点,是20世纪“80年代出现的最有希望的设想”。我国从1991年就已经开始了排污权交易试点的工作。2002年,国家环保局正式批准山东、山西、江苏、河南、上海、天津、柳州七省市为进一步进行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的试点省市。虽然这些试点工作为排污权交易制度在我国的实施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但与在完备的监测系统、有效的控制手段和完善的法制基础等发育成熟的市场基础之上进行排污权交易的美国等国家相比,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实施将要面临着一系列的技术、经济、哲学、伦理学等方面的一系列问题,在我国进行排污权交易将会遇到许多特点和困难,也会比美国等国家要复杂得多、困难得多。本文研究角度是从排污权初始分配问题出发,研究排污权拍卖机制问题。排污权初始分配是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基础,也是引起争议最大的问题,因为它不仅对企事业本身的财政负担有重要的影响,而且牵扯到社会上某些集团利益的得失。根据美国的经验,排污权的初始分配一般有三种方式:免费分配,定价销售和拍卖。拍卖由于在实践中简便可行,且具有公正与公平性,因此受到广泛关注。排污权拍卖机制的设计是决定排污权交易市场效率的关键问题,为了使排污权交易市场能顺利健康的运行,排污权拍卖中出现的许多问题需要深入研究。例如,排污拍卖方式的选择问题;由排污权拍卖引起的排污企业组成卡特儿集团垄断合谋问题;拍卖市场交易的激励问题等等。本文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深入研究,可为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排污权交易制度框架和运作体系提供理论和政策指导。论文的主要内容如下:(1)从新制度经济学角度论述了排污权交易思想产生的必然性。从外部性理论论述环境问题的产生根源,并提出解决环境外部性的市场经济手段——排污权交易;讨论了产权理论在环境领域的具体应用;认为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变革是符合新制度经济学中制度变迁理论。其后并阐述了排污权交易的基本思想、概念和基本经济理论。(2)以美国EPA的SO2排污权拍卖为基础,探讨了排污权拍卖的基本理论问题。研究了排污权初始分配问题的争论,比较不同分配方式的优劣势,进一步说明了拍卖在排污权初始分配中的重要性;总结了美国EPA酸雨计划中的SO2排污权拍卖的主要方法和管理形式;分析了拍卖基本理论并在此基础上应用相关的委托代理理论,探讨管制者作为拍卖方以激励和约束排污企业对初始排污权进行投标的最优制度设计问题并研究了排污企业风险态度对拍卖结果的影响。(3)从排污权交易市场的主体——排污企业入手,分析排污企业如何形成对排污权需求的,即其面临着污染治理和购买排污权这两种选择方式上,从优化成本角度,确定其是否是自身治理污染还是在市场上购买排污权。研究了排污权拍卖市场投标企业的最优投标策略问题,并从理论和实验角度分析了卖方保留价与期望收益及投标企业数的关系。论证了在信息完全条件排污权拍卖中,排污权的成交价格是完全一至的。分析了信息不完全条件下的排污权拍卖情况,并得出相关的结论。(4)分析了排污权拍卖合谋行为的主要特征;研究了由拍卖合谋引起的排污权交易市场战略性需求减少的现象;分析形成稳定的卡特儿合谋组织的直接显示机制;分别分析了信息完全条件和信息不完全条件下的排污企业合谋行为,研究了第一价格拍卖机制和第二价格拍卖机制下排污企业合谋现象,并探讨了环境管理部门对排污企业合谋行为的最优反应策略。(5)分析了排污权拍卖市场通常是一个“薄”市场的主要原因,研究了不完全信息条件下,由于环境管理部门不能对排污企业有效监督,排污企业会隐瞒自己的排污行为,并在排污治理中出现偷懒行为。针对企业不同的风险态度,用委托—代理理论建立了相应的契约机制。在风险中性条件下,分析了有效的预算平衡契约是不存在的,并建立预算非平衡契约。如果企业对风险是充分厌恶的,则证明了有效的预算平衡契约是存在的,并且能够有效地激励企业遵守环境法规。(6)从我国实行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现实背景出发,分析了我国目前的污染控制政策,其中重点分析了排污收费制度、总量控制和许可证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引入在一定程度上使现有的环境污染控制政策更有效地发挥作用,有利于环境控制目标的实现。我国现有的环境政策,特别是总量控制政策和排污许可证制度为排污权交易的实行提供了良好的现实基础,而在我国许多地区出现的排污权试点工作为排污权交易制度正式实施提供了经验支持。另一方面,国民的环保意识的提高、市场经济和环境法制法规的完善也为排污权交易制度在我国的实施提供了基本条件。同时,从环境资源的商品价值性、拍卖分配的公平公正性、加入WTO的形势紧迫性和我国企业的成本差异性等方面分析了我国执行排污权拍卖分配的必要性。通过比较各种拍卖方式的特点,认为我国排污权拍卖方式应该实行单一定价机制,并且探讨了我国执行排污权拍卖应该注意的主要问题。论文的创新之处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本文尝试性地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详细地论述了排污权交易理论产生的经济学理论背景,并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相关理论分析的排污权交易理论发展的必然趋势,即本文认为排污权交易理论是外部性理论、产权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在环境领域的发展与应用。(2)在总结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经验基础上,系统地分析了排污权初始分配问题的争论,并分析了排污权拍卖的重要性,利用委托——代理的相关理论设计了环境管理部门作为拍卖方以激励和约束排污企业对初始排污权进行投标的有效机制,并分析了排污企业的不同风险态度对排污权拍卖结果的影响;研究了排污权拍卖中,买方与卖方的最优策略;分析了投标企业的投标价低于其真实估价,即企业竞标时具有价值隐瞒行为;论证和分析了卖方的排污权保留价设置与投标企业数关系;分析了卖方期望收益与保留价、投标企业数的关系。证明了信息完全条件下,排污权拍卖中交易的市场价格是完全相同的;并探讨了信息不完全条件下,排污权拍卖的主要结果,指出了在这一条件下,排污权拍卖的结果会导致分配的无效性。(3)用信息经济学与博弈论相关知识系统地论证了排污权拍卖分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方式;首次研究了排污权拍卖中的合谋现象,并提出了排污企业在拍卖中联盟形成卡特儿组织进行合谋行为,是导致排污权市场需求战略性减少的主要原因;从信息不同的角度系统地研究了卡特儿组织合谋行为的主要特征,指出了环境管理部门应对卡特儿组织合谋的最优策略。提出了排污权市场是一个“薄”市场是由于管理部门的政策激励机制不完善引起的,并建立了相应的契约激励机制。(4)针对我国排污权交易具体实践,从环境资源的商品价值性、拍卖分配的公平公正性、加入WTO的形势紧迫性和我国企业的成本差异性等方面分析了我国执行排污权拍卖分配的必要性,通过比较各种拍卖方式的特点并提出了我国排污权拍卖应采用单一价格拍卖方式,并且探讨了我国执行排污权拍卖应该注意的主要问题。4.学位论文王俊英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市场体系研究——以青岛市为例2007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日趋严重。20世纪以来,世界各国采取了各种环境管理手段来缓解环境问题。我国同样面临在经济高速发展中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挑战,目前的环境管理政策和手段,是否能够应对艰巨的污染物减排任务?是否有一种环境管理手段,能够减少经济与环境的对抗?我们国家已明确提出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环境管理思路,其中一个有效的实现手段就是排污权交易制度。它是一种环境经济手段,提出于20世纪70年代,现在已经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采用,但其仍然存在某些突出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在我国,由于排污权交易制度试行不久,对于该制度的理论和应用研究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以污染物总量控制下的排污权交易为背景,站在环境管理者的角度,以环境经济学、系统论和博弈论等理论和方法为研究工具,对中国现阶段在一定区域内试行排污权交易政策、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一些理论和应用研究。研究目的是针对当前我国环境管理方面存在的监管手段单一、监管体系不健全等方面问题,提出一系列新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思路,对某些政策行为给出理论上的建议。文章首先简要介绍了城市环境面临的问题,由此提出缓解环境问题的经济手段----排污权交易,系统全面地概括了排污权交易的主要研究背景、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和思路、国外实践效果及存在的问题。然后简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思路。最后指出,本文旨在搭建理论研究与实践之间的桥梁,探索实用性强、可操作的排污权交易市场建立的方法与实践。文章从环境问题的经济学分析入手,系统分析了公共物品、产权、外部性、市场失灵、政策失灵等经济学理论,在分析最优污染水平前提下,针对解决具有公共产品属性的环境问题的手段,提出环境经济方法是将外部不经济性内部化的最佳选择。接着对排污权交易的理论依据--科斯定理进行了深入分析。认为只要明确产权和依法保障产权,资源都可以在市场机制调节下,达到最有效率的配置。科斯定理和价值规律构成了排污权交易的理论基础。结合排污权理论的几个重要问题,提出了排污权交易市场框架的构成,并进行了较为详尽的分析。特别是对排污权初始分配模式、
本文标题:我国创建排污权交易市场及寡头垄断市场交易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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